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8-07896 主题分类: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发文机关: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18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推进山西省方山肉牛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8〕79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山西省方山肉牛场改革发展的

  实 施 意 见

  

方山县、交城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山西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4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壮大农垦事业,为我市的农业产业发展做出引领示范,按照山西省推进农垦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山西省农垦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农垦发〔201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辖区内的山西省方山肉牛场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垦职工增收为核心,以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资源优化配置、产业提档升级,全面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为我市现代农业建设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为实现吕梁乡村振兴谱写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国有属性,服务大局。支持肉牛场围绕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完善国有农业经济实现形式,以农牧业生产经营和加工业为主,走规模化发展道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农垦经济,更好地服务吕梁市改革发展大局。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支持。肉牛场要从自身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出发,通过政策创新,着力深化企业化、市场化改革,推进政企分开、社企分开,确立市场主体地位。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保障肉牛场平等享受各级政府普惠性政策,帮助解决肉牛场实际困难,支持企业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分级负责。从肉牛场的现有隶属关系、发展实际和改革发展任务要求出发,探索建立统一组织领导、职责分工明确的改革机制,重点抓好我市负责的土地确权、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等重点任务,支持好山西省投资集团完成所负责的改革发展任务。

  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鼓励和支持大胆探索、创新体制机制,从实际出发平稳有序推进农垦改革。不简单照搬农村集体经济或一般国有企业的改革办法,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好政府、企业和职工利益关系,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生产稳定和社会稳定。

  (三)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精神,围绕农垦改革发展新定位,加快肉牛场改革发展步伐。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成具有产业特色的现代农牧业企业。

  ——建成粮食作物、蔬菜、畜牧业等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开发具有自主品牌的产品,完善跨区域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大森林管护力度,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

  ——垦区民生建设取得显著改善,国有农场职工收入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新型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深化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

  (四)创新土地管理方式。由肉牛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具备测绘资质的确权作业单位,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尽快开展权籍调查,要把权籍调查成果与不动产登记无缝衔接,提出登记申请。国土部门要加快推进肉牛场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权属清晰、周边界限清楚、无争议的场属土地,积极支持,予以办理。各相关县应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由属地县政府牵头,国土资源、林业和农垦主管部门参加的农垦国有土地(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协调机制,依法调处土地(林地)权属争议。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场属土地严格实行分类管理,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强化土地权益保护,严肃查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非法侵占农垦土地行为。严禁擅自收回肉牛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国家经济建设或地方公益性建设收回国有农场土地的,要按照国有土地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并妥善解决职工就业和生产生活问题,依法安排社会保障费用。肉牛场土地被依法收回后再出让的,其出让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县分成的相应土地出让收入要按规定积极用于肉牛场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性项目占用肉牛场土地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规范运作。属地政府收储肉牛场国有土地,返还金比例应参照当地国有困难企业返还标准执行。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鼓励肉牛场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耕地整理、复垦、开发,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纳入省耕地指标交易平台,指标交易收入归肉牛场所有。(责任单位:方山县人民政府、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山西省方山肉牛场)

  (五)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坚持社企分开改革方向,以服务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到2018年10月底前,方山县政府负责指导山西省方山肉牛场推进内部分开、管办分离,采取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赋予其相应管理权限和提供公共服务,认真组织核算肉牛场办社会职能所需的人员和经费数量,改革方案报市领导组批准后实施,并在今后工作中强化监督指导。改革所需经费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共同负担,从2019年起纳入预算管理。(责任单位:方山县人民政府、市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农委、市教育局、人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山西省方山肉牛场)

  (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农场职工和场区居民按规定程序纳入方山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养老服务、社会保险等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与肉牛场签订劳动合同的农业从业人员,可以执行方山县统一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政策,也可以实行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参保缴费办法。强化肉牛场及其职工按时足额缴费义务和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将未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或断保的职工,按规定纳入参保范围。对于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职工,依法安排社会保障费用,建立长效保障机制。支持落实好职工和场区居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现有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落实好省专门出台的各项政策,做好肉牛场未参加养老、医疗保险或中断保险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补缴欠缴费用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工作。肉牛场要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未参保及断保职工的认定、费用缴纳及待遇发放工作,切实做到不遗漏、衔接有序,实现肉牛场退休人员养老保险100%的参保率,在职职工93%的参保率。(责任单位:方山县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农委、山西省方山肉牛场)

  (七)推进现代企业化改革。支持肉牛场加快推进公司化改造,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在确保国有资本控股前提下,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探索推进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工作。要着力增强经济实力,找准发展方向,开发有市场潜力、具有自主品牌的产品。在改革过渡期内,农垦管理机关人员经批准允许到农垦企业兼职,但应从严掌握,且须严格执行兼职不兼薪的政策。(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农委、市委组织部、山西省方山肉牛场)

  (八)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坚持和完善以职工家庭经营为基础、大农场统筹小农场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股份制、公司制等农业经营形式,发挥统一经营优势,逐步构建一体化的经营管理体制,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国有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承包租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承包和租赁收费管理,全面推行收支公开,强化审计监督。(责任单位:方山县人民政府、市国土局、市国资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山西省方山肉牛场)

  (九)构建新型劳动用工关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以劳动合同制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招录、培训和考核体系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进行失业登记,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责任单位:方山县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农委、山西省方山肉牛场)

  (十)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对肉牛场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可按需要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等方式处置。支持肉牛场盘活土地资产,其使用的原生产经营性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经批准可以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处置。肉牛场现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后,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改变用途,需办理出让手续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结合肉牛场发展实际,有序开展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按规定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处置试点及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试点工作。保障肉牛场产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合理用地需求。相关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工作,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级部门和母公司的具体规定。(责任单位:方山县人民政府、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人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山西省方山肉牛场)

  (十一)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管理机制。肉牛场要按照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要求,明晰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实际、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侵占农垦国有资产。肉牛场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参照国家及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有关规定执行,结合农垦企业特点积极开展薪酬制度改革,形成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动态管理机制。国家及省、市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组改制及关停破产的各项政策,原则上适用于肉牛场的相应工作,予以参照执行。(责任单位:方山县人民政府、市国资委、市农委、山西省方山肉牛场)

  三、加快推进农垦现代农业发展

  (十二)促进企业融合发展和产业升级。加大对肉牛场的投入,全面纳入国家和地方强农惠农及改善民生政策覆盖范围。积极引导、支持、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垦地、与其他垦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积极进行引资上项目和项目合作,推动产业发展。鼓励肉牛场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推动产业融合发展,通过保护价收购、订单农业、股份分红、价格联动、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式,与周边农户形成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优化产能布局,积极发展农业休闲观光、森林旅游、养生养老等新兴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我市现代农业建设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方山县人民政府、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国资委、市旅发委、市农机中心、山西省方山肉牛场)

  (十三)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支持肉牛场加强与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严格农业投入品准入,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将肉牛场职工的技能培训、农技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服务纳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鼓励、支持建设“生产+加工+科技+流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培育创建产业集群,构建粮食等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吕梁特色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知名品牌。(责任单位:方山县人民政府、市农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山西省方山肉牛场)

  (十四)推动垦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市、县政府在依法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及公共服务体系等规划时,要将肉牛场纳入其中,实现场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等享受政策。场内的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纳入地方政府建设计划统筹实施。肉牛场的合并、分设、调整、解散、下放、撤销等体制变动,须征求上级农垦主管部门意见。积极推进场区新型城镇化,逐步发展成为功能设施齐全、公共服务配套的新型小城镇,通过产业发展,引导职工就地城镇化。将肉牛场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努力把农场建设成为生态宜居、文明和谐、职工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责任单位:方山县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国资委、山西省方山肉牛场)

  (十五)加强薄弱地区农场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肉牛场的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多渠道增加农场职工收入。实施精准扶贫措施,加大对贫困职工和居民扶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其按计划脱贫。肉牛场的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市县政府统一政策实施范围。要制定专门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改善肉牛场的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方山县人民政府、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资委、山西省方山肉牛场)

  四、加强对农垦改革发展的领导

  (十六)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加强对肉牛场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农场班子建设。肉牛场党委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工作形式,坚持农垦改革发展方向,保证和监督各项政策的贯彻实施。各级农垦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履行行业指导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职责。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杜绝在改制过程中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现象发生,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通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农委、山西省方山肉牛场)

  (十七)落实政府和部门责任。市政府成立推进山西省方山肉牛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尉文龙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名单和主要职责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全市农垦改革日常工作。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成立土地确权、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专门工作组,研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主动关心支持肉牛场改革发展,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改部门要做好规划衔接,安排相关建设项目时加大对肉牛场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根据肉牛场管理体制和改革发展需要,稳步加大对农垦投入;人社部门要做好肉牛场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转移、接续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有关政策措施。(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八)充分发挥改革主体作用。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根本上要靠农垦自身努力。肉牛场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率先垂范,廉洁奉公,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发展。干部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牢固树立开拓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发挥改革主体作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增强推进肉牛场改革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汇聚起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资委、山西省方山肉牛场)

  

  附件:吕梁市推进山西省方山肉牛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13日

  

  附件

  

  吕梁市推进山西省方山肉牛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吕梁市推进山西省方山肉牛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负责吕梁市农垦改革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核审定推进吕梁市农垦改革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协调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项专项方案的制定、各单位改革重点内容、重要环节等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按时完成农垦改革发展各项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尉文龙    副市长

  副组长:杨月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小云    方山县县长

  孙尚平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成  员:刘文杰    市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李根志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小平    市编办调研员

  刘哲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冯吉才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

  任晋星    市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侯光钰    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义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谈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新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靳贵明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韩建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郭明水    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调研员

  王永刚    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尹元智    市农业委员会总工程师

  张武君    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杜锋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翟光华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王春香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宋秀平    吕梁市税务局副局长

  任冬生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郝继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梁永泰    市粮食局副局长

  张宏业    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贾永祥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任旭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于敬礼    人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任海涛    方山县副县长

  荣  燕    山西省农业产业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副总经理

  薛增明    山西省方山肉牛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孙尚平(兼),常务副主任:尹元智(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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