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7-00808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7〕65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08月04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6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旅游公共服务提升计划
(一)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建立健全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创建一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旅游服务知名品牌。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健全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和快速处理机制,严惩欺客宰客、无证照经营等不法行为,落实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深入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和旅游志愿者公益服务活动,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提升文明旅游水平。
(二)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通往重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景区间交通衔接,实施交通干线与3A级以上景区“最后一公里”通达工程,构建“快旅慢游”交通体系。2019年底前沿黄旅游公路和生态绿道改正提升,大关帝山旅游循环路基本建成。加快市内至北武当山、碛口、庞泉沟、苍儿会、千年、白马仙洞等景区旅游客运班线建设,开通“吕梁市区——北武当山”旅游直通车和各县主干道到景区的道路,加快主要景区间道路和县主干道到景区道路的高标准建设。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化改造,加快完善高速公路、国省道、市内主干道及主要客运场站、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的多语种交通标识系统建设。
(三)推进城市旅游集散和咨询中心建设。依托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和道路客运站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旅游集散中心。在3A级以上景区、客运枢纽、重点旅游景区、大型综合商业街区等游客聚集场所,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游客集散和咨询服务中心。
(四)全面推进旅游公厕建设。鼓励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全市新建、改建100座旅游公厕,到2020年实现全市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点)、旅游交通沿线、旅游集散地的旅游公厕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
二、实施旅游投资促进计划
(五)深度开发旅游产品。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为目标,引领全市旅游产品开发。积极推进高品质旅游度假区建设,整合庞泉沟、曹溪河等旅游资源,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重点旅游景区要加大推进建设力度,完善景区基础设施,深度挖掘旅游特色文化内涵。实施碛口古镇的整体开发,建成碛口古镇文化旅游区,启动并争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整合卦山——玄中寺、北武当山、孝文化旅游资源,打造5A级旅游景区。深度挖掘吕梁文化,打造“名人故里游”品牌。提升苍儿会生态旅游区的建设内涵,打造高品质且具有吕梁特色的品牌景区。推进翠丰庄园、如金温泉、瑞锦苑、武则天纪念馆、世泰湖、文湖、峪道河、胜溪湖、孝河湿地公园、三皇庙、云梦山、柏洼山、黄河三峡母亲峰、抖气河、黄河奇湾、千年、白马仙洞、安国寺、于成龙廉政文化园、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四·八”烈士纪念馆、白龙山综合旅游开发,柏叶口水库、梦幻海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六)加快旅游停车场和自驾车营地建设。加大景区和乡村旅游区停车场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立体、生态旅游停车场。规划建设自驾车营地,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支持发展山地型、森林度假型、美丽乡村型等自驾车营地。依法保障自行式、拖挂式房车通行权利。力争3年内,新建、改扩建10座旅游停车场,新增2000个停车位,新建5个自驾车房车营地和露营地。
(七)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推动“互联网+旅游”跨产业融合,落实国家放宽在线旅游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新业态的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政策。支持建设吕梁旅游APP,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旅游网上订购、网上支付,拓展网上增值业务。推进旅游景区建设在线销售和电子门票验证系统。到2020年,全市3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饭店和重点乡村旅游区实现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
(八)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围绕旅游业“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通过合作、合资等方式打造跨界融合的旅游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积极引进全国“百强”旅行社落户我市。培育壮大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较高成长性的中小型旅游企业,鼓励有条件、有优势的旅游企业通过产业延伸发展,支持旅游企业与金融、保险、土地开发等行业协同关联发展,吸引旅游关联企业投资兴办旅游业。
三、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
(九)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商品。推进特色购物街区和专业店的建设。加大地方特色产品的规模化、品牌化开发,重点开发具有观赏和收藏价值的工艺品、地方名点名食。支持相关企业规模化经营,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名牌旅游商品,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土特产、旅游工艺品、旅游文化系列商品。
(十)整合开辟特色旅游线路。加强与平遥古城、五台山、云冈石窟、皇城相府等著名景区的合作,积极融入山西省精品旅游线路,培育区域共同市场,实现产品互推、客源互送的良性互动。依托关帝山综合旅游开发区、方山北武当山、交城庞泉沟、文水苍儿会、离石千年、交口云梦山、中阳上顶山等旅游景区,形成吕梁山生态文化游;依托临县碛口风景名胜区、柳林三交黄河三峡母亲峰、石楼黄河奇湾景区,形成黄河黄土风情游;依托汾酒文化园的提升开发,形成杏花酒都文化游;依托兴县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四·八”烈士纪念馆、文水刘胡兰纪念馆、石楼红军东征纪念馆、临县中央后委旧址、中共中央西北局旧址、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旧址以及交口红军东征指挥部旧址等景区形成红色革命传统游。同时发挥宗教文化资源优势,形成以北武当山、交城玄中寺和卦山、离石安国寺和天贞观为主的宗教文化游。围绕全市重点旅游景区开发,加快建设旅游循环二级公路,开发沿黄旅游文化走廊和沿交通干线精品旅游带。
(十一)加快发展老年旅游。积极开发老年人休闲养生养老旅游产品,引导各类景区加强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专业化老年旅游服务品牌,全面落实老年人等群体景区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加大对乡村养老旅游项目的支持,大力推动乡村养老旅游,鼓励民间资本依法使用集体土地建设非营利性乡村养老服务设施。
(十二)培育发展研学旅行。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将研学旅行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范畴,鼓励学校依托各类研学旅行基地,开展研学旅行活动。鼓励对研学旅行给予价格优惠,探索发行青少年学生旅游优惠卡。建立健全研学旅行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安全保障机制。旅行社和研学旅行场所应针对青少年学生特点,加强内容设计、导游配备、安全设施与防护等,寓教于游、安全旅游。
(十三)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出一批以中医药文化传播为主题,集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产业示范园区。依托苍儿会生态旅游区,发展中医药养生旅游基地,规划建设中医药养生体验项目。加强中医健康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促进中医健康养生旅游市场规范化发展。到2020年,创建1个国家健康养生旅游示范基地。
(十四)强化旅游宣传营销。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联合、上下联动、规范有序的促销机制,形成统一策划、宣传吕梁旅游的整体合力,营造宣传吕梁、营销旅游的浓厚氛围。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的营销模式,推进区域旅游合作,持续巩固以周边市、县为主的一级客源市场,大力开辟二级客源市场,深入挖掘以太原、晋中为主体的客源市场,提升吕梁旅游的市场占有率。强化旅游系列宣传品制作。精心策划、组织有重大影响力的旅游节庆活动,积极申办、组织、参加各类旅游会展、经贸等活动,积极开拓国内国际旅游市场。
四、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
(十五)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突出乡村生活生产生态特点,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开发建设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乡村旅游产品,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推进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培育若干乡村旅游集聚区、环城市乡村旅游集聚带。到2020年,形成5个旅游强县(市、区)、10个省级优秀旅游乡镇、20个省级旅游示范村、30家高标准农家乐。
(十六)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和管理服务。统筹整合惠农资金,重点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的道路、供电、供水、公厕、停车位、垃圾污水处理、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相关旅游休闲配套设施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乡村旅游标准,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化、规模化、集聚式发展,提高组织化、品牌化水平。加强乡村旅游队伍建设,加大经营、管理、服务等人才的培训培养。
(十七)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编制全市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推进乡村旅游扶贫试点,指导和支持试点村加强基础建设,开发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打造一批乡村特色旅游示范点。扶持贫困户发展旅游农副产品、农家乐以及民宿项目,拓宽增收渠道,加强乡村旅游经营人才培训,切实提高服务水平,3年内力争旅游扶贫7个重点村,带动3000人脱贫。
五、加大旅游业改革创新力度
(十八)全面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产业促进和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依法治旅的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国有旅游景区管理权、经营权分离改革,构建产权关系明晰、责任主体明确、市场对接充分的景区经营管理机制。推动旅游景点经营机制转换。支持旅游行业协会建设。建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十九)加大政策支持与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旅游投资推进服务机制,完善市级现代服务业扶持政策,加大产业引导资金、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着力促进发展旅游重点项目、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旅游品牌提升项目等重点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旅游相关产业。
(二十)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对各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要依法维护职工年休假权利。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实行弹性作息制度,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条件。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促旅惠旅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政府旅游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旅游规划编制实施、投资消费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的指导督查,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政府。
附件: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9日
附件
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 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间 进度 |
1 | 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强化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落实文明旅游。 | 市文物旅游局 | 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明办等 | 持续 推进 |
2 | 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快旅漫游”旅游交通体系,推进旅游客运公交班线开通,完善旅游交通标识。 | 市交通局 | 市发改委、市文物旅游局 | 持续 推进 |
3 | 完善城市旅游集散和咨询中心建设。 | 县(市、区)政府 |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物旅游局 | 2020年底前完成任务 |
4 | 全面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到2020年,全市新建、改建不少于100座。 | 县(市、区)政府 | 市文物旅游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 | 2020年底完成 |
5 | 深度开发旅游产品,积极推进柏叶口水库、梦幻海景区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推进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 县(市、区)政府 | 市发改委、市文物旅游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 | 2018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
6 | 加快旅游停车场和自驾车营地建设,力争3年内,新建、改扩建旅游停车场10座,新增停车位2000个,新建自驾车房车营地和露营地5个左右。 | 县(市、区)政府 |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文物旅游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局等 | 2020年底前完成 |
7 | 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推动“互联网+旅游”跨产业融合,建设吕梁旅游APP,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做到全市3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饭店和重点乡村旅游区实现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 | 县(市、区)政府 | 市商务局、市文物旅游局等 | 2020年底前完成 |
序 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间 进度 |
8 | 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旅游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围绕旅游业“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积极引进和做大做强旅游市场主体。 | 县(市、区)政府 | 市文物旅游局、市发改委、市招商局等 | 持续 推进 |
9 | 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商品,推进特色购物街区和专业店的建设,打造吕梁特色旅游商品。 | 县(市、区)政府 |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文物旅游局等 | 持续 推进 |
10 | 整合开辟特色旅游线路,积极融入太原、晋中精品线路,着力开辟旅游线路。 | 市文物旅游局 |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委、市交通局等 | 持续 推进 |
11 | 加快发展老年旅游,积极开发老年人休闲养生养老旅游产品,引导各类景区加强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发展乡村养老旅游项目,落实老年人等优惠政策。 | 县(市、区)政府 |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文物旅游局等 | 持续 推进 |
12 | 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培育发展研学旅行。 | 县(市、区)政府 |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文物旅游局 | 2017年取得实质性进展 |
13 | 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到2020年,创建1个国家健康养生旅游示范基地。 | 文水县政府 | 市卫计委、市文物旅游局、市体育局等 | 2020年底前完成 |
14 | 强化旅游宣传营销,建立政府主导、市场主体、部门联合、上下联动、规范有序的旅游促销机制,营造宣传吕梁、营销旅游的浓厚氛围。 | 县(市、区)政府 |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文物旅游局等 | 持续 推进 |
15 | 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到2020年,形成5个旅游强县(区)、10个省级优秀旅游乡镇、20个省级旅游示范村、30家高标准农家乐。 | 县(市、区)政府 | 市文物旅游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委等 | 2020年底前完成 |
序 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间 进度 |
16 | 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和管理服务,统筹整合惠农资金,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培育乡村旅游人才队伍。 | 县(市、区)政府 | 市发改委、市农委、市住建局、市文物旅游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等 | 持续 推进 |
17 | 开展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到2020年,全市培育5个省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100名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 | 县(市、区)政府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文物旅游局等 | 2020年底前完成 |
18 | 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3年内力争旅游扶贫7个重点村,带动3000左右贫困人口脱贫。 | 县(市、区)政府 | 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文物旅游局等 | 2020年底前完成 |
19 | 全面深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支持旅游行业协会建设。 | 县(市、区)政府 | 市编办、市民政局等 | 持续 推进 |
20 | 加大政策支持与扶持力度,加大三支基金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旅游相关产业。 | 县(市、区)政府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招商局、市文物旅游局 | 2018年取得实质性成果 |
21 | 推动落实带薪休假。 | 县(市、区)政府 | 市总工会、市人社局 | 持续 推进 |
22 | 对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本意见开展督促检查。 | 市政府督查室 | 市文物旅游局 | 2020年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