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6-0053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吕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市长联络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6〕29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6月30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市长联络员
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吕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市长联络员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吕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市长联络员工作制度
2.吕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市长联络员推荐表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25日
附件1
吕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市长联络员
工 作 制 度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吕发〔2015〕18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市长联络员工作制度。
一、吕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市长联络员(以下简称市长联络员)在市级民营企业家中选聘,聘期为3—5年。由市长为企业家颁发《市长联络员证书》。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长联络员的推荐、审核和管理工作。
二、市长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一)深入基层调查了解《中小企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涉及经济发展和关系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及时收集、整理、传递、提供、报告本地区、本产业以及相关重点行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信息,有效地实现资源共享,并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快捷、完整的信息。
(三)有效地提出改进本地区、本行业、本产业、本企业和其它重点企业发展或涉及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执纪人员廉洁自律、转变作风的监督工作。
(五)负责和监督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与监管等工作。
(六)按时参加市长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报告本行业和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涉及到企业员工、民生问题等相关情况。
(七)认真及时地向县(市、区)领导汇报召开市长联络员会议精神,并要有效地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三、市长联络员会议制度
(一)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会议分为季度会议、临时会议。季度会议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召开。
季度会议的内容为:总结季度工作;分析近期企业、行业、产业生产、经营、销售情况,提出下一步企业发展方向和建议市政府应采取的工作措施;研究加强与改进市长联络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季度会议由全体市长联络员参加。
发生突发性事件或进入预警状态和有重要工作需要部署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的议题为:通报突发事件状况、研究控制措施、安排和部署相关工作。临时会议由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市长联络员或者全体市长联络员参加。
(二)根据市长联络员会议的主要议题,市政府由相关分管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由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四)市长联络员会议纪要,抄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印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长联络员所在单位或市长联络员本人。
四、市长联络员信息传递制度
(一)市长联络员每季度应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生产、工作情况的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包括企业生产、经营、销售、产品价格、成本分析和市场分析。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关系民生项目的进展情况、经验与做法、问题等原因、对策和建议等要单列成文汇报。
(二)市长联络员对本行业、本企业需提交市长联络员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重大议题和紧急事项也可直接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呈报。
(三)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文件、简报和网站等途径向市长联络员传递有关经济信息,保持经常性联系与沟通。
(四)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市长联络员的工作情况。市长联络员受邀请可参加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专项会议。
五、市政府办公厅、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将有条件地、不定期组织市长联络员到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参观考察、专题调研;市长联络员可凭市长联络员证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与市长联络员建立联系网络,相关经济管理部门每年至少邀请市长联络员参加两次部门会议,向市长联络员通报有关经济信息,并听取意见。
附件2
吕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市长联络员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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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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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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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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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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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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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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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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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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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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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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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后 学 历 |
学校名称 |
专业 |
起止年月 |
毕业或肄业 |
何时授予何学位 | |||||||||
国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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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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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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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人大代表 或政协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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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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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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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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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本人所在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组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1、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提供1寸免冠相2张。3、请用中性笔正楷填写。 4、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可信。5、表格中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