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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8-07778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18〕78号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2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推进城郊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成文日期2018年10月09日

   关于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推进

  城郊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城郊农业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7〕107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按照服务城市、繁荣农村,方便市民、富裕农民的要求,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结构调整,加大改革力度,培育新动能、扶持新主体,发展新产业、壮大新业态,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发挥优势,特色发展。坚持面向城市、服务城市,围绕目标群体和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城市郊区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工作指导,推动要素集聚。

  拓展功能,融合发展。依托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红色革命资源,深度挖掘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和人文等多元功能,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产业深度渗透与融合,延长产业链、价值链,加快形成模式多样、类型各异的城郊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标准先行,安全发展。实施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程,积极探索新产业新业态标准体系建设。树立“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理念,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尊重自然,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顺应城市建设发展规律,按照尊重自然、生态优先的要求,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生态建设,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区域布局。

  结合我市城镇体系布局和行政区划,按照服务区域中心城市的要求,重点推进孝义市、汾阳市、离石区城郊农业发展,其余县着力打造城郊农业精品示范点。

  孝义市:依托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市和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平台,大力推进高效设施农业集中区和高标准规模养殖区建设;深度挖掘地域特色产业优势,深化核桃、红枣等的精深加工和研发,着力打造功能农业品牌;利用“互联网+”行动,对接知名电商企业,拓宽当地优质农产品销售;深入挖掘田园风光、采摘体验等资源优势,着力创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市。

  汾阳市:依托城郊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拓展农业功能,建设一批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镇和田园综合体;充分利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实施城郊农业品牌战略,大力塑造“汾州核桃”、“汾州香小米”“汾阳白酒”等区域公共品牌,扩大品牌效应,强化品牌营销推介,提高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建成集基地建设、加工转化、仓储物流、品牌创建、线上线下交易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功能示范园区和产业集群,辐射周边县、市、山西省乃至华北地区,形成区域内较大的吕梁山小杂粮(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依托汾阳深厚的文化底蕴,打造服务优良的民俗观光村和农业主题公园等农业旅游重点景区。

  离石区:充分利用信义镇集中连片区建设和优秀的革命历史文化资源,着力打造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镇;结合区位优势,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高端高效农业,满足市场需求;大力发展“菜篮子”产品加工,着力推动销售物流平台、产业集聚带和综合利用园区建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等新业态,推动农产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合理布局农产品批发市场,提高冷链物流水平,打造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

  (四)发展目标。

  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积极推动城乡要素资源双向流动,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提升城郊农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形成产业特色明显、优质高效和持续增长的城郊农业框架,使城市郊区成为本地区主要的农业物流信息流汇集区、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的集聚区、农业科技创新转化示范区和市民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城市相配套,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于一体的现代城郊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具体指标:

  3个县(市、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3%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8%左右;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超过60%以上;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市场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产业集群,打造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基地,成为我市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的排头兵、增长极。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高端高效农业。紧紧围绕城市市场需求,加大城郊农业结构调整力度,调减城郊粮食作物特别是籽粒玉米种植面积,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实施城郊蔬菜产业提质工程,以不适宜长途运输的蔬菜(食用菌)为重点,扩大叶菜种植规模,推动鲜特菜种植,大力发展设施蔬菜,稳步提高城郊蔬菜供给水平,不断提高我市冬春蔬菜自给率。重点扶持东部平川四县市、离石、柳林的地方特色蔬菜基地建设,巩固提升完善现有的设施蔬菜规模园区。推广楼宇农业、阳台农业、生态露台模式,加强营养栽培、无土栽培等种植装置技术推广,鼓励城市居民把微菜园、微果园搬回家。坚持绿色生态导向,调整优化城郊畜牧业布局,加强城郊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建设设施配套、集约高效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发展适度规模健康生态养殖,稳定城市畜产品市场供给能力。重点建设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加快实施“千园万场”规模健康养殖工程。实施城郊奶业生产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程,大力支持适度规模家庭牧场发展,建设优质奶源基地,健全乳品冷链系统,发展面向市民的鲜奶供应体系,推动城郊奶业率先发展。(责任单位:市农委)

  大力发展城郊苗木花卉产业,加强本地优良乡土树种选育开发,优质种苗的引种和繁育推广,以高质量、大规格和品质优为目标,加大对苗木从业人员生产繁育和经营管理技术培训,规划建设一批具有苗木和花卉观赏、展销、示范、以及洽谈和交易功能的展销园区或区域性大型苗木花卉交易市场和示范种植基地,推动鲜切花、盆花、特色花卉、加工花卉、景观苗木和花卉、常规造林苗木及特色经济林苗木等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等)

  (二)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大力发展精品功能农业。调整优化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促进原料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互衔接,形成生产与加工、科研与产业、企业与农户相衔接配套的上下游产业格局,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增效。大力发展“菜篮子”产品加工,着力推动销售物流平台、产业集聚带和综合利用园区建设。开展精深加工技术和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装备研发,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企业,形成一批产值大、带动农户强的城郊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等)

  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实施主食加工提升行动,在城市郊区重点发展主食、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和净菜加工,加快研制生产一批特色米面、杂粮、预制菜肴等产品。积极推进马铃薯等薯类产品主食化,重点在岚县、方山、临县等优势产区,加强脱毒种薯繁育和优质商品薯生产基地建设,支持马铃薯贮藏设施建设和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力争把岚县打造成“全国马铃薯主食化开发第一县”。围绕杂粮、干鲜果、蔬菜、畜产品、中药材精深加工,加快建立副产物收集、运输和处理渠道,开展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试点示范,提升农产品加工综合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

  挖掘杂粮、中药材、干鲜果、蔬菜等特色资源优势,规划建设功能食品开发加工园区,推进新食品原料、药食同源食品的开发应用,积极开发具有生理调节、健康养生功能农产品研发推广。加强杂粮、中药材、干鲜果、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高标准布局一批功能农业示范基地、产业园、食品工业园,研发生产功能 、休闲、养生、保健等非医药类中高端系列产品。加快沿黄红枣经济林片区建设、吕梁山核桃经济林产业片区建设、岚县马铃薯生产及土豆宴主食产业化产业园区建设、兴县和汾阳小米主产区深加工产业园区建设、临县肾形大豆产业园区建设、平川玉米主产区加工产业园区建设,开发面向全国市场的中高端功能食品和药食同源产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粮食局等)

  (三)拓展农业多元功能,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依托城郊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突出区域特色和资源特色,拓展农业功能,采取“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农耕体验、农业创意、乡村手工艺等产业。积极发展体验农业,培育一批市民农园、银发农园、教育农园,鼓励城市居民享受耕作及农业生产体验乐趣。围绕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建设一批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镇和田园综合体。积极发展苹果、梨、桃、杏等赏花水果和葡萄、草莓、樱桃等特色鲜果种植,分区域布局、分时段栽培南北方瓜果蔬菜,丰富四季农产品采摘,规划建设高端休闲观光采摘园。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扶持建设一批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业园、休闲农业合作社、民俗观光村和农业主题公园等农业旅游重点景区。建设汾阳市贾家庄等农业旅游重点景区。鼓励发展特色小镇民俗游、现代农业园区游、农家乐等多种旅游形式等。(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游发展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等)

  (四)实施“互联网+”行动,打造城郊鲜活农产品物流圈。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城郊农业生产、经营、加工、流通、服务领域的滲透和应用,促进农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加快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建设一批城郊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合理布局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构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加强城郊菜地田头预冷、冷藏保鲜等设施建设,打造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健全集贸市场、社区菜店、连锁超市、社区菜市场等零售终端体系。积极开展农社对接,推动市民和农民直接见面,达成供需协议,将优质农产品直接送货上门。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全国性和区城性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完善农村电商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实现县级市、市辖区农村电商运营中心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

  实施城郊农业品牌战略。结合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支持各城市郊区以特色优势产业、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重点在红枣、核桃、谷子等特色产业上培养一批市民认可程度高、市场影响力大的老字号品牌、区城公用品牌,加强汾阳汾酒、柳林红枣、汾州小米等品牌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依托区域公用品牌,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品牌相关配套服务。强化品牌培育塑造,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企业品牌建设。支持优势企业整合产品资源,扩张优势品牌规模,打造一批产品竟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国广的全国知名品牌。强化品牌营销推介,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立品牌农产品专卖店,利用农博会、展销会、互联网等平台,加大农业品牌的展示营销和推介力度,提高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等)

  (五)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加快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精品农业、精准农业、会展农业、立体农业,着力培育创意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城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积极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探索创新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和实现方式。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生产性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农机局、市科协、市供销社等)

  (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构建城郊绿色生态产业链。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逐步推动城郊农田园艺化管理,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和生态农业,减少裸露农田和扬尘。大力植树造林,加大退耕还草力度,恢复森林植被,加强生态保护,营造城市绿色屏障。积极推动城郊森林公园建设,大力发展森林旅游、生态康养等产业。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发展鲜干果、草牧业、中药材和特色经济林及林下经济。科学使用有机肥,大力推广生物、物理防治以及生态控制技术,减少化学农药用量,推进农作物秸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农业环境动态监测,加强面源污染治理。积极创建循环农业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委、市科技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列入城郊农业发展的重点县(市、区)要站在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高度,将发展城郊农业作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加强指导、强力推进。其他县也要结合实际,强化领导,加大投入,抓点带面,稳步推进城郊农业发展,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加强指导和服务,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推进城郊农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资金扶持。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新增城郊农业发展任务清单,重点支持城郊农业结构调整和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对城郊农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品牌建设等方面重点扶持。现代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田园综合体建设、农业产业园建设等资金和项目要向符合条件的城郊农业企业倾斜。相关县市区要加大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城郊农业企业原料基地、公共设施、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和技术改造;整合交通、环保、国土、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水利等涉农资金,集中扶持城郊农业。

  (三)做好科学规划。城郊农业是城市发展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农业农村发展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立足长远,合理布局,统筹安排,明确城郊农业的发展方向、新产业新业态布局,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要通过节地挖潜、盘活存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批而未用土地转用指标回收利用等多种途径,切实保障城郊农业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先保障城郊农业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城郊农业项目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子以优先安排。

  (四)培育新型主体。加大对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向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流转。支持农民深度参与城郊农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以人力、土地等入股发展城郊农业,不断完善农民与城郊农业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新产业新业态增值收益。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

  (五)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结合城郊农业企业生产特点,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合理安排授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信贷、债券、基金等融资工具,鼓励利用PPP、发行私募债券等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机构开展城郊农业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扩大抵押物范围。农业担保机构要简化审批程序、降低担保费率,积极为城郊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扩大农业保险政策支持范围,鼓励城郊农业企业带动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及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城郊农业企业进入省股权交易中心“山西农业板”挂牌、托管、融资,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企业进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六)创优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简化城郊现代农业园区和相关项目建设审批程序,严格限时办结,实行“一站式”办理。加快建立以土地流转、资金融通,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积极营造投资城郊农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吸引工商资本投资城郊农业。大力宣传我市发展城郊农业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发展城郊农业的良好氛围。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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