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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8-03123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18〕52号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5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吕梁市区及周边部分道路货运车辆实施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成文日期2018年07月24日

    关于印发吕梁市区及周边部分道路货运

  车辆实施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离石区、柳林县、临县、方山县、中阳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吕梁市区及周边部分道路货运车辆实施绕行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4日           

  

  吕梁市区及周边部分道路货运车辆

  实施绕行工作方案

  为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深入推进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市区环境质量,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8〕28号)要求和“7·3”市长办公会议精神,从2018年7月25日起,吕梁市区及周边部分道路货运车辆实施绕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对辖区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力度,继续深入推进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着力净化吕梁市区城市环境,力保吕梁市区环境质量改善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全市居民幸福指数。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立伟 市长

  副组长:杨巨才 副市长

  李安林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雪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治超办主任

  吕文平 离石区人民政府区长

  周小云 方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刘惠民 柳林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双会 临县人民政府县长

  田安平 中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薛 波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靳东征 市住建局局长

  刘玉云 市环保局局长

  薛根平 吕梁公路分局局长

  韩 毅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队长

  刘小栋 市新城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温智勇 山西交控集团吕梁南高速公路分

  公司总经理

  刘子兴 山西交控集团吕梁北高速公路分

  公司总经理

  许 宏 山西吕梁环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理

  张云山 高速交警一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孔 鹏 高速交警一支队八大队大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王雪平兼任,副主任由韩毅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绕行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

  三、限行措施

  (一)管制路段。

  1.G209线K495+100M至K511+500M段采取限制四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2.离碛线K0—K8+400M采取四轴(含)以上货运车辆单向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限制四轴(含)以上货运车辆经离碛线驶往G209。临离高速(G59)枣林收费站以货车上高速为主。

  3.青银高速(G20)离石西收费站限制货运车辆上高速,以下高速为主。限制小型车辆下高速。

  (二)绕行路线。

  1.临县、方山方向途经该路段驶往离石、中阳、柳林方向的四轴(含)以上货运车辆,从岢临高速(G59)白文口、太佳高速(S60)临县口、临离高速(G59)三交口、环城高速大武口上高速绕行。

  2.由柳林、中阳、离石方向途经该路段驶往方山、临县方向的四轴(含)以上的货运车辆,从青银高速(G20)柳林西口、环城高速信义口或离临高速(G59)枣林口上高速绕行。

  (三)通行条件。

  1.载运农副鲜活产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等民生领域车辆,不受此交通组织限制。

  2.对限行路段内沿途企业、施工单位,确需通行四轴(含)以上货运车辆的,应经当地政府审核后向离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备案,并领取《通行证》,于晚8时至次日6时通行。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

  2018年7月15日至2018年7月25日。

  (二)实施阶段。

  2018年7月25日起。

  五、任务分工

  1.离石区人民政府:加快离碛线翻浆路段修整速度,同时完善标志标线,确保货运车辆正常通行;增派警力疏导从离石西收费站下高速的货运车辆,限制离碛线由西向东方向货车通行,保证通行有序畅通;在G209与离碛线交叉口(纪念碑处)设立分流劝返执勤点,对过往货运车辆及时劝返疏导,做好沿线企业和运输单位的思想工作,确保货运车辆按通告要求行驶;离石区政府对G209与离碛线交叉口路段(前王家坡村路段)沿街摆摊设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的修理摊点、物流站点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整治清理。

  2.方山县人民政府:增派警力疏导货运车辆从大武收费站上高速;在G209大武丁字路口和S218方山路段设立分流劝返执勤点,对过往货运车辆及时劝返,做好沿线企业和运输单位的思想工作,确保按通告要求行驶。

  3.离石区、临县、方山县、柳林县、中阳县人民政府:增设提示标识标牌,做好远端提示和引导分流工作;加强辖区道路综合治理,做好道路扬尘污染防治。

  4.市委宣传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介,广泛发布绕行线路。

  5.市公安局:一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做好绕行工作的日常管理,严格查处不按规定线路、时间通行及违反限行通告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限行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二是在遇有恶劣天气,高速公路因意外事件采取交通管制后,管制时间达到3小时或者路面拥堵达到10KM,相关县区公安局交警部门对限行路段四轴(含)以上货运车辆放行,情况解除以后恢复交通管制;三是沿线县区公安局安排派出所和公安治安巡防人员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的绕行工作,发现煽动闹事、恶意闯卡现象,由公安部门及时介入,确保各项工作组织措施有效落实,确保不因绕行造成媒体炒作和社会负面影响;四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在G209离石盛地至大武路段、离碛线段各增设两处视频监控卡口;五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组织直属一、二、三大队,抽调离石、孝义、汾阳警力配合高速交警整治青银高速行车秩序。

  6.市住建局:将G209与离碛线交叉口(纪念碑处)改造为环岛,方便车辆在此处一次性左转驶入离碛线;加强对辖区施工运输渣土、石料、垃圾车辆的管理,加强源头管控,发挥降尘池作用。对未遮盖篷布、不清洗轮胎、手续不全的车辆严禁驶出工地。

  7.市环保局: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施工单位按规定配置好冲洗降尘设备,适时抽查道路、出入厂矿区的货运车辆车厢密封,清洗车轮、车身情况,确保车辆不带泥土上路;做好限行路段空气质量监测工作。

  8.吕梁公路分局:加快完善限行路段中间隔离设施以及标志标线;加快S340施工进度,力争在8月20日前完工通车。

  9.新城建设管理中心:加快纬十路与S218连接线的路面硬化,并完善标志标线。

  10.山西交控集团吕梁南高速公路分公司:将离石西收费站现有的10个收费口改为8个出口、2个入口,在原出口已有的计重设备的基础上,再增加 5 套计重收费设备和配套的机电设施,增加收费工作人员,确保10个出入口满负荷开通;在高速各收费站口、高速主线设立提示标牌和警示标志,提前引导驾驶人按通告要求行驶进出高速公路。

  11.山西交控集团吕梁北高速公路分公司:将枣林收费站现有的8个收费口改为5个入口、3个出口,在原入口已有的计重设备的基础上,再增加计重收费设备和配套的机电设施,增加收费工作人员,确保8个出入口满负荷开通;在高速各收费站口、高速主线设立提示牌和警示标志,提前引导驾驶人按通告要求行驶进出高速公路。

  12.山西吕梁环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派人员进行疏导,保证大武收费站出入高速的货运车辆通行畅通,将收费工作人员增加到60人。

  13.高速交警一支队二大队、八大队增派警力,加大对辖区高速公路的巡查,做好收费站广场行车秩序管理;八大队要在青银高速离石西口主线设立小型车限制下高速的标志。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绕行措施是政府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将绕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作配合。

  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做好绕行工作,加强交通安全相关工作的联系对接,合力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要围绕相关行业受绕行措施产生的影响,多方研究帮扶措施,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切实把绕行措施负影响降到最低。

  (三)强化宣传引导。

  要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在全社会开展绕行措施宣传,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突出对过境货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综合运用短信、微信等平台,针对性开展事前引导,最大限度防止受限车辆驶入限行路段。

  附件:G209限行路段车辆通行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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