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8-0134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15日
标      题: 关于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8〕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2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7〕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改革,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服务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招商引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明确招商引资工作主管部门。市商务主管部门是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牵头职能部门。市招商引资机构在市商务主管部门的统筹指导下,负责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工作,制定、分解并督促落实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动落实招商引资各项政策,组织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和考核,推进落实市级层面重大合作协议等。各县(市、区)要健全招商引资机构设置,明确招商引资的牵头职能部门,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形成招商引资合力。市直相关部门“管行业、也要管招商”,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组织和推动行业招商。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各开发区(园区)是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要科学规划、创优平台、积极招商、搞好服务。推进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改革,强化驻外办事机构招商引资职能,充分发挥窗口和桥梁作用,积极探索在国内重点地区和重要城市以及重点国家和地区设立商务代表处,聘请招商代表做好区域招商工作。积极发挥各类商会、协会招商引资平台和中介作用,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 

  二、加强产业指引,做好招商规划和项目包装

  (三)制定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订《吕梁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明确招商的重点和方向,科学指导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优化和更新目录。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要根据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指导目录,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进一步细化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

  (四)制定招商引资规划。围绕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各级招商引资机构要认真研究掌握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及企业的招商和产业配套需求,搞清“招什么”;聘请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有影响力的行业知名人士作为招商顾问,运用大数据手段,分析潜在投资者的背景资料、发展现状、总体战略规划和潜在投资意图,明确“从哪招”。进行顶层设计,认真编制招商规划,绘制招商地图。 

  (五)做好招商项目策划包装。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项目的审核把关,采取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方法,认真做好招商项目的策划包装,提高项目对接成功率。

  (六)搭建招商引资信息平台。以“山西投资信息服务平台”为依托,加快建设“吕梁投资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全市招商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建立招商资源信息数据库,与全省招商引资网络对接,实现招商资源实时共享,为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系统定向精准招商

  (七)做好传统招商。按照我市产业发展规划举办招商活动,组织参加省及国家举办的各类大型专业招商活动。通过座谈、联谊、主题推介等形式,开展主题招商活动。围绕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瞄准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快、见效快的项目,大力开展组团招商、小分队招商。按照“产业基地化布局、集群化发展”的理念,大力开展产业模块化招商、产业集群招商、产业链招商、盘活闲置资产招商、以商招商。 

 (八)开展网上招商。招商引资工作要引入“互联网+”的工作思维,在互联网上制作网页、建立网站,网站信息与政府投资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以此为载体发布项目信息,开展商务交流,寻求合作伙伴。招商主体要主动在网络上寻找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合作项目与伙伴。逐步实现投资项目线上沟通、洽谈,线下签约、落地,实现传统招商方式向更为精准高效的互联网招商转变。 

  (九)探索市场化招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积极搭建“大数据招商项目决策和管理平台”,打造大数据精准招商新模式,实现数据驱动的市场化招商。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大胆尝试,综合运用中介招商、委托招商、代理招商、购买服务等专业招商服务外包新模式,通过与行业协会、专业咨询顾问机构、外方驻华机构等合作,促成项目合作,降低引资成本,打好招商引资组合拳。 

  四、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省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把政策用足用好,明确扶持对象及条件、扶持标准、受理机关、扶持期限、办理程序和时限,使投资者充分得到政策支持保障。

  (十一)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政策。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全面系统梳理我市当前的财政、税收、科技、教育、土地、金融、投资、物流、人才等支持政策和水、电、气等要素政策,对标先进地区进行全面优化,使我市各类政策针对性更强、扶持力度更大、操作更简便易行。提升融资服务水平,全面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对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的资金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续贷过桥资金等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的扶持资金池。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制定出台支持发展总部经济的政策措施,吸引跨国公司、央企和优势民企在我市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可以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更加“管用”的招商引资政策。 

  (十二)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优化办事流程,全面实行投资审批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办理,加快实现网上办理。要积极创造条件,向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分析、项目代办、要素保障、投融资等全链条服务。设立、公布投资咨询和投诉受理专线电话,实行专人值守、首接负责制,对投资者的咨询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答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接访、答复质量,努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投资环境。 

  (十三)着力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围绕“整合、改制、扩区、调规”的方针,优化现有开发区(园区)规划布局,尽快形成县有省级开发区、市有国家级开发区的格局。着力推进开发区管理运行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和领导班子任期制、全员岗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制(“三化三制”)改革。加大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把开发区真正打造成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五)明确部门职责。各级招商引资主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产业政策审核和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土地供地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标准;环保部门负责审核相应权限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六)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发改、经信、国土资源、环保、住建、规划、商务、农业、旅游、招商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责、通力合作,加强在项目储备、签约、审批、开工、建设、投产等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形成联动工作机制。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要提前向招商引资部门申报备案,招商引资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对于重大投资项目需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事项,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报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签约、谁负责”原则,加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力度。 

  (十七)建立督办机制。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电子督办系统,与省、市政府“13710”电子督办系统互联互通,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限时办结、超时预警、办结销号制度,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工、建设。 

  (十八)建立考核机制。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商务主管部门、市招商引资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吕梁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核招商引资的成效和质量,在考核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等指标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招才引智”,加大重大项目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区域经济转型方面转型项目投资额、技术合同交易额占比的考核权重。 

  (十九)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用于市级招商项目前期工作补助、市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市级组团参加的国内外招商引资及投资类展会活动、市级重点招商项目的包装推介及项目库建设、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建设、购买社会服务和干部队伍培训等专项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也要设立专项资金,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正常开展。 

  (二十)建立招商引资宣传机制。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围绕转型综改、创新驱动和塑造吕梁美好形象、实现吕梁振兴崛起,把吕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政策与亲商、安商、富商的新环境宣传好、介绍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投资者信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地、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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