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6-0056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发展油用牡丹的实施意见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6〕64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10月18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发展油用牡丹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特色经济林产业,助推全市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规模
依托潞安集团,“十三五”期间,全市发展油用牡丹15万亩,每年3万亩。
二、发展模式
与全市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采用“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模式,大力发展油用牡丹产业,带动农民脱贫。
通过与政府、农户签定框架、种植及收购协议,约定各方的权力与义务,保障各方权益,促进油用牡丹健康有序发展,协议要点如下:
(一)政府:1、监督与协调企业、合作社和农户之间的关系,确保协议有效执行。2、在市、县、乡镇、村各级进行广泛宣传,调动广大农民的种植积极性。
(二)潞安集团:1、无偿提供油用牡丹优质种苗。2、无偿提供技术服务。3、建立保护收购价格,并按市场价格收购农户所生产的牡丹籽(目前规定每市斤牡丹种籽保护价为5元),收购牡丹种籽时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按市场价,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按保护价。
(三)农户:1、提供种植土地。2、按照企业制定的种植管理技术要求,进行土地整理、苗木种植和后期管理。3、自油用牡丹结实开始,按照市场价不低于保护价,将合格牡丹籽出售给潞安集团。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种苗类型:凤丹(两年生苗)
(二)实施区域:孝义、交城、石楼、离石、兴县、岗县、柳林等七个县(市、区)。
(三)种植时间:9月15——10月15日,在此期间,种植时间越早,成活率越高,长势越好,后期结实量越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展油用牡丹是一项关系到全市贫困人口脱贫的大事,相关县(市、区)、乡镇及有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油用牡丹种植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作。潞安集团、林业部门和乡(镇)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协作,合力做好油用牡丹推广种植工作。潞安集团要为种植户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林业部门要协同潞安集团落实好种植各项工作;各乡(镇)要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使更多的农户参与油用牡丹种植。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县(市、区)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采用召开群众动员会、发放宣传册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油用牡丹推广种植的透明度和知名度,引导农民踊跃参与。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