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7-0077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7〕17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12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及时、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环节,是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报送的主动意识有所增强,信息的质量也有很大提高。但在报送工作中还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内容要素不齐全、文本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效率。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主体

1.突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县直有关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如公安、交警、安监、煤炭、卫生、国土、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首先及时向县、市人民政府报告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信息;在上报县、市人民政府的同时,并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不得未报县、市人民政府便先越级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2.驻吕梁的垂直管理单位、国企、省企要积极配合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在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报当地县、市人民政府。

二、确认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范围

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死亡2人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

2.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预警信息。

3.事件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人群、敏感地区和敏感事件,以及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

三、明确突发事件报告时限规定

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必须在突发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市人民政府。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以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市人民政府,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四、规范突发事件报告内容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内容应要素完整、表述准确、文字精炼,要有首报、续报、终报。

1.首报。主要包括:事件信息来源、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起因和性质、人员伤亡情况或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

2.续报。主要包括:事件的基本过程、事件发展态势、处置情况和衍生的新情况。事件涉及企业单位的,要写明其隶属关系、企业性质。特殊事件要写明背景情况。

3.终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当全面总结评估应对工作。

(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信息来源、时间、地点、单位名称、可能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拟采取的措施等。

五、规范突发事件报告文本格式

参照省政府值班信息报送文本格式(样式)的相关要求,制定我市信息报送文本格式(详见附件1)。今后,对于报送的文本格式不规范、内容要素不齐全、事件情况不准确的信息,市政府应急办要统一登记,并进行通报。

六、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在编在岗人员从事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硬件设施建设,配备办公自动化系统,确保报告及时,信息畅通。

七、严肃应急工作纪律

对未实行24小时值班的,值班(带班)失职渎职的,或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信息报送文本格式

      2.信息报送要求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5日

附件2

信息报送要求

   

一、刊头的格式为“县(市、区)或部门+值班信息”,如交城县政府报送的值班信息表述为“交城县值班信息”;部门用标准简称,如吕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送的值班信息表述为“安监局值班信息”。报送的单位要具体到县(市、区)或部门,如“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吕梁市安监局”;报送时间要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写明。

二、标题要能准确概括事件(故)地点、性质等。对事件(故)的第一次续报,在标题中用“(续报一)”注明,第二次续报,在标题中用“(续报二)”注明,依次类推。对事件(故)的终报,在标题中用“(终报)”注明。

三、正文要将事件(故)的基本要素表述齐全、准确,内容层次分明,详略得当。

1.对事件(故)发生时间的表述,月份注明一次后可略;如不跨日,具体日期在表述一次后也可略;时间采用24小时制,并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般到“分”,但震情、汛情等要到“秒”。

2.对事件(故)发生的地点要按县、乡、村的顺序表示。

3.如事件(故)涉及到企业,要标明该企业所在地,对企业名称的表述,有规范简称的,用规范简称,没有规范简称的,用全称;要注明企业的性质和隶属关系。

4.报送信息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市政府,并在文尾所在页注明信息编辑人、审核人、签发人及上报时间。

四、如因特殊情况,可在值班信息格式中手书上报内容,但要字迹工整清晰可认,随后上报打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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