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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8-01290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17〕110号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8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吕梁市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成文日期2017年12月08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

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8日

吕梁市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夯实全市脱贫攻坚基础,推动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和《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指南》,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创建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的要求,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线,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目标,特色产业精准脱贫标准化示范为重点,创建标准化园区和“三品一标”为抓手,建立覆盖主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农业产业发展综合标准体,引领全市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 创建原则

(一)带动农户,稳定脱贫。按照脱贫攻坚总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市工作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标准化园区建设要最大限度吸收贫困户参与,并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通过标准化生产、产品认证,提升产品品质,提高产品价格,使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二)科学规划,政府主导。按照创建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要求,以建立标准化园区、“三品一标”认证为抓手,广泛覆盖贫困户,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农业标准化示范市的创建规划,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标准化发展基础,着力打造一批“生产有标准、产品有标志、质量有检测、认证有程序、市场有监管”的现代农业标准化典型。

(三)典型引领,梯次推进按照“分批打造、逐步推进、全面覆盖、整体提升”的思路,选择重点县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打造标准化典型,通过典型引领,逐步形成政府推动、市场拉动、经营主体带动、农民积极参与的农业标准化建设运行机制。

(四)综合协调,共同发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市的创建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吕梁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吕梁市特色农业产业精准脱贫规划》相结合,建立基地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流通品牌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三、建设目标

全市建立标准化园区100个、标准化基地400万亩,认证“三品一标”225万亩、产品200个。示范项目完成后,吕梁市涉及相关农业产业全部按标准化进行生产和管理,实现基地生产标准化、生产管理规范化。带动全市新发展以红枣、核桃为主的干果经济林基地45万亩,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2亩干果经济林的目标,完成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150万亩;建设3.5万亩有机谷子基地,40万亩绿色杂粮,105万亩无公害杂粮。带动12.6万户40.3万贫困人口人均增收731元;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脱毒种薯使用全覆盖,其中有机马铃薯0.3万亩、绿色马铃薯41万亩,无公害马铃薯34.7万亩。带动11.4万户34.2万贫困人口人均增收960.4元;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22.5万亩。带动1.6万户5万贫困人口人均增收6250元;以日光温室、大棚为主的设施蔬菜标准化种植面积累计达到5万亩以上,设施蔬菜总产量达到30万吨。带动0.16万户0.5万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875元;食用菌标准化种植规模达到0.8亿棒,带动0.4万户1.1万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25万元;80%规模以上养殖小区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三年后,特色产业带动21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科学有效的标准综合体规划。根据示范市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GB/T31600《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的要求,确定目标,设计标准综合体,编制标准综合体规划,并制定、修订工作计划。

(二)搜集和制定相关标准。围绕示范市建设要求,结合本市实际,除了搜集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外,按照“系统构建、查漏补缺”的原则,在全面梳理、修订完善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围绕干果、水果、设施蔬菜、马铃薯、小杂粮、食用菌、中药材、畜牧养殖等特色主导产业,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组织管理等标准,使农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的各个环节都有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逐步形成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综合标准体系。

(三)开展标准的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的标准化意识。利用质量技术监督、农委等相关单位的技术力量有计划地对示范市相关成员单位、涉及企业、合作社等相关人员开展以标准化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农业标准化意识,提升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参与度和普及率。

(四)组织标准实施。结合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孝义市、方山县、岚县、文水县作为整县创建的试点,为全市创造经验、打造样板。其余县市区要围绕特色产业,结合精准脱贫,科学规划,合理确定标准化园区,并将农业标准化园区建设与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基地、现代农业高效园区、现代生态观光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标准化养殖有机结合起来。每个县要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园区打造7—8个高标准化园区,每个标准化园区要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生产资料、统一技术规程、统一技术服务和统一生产建档”,达到基地规模化、管理制度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力争特色产业标准化面积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五)抓好品牌建设。结合《吕梁市特色农业产业扶贫方案》,通过创建标准化基地、认证补贴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扶持农业标准化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指导申报登记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注册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打造一批省级著名商标和全国驰名品牌,通过品牌影响力,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六)注重总结和改进。在试点建设过程中,示范市建设的所有成员单位都应建立“痕迹管理”的理念,注重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资料的收集和留存。定期组织对实施的标准进行检查评价,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完善检查工作的反馈机制。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在试点工作结束时形成高质量的书面经验材料,持续改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职责分工

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强、覆盖面广的庞大系统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切实做好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的创建工作。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农业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推进;组织实施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市质监局:负责收集与提供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信息,发布我市农业生产技术规程,逐步建立适应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的标准综合体。负责指导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负责推进名牌战略,支持龙头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以品牌战略带动农业综合标准化创建。

(三)市农委:负责农业和畜牧业的综合标准化的规划制定、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项目区农业综合标准化生产、管理和产品申报工作;负责标准化基地建设、农业生产技术规程起草、制定与修改工作;组织成立技术组,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治理,生产基地投入品及产品检测工作进行指导管理,组织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申报;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畜禽生产;负责良种畜禽的引进、培育与推广;负责种畜禽养殖规范的起草、制定和修改工作,按标准对种畜禽场进行验收,依法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畜牧业标准化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

(四)市林业局:负责拟定全市核桃、红枣等产业标准化基础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核桃、红枣等产品标准的制定与修改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核桃、红枣经济林区良种的培育、审定、检验工作并结合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每年完成50万亩的标准园区建设。

(五)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市农产品流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现代物流方式,促进城乡农贸市场共同发展。

(六)市水利局:负责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内农田灌溉水、畜禽饮用水、农畜产品加工用水的水质监测及整治的标准化工作。

(七)市经信委:制定全市农业产业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标准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八)市粮食局:负责本行业农业综合标准化龙头企业加工、贮藏、包装、运输标准的起草、制定、修改工作和全程质量安全监控、管理工作。

(九)市工商局:负责培育农产品知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全国驰名商标,指导申报注册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加强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市场实施严格监管。

(十)市科技局:负责引进、推广农业综合标准化要求的新技术、新成果,组织符合本部门要求的农业综合标准化项目的编报、立项。

(十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有关项目的编报、立项。

(十二)市环保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督管理和空气、水、土壤的监测。

(十三)市财政局:负责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专项经费预算、拨付与监管工作。

(十四)市广播电视台、广播电台:负责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方法步骤

(一)基础建设阶段(2017年)。

1.建立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工作机制,成立领导组;制定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统一协调推进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

2.组织标准化专业培训,全面宣传农业综合标准化知识。组织开展相关人员“走出去”,行业内知名的专家、学者“请进来”和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活动。抽调各主导产业专家,成立技术指导组,开展各个环节的标准化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培养农业标准化人才,建立一支有理论知识,有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农业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开展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工作。

3.根据GB/T31600《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的要求,在广泛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目标,设计标准综合体,编制标准综合体规划,制定并修订工作计划。

4.围绕我市红枣、核桃、小杂粮、马铃薯、中药材、设施蔬菜、肉禽养殖、食用菌等主导产业,组织专家编写地方标准,经有关专家评审后颁布。

5.全面了解国内农业综合标准化发展的现况,选择1-2家在全国开展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进行参观学习,借鉴先进方法经验,找准差距,弥补不足。

6.围绕我市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确定一批标准化园区,严格按标准购置、使用和记录农业投入品,规范农产品的储运、加工和包装。积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做好“三品认证”相关工作。

通过基础建设,全市启动创建标准化园区100个,“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达到126.2万亩,产品达到100个。带动新增干果经济林面积15万亩,提质增效50万亩;有机谷子基地达到1万亩,绿色杂粮基地达到20万亩,无公害杂粮基地达到45万亩;有机马铃薯认证面积达到0.18万亩,绿色马铃薯认证面积达到25万亩,无公害马铃薯面积达到35万亩;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17.5万亩;新发展和完善提升标准化设施蔬菜面积0.7万亩;以香菇为主的食用菌标准化种植规模达到4000万棒;60%规模以上养殖小区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特色产业带动7.6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

1.修订完善标准综合体,强化示范后续管理工作,宣传推广综合体主要标准。

2.继续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按照“查漏补缺”的原则,制定、修订我市地方标准。

3.推广典型经验,加大标准化生产步伐。认真总结上一年标准化推进过程中的先进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培训的方式,继续扩大、巩固、规范标准化基地建设。

4.分类对制定的农业综合标准体进行培训,各单位拟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中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考核方式等内容,标准化工作领导组统一制定培训计划。

5.继续加大“三品一标”品牌建设。通过资金补助奖励、参加展销会等形式,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园区扩大品牌宣传力度,拓宽市场营销,增加农民收益。

通过全面推进,全市 “三品一标” 认证面积达到187.5万亩、产品达到150个。带动新增干果经济林面积15万亩,提质增效50万亩;有机谷子基地达到2万亩,绿色杂粮基地达到30万亩,无公害杂粮基地达到75万亩;有机马铃薯认证面积达到0.3万亩,绿色马铃薯认证面积达到33万亩,无公害马铃薯面积达到40万亩;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新发展和完善提升标准化设施蔬菜面积0.7万亩;以香菇为主的食用菌标准化种植规模达到6000万棒;70%规模以上养殖小区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特色产业带动7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1月—6月)。

1.在做好创建标准化示范市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产品的市场营销、基地的规范管理、企业管理的上档升级等展现标准化示范市成果和实效的工作。

2.迎接评估,对标准化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应将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中的相关资料整理并装订成册,做好迎接评估验收的准备。

通过总结完善,全市 “三品一标” 认证面积达到225万亩、产品达到200个。新增干果经济林面积15万亩,提质增效50万亩;有机谷子基地面积达到3.5万亩,绿色杂粮基地面积达到40万亩,无公害杂粮基地面积达到105万亩;有机马铃薯面积达到0.3万亩,绿色马铃薯面积达到41万亩,无公害马铃薯面积达到34.7万亩;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22.5万亩;新发展和完善提升标准化设施蔬菜面积0.7万亩;以香菇为主的食用菌标准化种植规模达到8000万棒;80%规模以上养殖小区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特色产业带动7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市工作领导组要加强对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组办公室要抽调精兵强将,具体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领导组,制定方案和规划,做好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宣传、指导、地方标准制(修)定等工作,督促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制定生产技术和管理标准,严格按标准组织好生产、做好生产记录。

(二)实行目标管理。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农业综合标准化建设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农业综合标准化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领导组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年终考核制。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每年要做好农业标准化专项资金预算工作,重点用于地方标准制定、标准化园区建设。对创建农业标准化园区、“三品一标”认证单位,考核合格后,给予一定的补助奖励。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创建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市的意义、政策和措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农民、农业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做好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性。要宣传吕梁优质特色产品,积极组织参加产品推介、贸易洽谈、交易博览等推介活动,通过包装说明、现场制作等方式,真正让消费者体验到吕梁优质农产品的产品特性、营养价值、食用方法和饮食文化,全方位提升吕梁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强化督促考核。为确保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市工作顺利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将纳入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业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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