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7-0078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传承和完善晋西农村建筑特色风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7〕32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06月05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传承和完善晋西农村建筑特色风貌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有效解决农村建筑风貌方面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传承和完善晋西农村建筑特色风貌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传承和完善晋西农村建筑特色风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建设美丽乡村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和市委突出“六个坚持”、实现“六新目标”,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吕梁的具体体现,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民生实事。要坚持统一规划、市级指导、县级实施的原则,搞好房容屋帽与村容村貌的结合、生活设施与生产设施的结合、传统特色与现代气息的结合、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结合,通过以点连线带面,引领全市村庄建筑风貌得到质的提升,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发展愿景。
二、基本原则
传承和完善晋西农村建筑特色风貌要坚持“四个导向”,做好六方面工作。“四个导向”即坚持新型城镇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的政策导向;坚持以发展建设无序、自然环境破坏、村庄风貌杂乱、建筑特色缺失为主的问题导向;坚持村庄风貌与自然人文背景、村庄建筑与村庄环境、村庄风貌与建筑特色相融合的特色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打造一批示范点、示范区的示范导向。
六方面工作,即一要以政府为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筹集改造资金,并认真组织各乡镇、村委开展改造工作;二要强化规划引领。要搞好农村建筑特色风貌整治的顶层规划设计、标准制定和工作指导,聘请专家顾问编制《技术导则》和指导图集,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和技术工匠进行培训;三要循序渐进。在选择村庄时一定要认真调查研究,选择那些条件成熟,改造工作能出成效、能示范的村庄,注重从交通沿线和条件好的地方抓起,特别是要把高速公路沿线和景区作为重点,集中打造一批精品示范点、示范线、示范区;四要体现地域特色。既要体现自然特点,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又要体现民风民俗,突出文化个性,围绕特色做文章,坚持风貌规划与总规、控规有效衔接,处理好现代与传统、人文与自然的关系,打造独特风格;五要突出功能环境。既要充分考虑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又要提前考虑发展乡村旅游的长远需求;既要考虑一家一户的设施配套,也要考虑整个村庄的基础设施完善;六要尊重农民意愿。既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又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强迫命令、包办代替;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和群众工作,把农民力量调动起来,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变“等靠要”为“主动干”。
三、重点内容
(一)晋西农村建筑特色风貌改造的范围。此次传承和完善晋西农村建筑特色风貌主要涉及我市山上九县(区)的村庄。
1.重点区域:西纵高速、太佳高速吕梁段、环城高速沿线及出入口村庄,209国道、307国道、340省道、313省道吕梁段沿线村庄,临县碛口景区、西北局旧址及兴县蔡家崖纪念馆、四八烈士纪念馆、岚县白龙山景区、方山北武当山景区、于成龙廉政教育园等景区周边村庄。
2.重点村庄:移民搬迁村、景区核心村、美丽示范村、绿色村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等。
(二)晋西农村建筑特色风貌改造的重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农村风貌要素控制、农村环境风貌综合治理、农村建筑特色风貌三个重点。
1.农村风貌要素控制。应尊重村庄所处区域的自然生态、绿化环境及地形地貌条件等,明确山、水、林、田等各类自然景观资源要素,保护山水格局,保护田园风光,突出村庄自然环境特色;传承民风民俗、弘扬文化个性、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统筹考虑环境卫生、街巷风貌、公共场所、院落环境等村庄内部环境要素;通过对主要要素进行重点控制与合理引导,使传统建筑特色得以有效保护,新旧建筑风貌日趋协调。
2.农村环境风貌综合治理。强化交通廊道沿线视线可及范围内村庄周边自然山体、河流的保护,禁止开挖山体、截断水系;开展植树造林,选择适生树种,建设围村林带和农田林网,提高林木覆盖率;加强农村污染治理,推进河道清淤疏浚和连通,改善水体环境;加强村庄环境卫生治理,重点清理“四堆”(柴堆、粪堆、料堆、煤堆);结合闲置院落置换与废弃用地整治利用,营造村中有田园、周边有林带、村在林中、人在绿中的景象,重塑山、水、林、田、村交相辉映、具有诗意的乡村田园景观风貌;加强传统古村落保护,对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要严格保护,并做到修旧如旧、风貌统一、色彩协调;对各类历史环境要素,包括石阶铺地、石碾石磨、石碑匾额等,进行合理保护利用;依托人文景观资源保护,结合乡村旅游开发,通过组织开展民俗节庆、祭祀活动、民间技艺等民俗风情展示活动,延续村落传统生活方式和历史文脉,大力传承和发扬地方传统民俗文化。
3.农村建筑特色风貌。传承完善农村建筑特色风貌,要实现传统建筑和非传统建筑区别对待。传统建筑传承完善中,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文物保护专项规划进行保护;属于传统建筑或历史建筑的,要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执行。非传统建筑传承完善,其建筑风格、屋顶形式、门窗样式、立面样式、建筑色彩、檐口样式、院门形式等要按照《晋西民居建筑设计导则》要求执行。
(三)晋西农村建筑特色风貌改造的主要内容。
1.开展房屋外立面改造。即对重点区域涉及的重点村庄,进行房屋外立面改造。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的建设方式,建设具有晋西农村建筑特色元素的新农村。目前,设计部门提炼出两套方案,供有关县(市、区)选择。第一套方案,共有8个建筑特色元素:坡屋顶、灰瓦顶、长厦檐、砖木花格、圆拱圈(窑洞)、青砖墙、高台阶、砂岩基。第二套方案,共有6个建筑特色元素:斜厦子、明柱子、高台子、窑面子、花窗子、围院子。
2.开展村庄综合整治。对涉及村庄开展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整治。建设内容有:规划编制、外立面改造、道路和排水沟建设、村庄绿化等。
3.结合风貌改造实施“五大工程”。一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要把风貌改造工作与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搬迁、生态移民结合起来,各有关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5个移民搬迁示范村,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实施推进,用好相关政策,通过移民搬迁脱贫一批。
二是旧村修复改造工程。要把风貌改造工作与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户依照晋西建筑风格,修复改造一批古村、旧村建筑。
三是产业提升工程。要把风貌改造工作与发展光伏产业、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吸引社会投资。通过多管齐下,有效整合,实现政策、资金、项目向农村建筑特色风貌改造聚力、发力。重点加强特色名镇名村产业发展指导,引导地方壮大原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新兴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四是农村清洁工程。要把风貌改造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清洁工程结合起来,开展以村庄综合整治、推广清洁能源和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三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清洁工程试点工作,改善农村整体面貌。
五是制度建设工程。进一步细化吕梁特色名镇名村建设和重点镇发展等相关文件内容,依据优惠政策落实,增进村镇发展能力;指导晋西农村建筑风貌改造涉及区域,开展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和研究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传承和完善晋西农村建筑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改、农委、财政、住建、国土、环保、文化、文物旅游、交通、公路、扶贫办等单位组成。市住建局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传承完善农村建筑特色风貌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二)强化规划引领。传承和完善晋西农村建筑特色风貌必须统筹考虑,尊重传统、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体现特色,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市住建局负责组织编制《晋西民居建筑指导图集》,并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市、县住建部门负责分期分批培训农村建筑工匠。
(三)规范建设程序。各有关县(区)政府要按照简化程序,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及勘探、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
(四)拓宽融资渠道。各有关县(区)政府要通过政府出资、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融资贷款、社会资本投入、村民出资参与等方式落实传承完善晋西农村建筑特色风貌资金。
(五)加大宣传引导。传承和完善晋西农村建筑特色风貌是一项民生工程,市、县两级新闻舆论单位以及县、乡、村三级,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市内外民居特色风貌先进典型,引导群众增强对传承完善建筑风貌的认同感、归属感,形成共识,凝聚力量,确保传承完善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