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7-00807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吕梁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双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7〕66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08月10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
扶贫“双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吕梁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双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9日
吕梁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健康扶贫“双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健康扶贫政策有效落地,解决群众政策不知晓、就医报销难问题,有效提升农村贫困人口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健康扶贫“双签约”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7〕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西时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群众政策知晓率低,获得感差”的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坚持狠抓健康扶贫、坚持狠抓政策宣传、坚持狠抓政策落实,建立“双签约”工作机制,坚决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确保农村贫困群众“就医有保障,报销有人管”,让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福祉,为脱贫攻坚大局加油助力。
二、目标任务
(一)家庭医生团队与农村贫困人口签约。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主要包括:村医、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主要职责任务是:发挥健康服务守门人”作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当前应做好的具体工作:建立信息畅通机制,保证签约履职流程顺畅、绿色通道健康运行;配合医保部门进行慢性病集中鉴定认定。制定慢性病管理方案,讲清慢性病报销医院、报销比例、报销流程等;配合大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大病集中鉴定筛查,做好省市大病集中救治的相关准备和承接工作,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提供随访、健康评估、健康咨询、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
(二)乡村干部与农村贫困人口签约。
乡村干部签约团队成员主要包括:包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等。
乡村干部签约团队的主要职责任务是:发挥政策保障“领路人”作用,提供健康扶贫政策宣讲和医保报销、民政救助的代报代办服务,解决群众就医报销问题。
乡村干部签约团队当前应做好的具体工作:划分干部签约网格,公示签约服务责任牌,确保签约服务百分之百覆盖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所有因病致贫返贫群众;建立签约服务台账,详细记录辖区内每一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信息,包括家庭收支、疾病负担、政策补偿落实等情况;开展健康扶贫政策精准宣讲,讲清慢性病报销医院、报销比例、报销流程等,定期上门入户,针对不同病种、病情、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讲;进行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大起底,全面梳理签约对象医保报销、民政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对补偿救助不到位的及时跟进服务,帮助群众足额、足项享受政策帮扶。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健康服务“守门人”作用。
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按照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布,采取“1+1+1”组合式签约服务模式,遴选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和县级医院专科医生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群众“一对一”签约。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负责向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在前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的基础上,针对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和健康需求进行,按照“因人施策、因病施治”原则,逐户逐人制定个性化签约服务协议,并按需提供上门随访、健康评估、健康咨询、医疗护理康复服务。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要安排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建立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就医转诊“绿色通道”,为贫困人口提供优先预约、优先就诊以及优先住院等便捷服务,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完善急诊急救网络建设,保证危急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对转诊回村进入康复期的患者,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签约医生负责制定康复治疗方案和用药长处方,并及时转交签约村医,做好签约对象康复期健康管理和用药有机衔接。
(二)发挥政策保障“领路人”作用。
按照行政村属地管理原则,由包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与辖区内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群众 “一对一”签约。
乡村干部签约团队要将健康扶贫政策传递到每一个签约对象,用足用好健康扶贫政策,确保患病困难群众充分享有健康扶贫政策红利。签约干部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看病情况开展一次调查摸底,详细掌握辖区内每一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情况,包括家庭收支、疾病负担、政策补偿落实等情况。对有转诊就医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要帮助联系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协助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补偿政策。对家庭无正常劳力、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的特殊贫困患者,负责报销补偿相关资料手续的具体报送办理事宜。对超出其家庭正常支出范围的扶贫对象,要争取社会力量对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进行医疗救助。
(三)注重解决签约对象实际健康和生活问题。
要针对贫困患者个体健康需求,拉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列入健康问题清单的扶贫对象,要分类确定解决时间表和责任状,逐人逐事落实到位。推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巡回医疗服务模式,对列入健康扶贫清单的对象,县乡村三级责任医生分别要在每季度、每月、每周要通过电话或上门巡诊等方式提供一次健康服务。县级医院联合乡镇卫生院要为筛查出的贫困疾病患者,免费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对筛查出的大病、慢病和重病患者,纳入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保障范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对能够诊治的患者要及时制定治疗方案;对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范围的,要及时协调上级医院会诊、转诊。乡村干部要主动靠前,包片到户,逐户逐人核实政策落地情况,指导和帮助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政策补偿,确保符合政策标准的贫困户得到应补尽补。动员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帮助解决贫困对象家庭生产、生活问题。建立签约服务贫困对象疾病诊治、费用报销情况台账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和乡村干部签约团队定期将签约对象诊疗情况、医疗费用支出和政策补偿情况进行汇总和交换,为开展精准帮扶提供决策依据。
(四)强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
县级扶贫、卫生计生、人社、民政、广电、商业保险公司等部门和机构要全面整合各部门健康扶贫政策,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面宣传解读健康扶贫政策措施,强化舆情引导,实现健康扶贫政策家喻户晓。强化乡村医生、乡村干部健康扶贫政策培训和考核,实行村医、村干健康扶贫政策业务能力签约上岗制度,确保村医、村干熟悉熟记各类帮扶政策,切实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签约村医要利用上门服务、扶贫对象就医就诊等契机,主动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就医程序、报销补偿等政策,确保每一位村民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健康干预策略和健康权益。要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个一”活动,引导群众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各类疾病发生。乡村干部要定期对因病致贫返贫困难群众入户拜访,了解困难群众就医情况和报销情况,不失时机“唠家常,讲政策”,做好政策宣讲。以县为单位,统一制作健康扶贫惠民政策宣传栏,在村卫生室和村委会显要位置,对“双签约”服务责任人、联系电话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基本药物价格、就医就诊流程和医保补偿、民政救助政策、报销流程等进行宣传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帮助群众受益。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7年7月12日—7月20日)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健康扶贫“双签约”活动,认真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统一基层干部队伍和卫生人才队伍的思想,营造各方高度关注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2017年7月21日—8月5日)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布,确定“双签约”服务提供主体,组建家庭医生和乡村干部两支签约服务团队,围绕签约服务内容开展业务培训,印制签约服务协议,全面启动健康扶贫“双签约”服务,实现“签约、服务、政策兑现”三保障。
(三)自查评估(2017年8月6日—8月15日)
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健康扶贫“双签约”回头看,查摆、整改签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对“错签、漏签”现象进行查缺补漏,对签约服务效果进行总结评估。
(四)督导检查
市健康扶贫领导组将于7月25日、8月10日分两次对健康扶贫“双签约”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签约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扶贫领导组,县、乡两级政府要明确负责人具体负责“双签约”服务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政权组织抓好落实,形成政府主导、基层落实、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主体。市级对贫困县健康扶贫“双签约”工作实行健康扶贫领导组成员单位包县责任制度,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临县和方山县,市扶贫中心负责石楼县和柳林县,市人社局负责兴县,市民政局负责岚县,市发改委负责中阳县,市财政局负责交口县,市教育局负责离石区,市残联负责交城县。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各方职责,压实主体责任。乡(镇)政府是乡村干部签约的责任主体,乡镇卫生院是家庭医生签约的责任主体,各行政村村医、乡村干部(包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第一书记)是落实签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任务分解到机构,落实到责任人,做到健康保障服务“精准到户、精准到人”。
(三)凝聚部门合力。健康扶贫“双签约”需要组织、宣传、扶贫、卫生计生、人社、民政、商业保险公司等部门和机构的共同推动。乡(镇)政府负责包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等乡村干部签约的安排、落实,负责组织第一书记参加健康扶贫政策培训;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签约医生服务能力建设,严格签约服务行为的监管,负责家庭医生和乡村干部两支签约队伍的健康扶贫政策培训;人社、民政、商业保险公司等部门和机构负责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衔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提高补偿救助标准,降低个人支付比例,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要加快升级完善各自信息系统,统一建设“一站式”信息结算平台。
(四)加强考核问责。“双签约”服务作为健康扶贫重要内容纳入脱贫攻坚专项考核。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将双签约服务督查作为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各级各部门、各相关人员要把“双签约”服务摆在健康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位置,对于消极懈怠、不敢担当、不愿作为,导致工作不力或签约服务质量不高的,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综合运用党纪政纪措施进行责任追究。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及时跟进签约服务情况,广泛宣传签约进展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双签约”服务。
附件:吕梁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双签约”服
务协议书(参考范本)
附件
吕梁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
“双签约”服务协议书
(参考范本)
甲方(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县(市、区) 乡(镇) 村
名 称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与户主关系 | 重点人群 类 别 | 健康档案编号 |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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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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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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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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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点人群类别:1.0-6岁儿童 2.孕产妇 3.老年人 4.残疾人
5.高血压 6.2型糖尿病 7.癌症 8.重性精神病
9.脑血管病 10.冠心病 11.结核病 12.其他
乙方:
(一)乡村干部团队
包村干部姓名: 联系电话:
帮扶干部姓名: 联系电话:
第一书记姓名: 联系电话:
村干部姓名: 联系电话:
(二)家庭医生团队
乡村医生姓名: 联系电话:
乡镇卫生院医生姓名: 联系电话:
县级医院医生姓名: 联系电话:
其他团队成员姓名: 联系电话:
管理指导单位:
县级医院名称: 监督电话:
乡镇卫生院名称: 监督电话:
乡 镇 政 府: 监督电话:
村 委 会: 监督电话:
为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和乡村干部对建档立卡贫困居民的健康“守门人、领路人”作用,本着主动靠前服务的原则,甲方自愿聘请乙方人员为本家庭的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和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指导人员,成为乙方的服务对象。经甲乙双方和管理指导单位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服务内容
协议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一)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服务内容
1.每年至少对签约家庭进行1次家庭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签约家庭的重点人群制定个性化的健康指导方案。
2.免费为签约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针对家庭不同人群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每季度提供一次健康、预防、保健、合理用药等咨询和指导,对甲方及其成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管理,为其制定健康生活措施和疾病防治方案。
4.按需求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对甲方中行动不便的家庭成员,在告知其家庭诊疗有医疗风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为其提供上门诊疗服务。
5.对贫困建档立卡人口需转诊就医的,帮助建立就医转诊“绿色通道”,为其提供优先预约、优先就诊以及优先住院等便捷服务。
6.对转诊回村进入康复期的患者,负责制定康复治疗方案和用药长处方,并做好签约对象康复期健康管理和用药保障。
7.提供甲乙双方商定服务项目,包括:
(二)乡村干部提供服务内容
1.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随访,了解贫困居民就医和健康诉求,并做好健康扶贫政策宣传。
2.对筛查出的重病、残疾和慢性病患者,帮助落实医保、大病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等补偿。
3.帮助解决签约对象就医期间生产和生活问题。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主要权利:享有与乙方约定好的服务项目;监督签约服务内容的规范实施。
2.主要义务:接受签约服务的家庭成员应当将身体健康状况和变化情况以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及资料及时、准确告知乙方;主动配合并执行好乙方制定的防病治病相关措施;首诊选择在签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接受转诊建议,按病情需要逐级转诊;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配合支持村医村干工作;主动参与双签约服务满意度测评,对村医村干服务进行客观评价。
(二)乙方
1.主要权利:得到甲方的尊重和客观评价。
2.主要义务:加强学习和信息收集,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及时回应并落实签约对象健康诉求。签约村医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提供优质安全服务,保守患者个人隐私;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负责落实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补偿政策,帮助群众足额享受政策帮扶。
(三)管理指导单位
1.主要权利:对乙方实施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依据群众满意度和依据考核结果落实绩效补助,享有乙方签约责任人员建议调整等权利。
2.主要义务:定期对双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推进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建立双签约服务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专人或机构与乙方对接,对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范围的,及时组织本级或上级医院进行会诊、转诊等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康复治疗方案和用药长处方,监督落实甲方康复期健康管理和用药保障;指导督促乙方落实签约服务协议内容。
三、其他约定
1.甲方如对乙方服务不满意,可以向其管理指导单位投诉,也可申请管理指导单位协调解决。
2.甲方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乙方制定的防治方案或不听从指导意见,影响服务质量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如与国家相关规定有抵触的,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管理指导单位各执一份。
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
乡村干部(签字):
家庭医生(签字):
乡镇卫生院医生(签字):
县级医院医生(签字):
管理指导单位:
县级医院 乡镇卫生院 乡镇政府 村委会
(盖章) (盖章) (盖章) (盖章)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