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0-04803 主题分类: 旅游
发文机关: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08日
标      题: 印发关于加快吕梁酒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20〕3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08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吕梁酒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吕梁酒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吕梁酒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抢抓全国新一轮白酒产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打响“世界十大烈酒产区·吕梁产区”和“世界美酒特色产区·汾阳产区”品牌,提高白酒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推动酒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世界著名的清香型白酒集聚区、杏花村酒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世界酒都”,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吕梁酒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吕梁清香型白酒酿造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汾酒”“杏花村”“竹叶青”等白酒品牌名扬天下,被誉为“国酒之源、清香之祖、文化之根”。近年来,吕梁市全力推进总面积3580公顷的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连续举办三届山西(汾阳·杏花村)世界酒文化博览会和第20届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赛,建成了汉唐风格、明清风貌、兼具藏酒贮酒和文化旅游功能的中国汾酒城,白酒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2019年,全市白酒产量超过17.7万千升,同比增长23.4%,占到中国清香型白酒的五分之一,占到山西省的三分之二以上;白酒产值157.5亿元,同比增长34.7%,白酒产量和产值实现三年翻一番目标。特别是酒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步伐不断加快,2019年以杏花村为核心的各类景区景点累计接待游客1067万人次,同比增长23.6%,辐射带动周边旅游业发展。2019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放开了白酒产能限制,为我们发展白酒产业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省委、省政府对吕梁提出了重点发展酿酒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酒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作为壮大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重点来抓,进一步抢抓机遇、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全力推动吕梁酒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互促双赢,不断开创吕梁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

  二、准确把握加快吕梁酒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市委“1234”工作思路,抢抓新一轮白酒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全国最大的清香型白酒生产基地的核心优势,深度挖掘吕梁白酒悠久的酿造史、酒文化史以及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坚持以融合发展为路径,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杏花古村、汾酒集团、中国汾酒城三大板块融合发展为突破口,全方位推动酒与文化旅游产业形态融合、业态协同,进一步提升“世界十大烈酒产区·吕梁产区”和“世界美酒特色产区·汾阳产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全力将吕梁打造成为闻名全国、享誉世界的“世界酒都”。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白酒产业产能、产量、产值和旅游人数大幅增长,力争实现“四五”目标:产能达到50万吨,其中规模以上白酒企业产能达到30万吨以上;白酒产量达到50万千升,力争达到60万千升;白酒及相关产业实现产值突破500亿元,占全国白酒市场份额由目前的1.6%上升到3%左右;酒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融古村古镇、酿酒基地、酒庄酒街、技艺展演、文化商贸、康养休闲、会展经济、观光农业于一体的杏花村酒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体验和观光游客达到500万人次,建成世界著名的清香型白酒集聚区和世界烈酒博览休闲旅游目的地。

  三、狠抓重点工作任务,全力加快吕梁酒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一)坚持以做强品牌和做大总量为重点,加快建设清香型白酒集聚区。

  1.打好“三张品牌”,进一步支持汾酒集团做大做强。支持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提升汾酒、竹叶青、杏花村三张名酒品牌价值,大力开拓省外、国际市场;根据消费升级的规律,进一步细分市场、调整酒品结构,重点发展高中端产品,培育50亿级、百亿级超级单品,力争2到3年内销售收入达到2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汾阳市政府,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2.依托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壮大一批中小白酒企业。支持汾阳王、新晋商汾杏、青花瓷、宗酒、老传统、良泉、羊羔酒等地方名优白酒企业发展,每年评选吕梁白酒“十朵小金花”企业,积极打造地方名优酒类品牌。抢抓新一轮白酒产业发展机遇,扶持上马一批地方中小白酒企业。依托山西杏花村酒业发展集团,通过收购兼并、合资合作、交叉持股、引进战略投资等方式,探索中小白酒企业整合运营新路子,全面提升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县(市、区)政府)

  3.依托中国汾酒城,建设世界最大的白酒储酒基地。坚持“一企一策”扶持中汾酒业壮大,从战略上储藏一批高质量年份酒,把中国汾酒城打造成储酒规模达20万吨的世界一流储酒基地和中国藏酒第一城。(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汾阳市政府)

  4.引进一批全国知名白酒品牌企业,建设杏花村核心区基酒基地。鼓励引导白酒企业进园入区,推动文水县白酒产业向在杏花村周边的南安镇、胡兰镇、马西乡集中集聚,加快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山西吕梁生产基地建设,力争形成20万吨基酒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文水县政府)

  5.依托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筹建吕梁市基酒公司。探索“储酒基金+基酒公司”模式,发展“基酒收储、基酒销售、资产管理(白酒金融)、技术服务”四大业务板块,集聚基酒企业,汇集基酒资源,推动吕梁白酒产业标准化、规范化生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文水县政府)

  6.依托以杏花村为核心的汾河湾,建设100万亩“一把抓”红高粱原料和旅游观光基地。加强政银企校四方合作,探索建立优质酿酒高粱酒育种基地。率先开展农技员、农经员、农机员“三支队伍”改革,对农民种植酿酒原料开展专业化服务。整合白酒原料种植资源,采用农业托管+产业化联合体”“酿酒企业+基地+农户”“粮食企业+基地+农户”“运作模式,采取订单种植、统一供种供肥和统防统治、免费技术指导、最低保护价收购、农业保险等方式,实行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年内建设优质酿酒高粱基地30万亩,到2025年,建成“一把抓”红高粱酿酒原料基地100万亩。依托高粱种植,大力发展农业观光、休闲度假、采摘体验等旅游新业态。坚持一个LOGO管天下,坚持把好品牌建设第一关,按照“绿色、有机”要求,对清香型白酒酿造原料进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7.加大宣传营销力度,不断提升“吕梁白酒”区域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选聘和组建市场营销策划、产品销售、文化活动策划、包装设计等专业团队,积极在国家和省外省级以上媒体投放品牌宣传广告,加大对吕梁白酒产区整体品牌形象的营销推广力度。坚持一届接一届把山西(汾阳·杏花村)世界酒文化博览会高质量举办下去,持续深化产品交易、信息服务和文化展示三大平台功能。继续办好吕梁文学季、封藏大典、名酒论坛等活动,打造一批酒文化精品,印好一部画册,编好一部酒文化典故,拍好一部影视剧,进一步提升吕梁白酒影响力。支持地方名优白酒企业利用汾酒集团销售网络进行品牌推广和销售,扶持市内酒类企业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开设品牌店、形象店、旗舰店。积极开展“吕梁白酒中国行”活动。(责任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市商务局)

  8.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吕梁白酒产业标准化水平。依托山西大学杏花村学院和山西酿造产业研究院,建设白酒产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国家级酿酒大师工作站,着力对白酒延伸链条进行深度开发。与中国酒业协会开展全方位合作,共同推动清香型白酒行业标准技术、标准体系的研究制定和发布。推动白酒质量检验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争取2020年底前建成国家级白酒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规划建设同我市白酒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名优白酒交易市场,争取2020年9月底前建成国家级白酒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9.加强市场准入和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白酒行业准入门槛,原则上不低于1000吨,推动白酒企业规模化发展。联合建立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与专项合作,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生产流通环境。依法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取缔无牌无证无照、制假售假的非法生产作坊和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10.加强人才培养,为白酒产业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深入实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工程,依托江南大学、山西大学杏花村学院和山西酿造产业研究院等专业院校,以及汾酒集团优秀勾兑师、酿造师、技术工人等力量,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方式,每年为全市中小白酒企业培训100名白酒勾兑师、100名酿造师、300名技术工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大力实施“酒+”融合发展战略,推动酒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11.全力加快古韵杏花村建设。依托杏花村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加快建设杏花村、汾酒小镇“一村一镇”,启动中国酒文化博物馆、杏花村仰韶文化遗址公园、杏花村演艺中心等项目,实施如泉河和桑落湖、羊羔湖、乾和湖、竹叶湖、汾清湖“一河五湖”和生态湿地项目,推进汾酒老作坊、杏花村72酒坊、10大古客栈、酒文化风情一条街、休闲酒吧等项目,恢复杏花古镇古村风貌,让杏花村早日再现“牧童遥指杏花村”的景象。(责任单位:汾阳市政府、杏花村文旅开发有限公司)

  12.推动汾酒文化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实施汾酒股份厂房外立面改造和风貌提升项目,加快汾酒股份综合活动中心、销售中心“两中心”项目,全面提升酒工业旅游品质。(责任单位: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13.把中国汾酒城打造成中国白酒旅游第一城。加快城墙合围工程建设,提升中国汾酒城整体格局风貌和景观风貌。充分利用中国汾酒城10公里青砖城墙、100多座仿唐宋明清建筑群,推进吃、住、游、购、娱一体化配套,加快建设集白酒生产、酒庄藏酒贮酒、文化演艺、影视摄影、休闲观光为一体的中国白酒旅游第一城。(责任单位:中汾酒业投资有限公司,汾阳市政府,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14.打造一批美丽酒庄。支持汾阳、文水、交城、孝义、方山等县(市)地方白酒企业建设一批特色酒庄和酿酒老作坊,积极推动北京爱森乐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法国波尔多酒协合作建设的白酒精品酒庄集群项目落地建设,重点建设汾酒老作坊美丽酒庄、新晋商国际酒庄、汾阳王府酒庄、老传统酒庄、华鑫庞泉酒庄等项目,大力发展集白酒酿造、酒庄主题旅游、酒庄主题农业三产联动的酒庄经济。(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县(市、区)政府,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15.加快建设一批酒文化旅游配套服务项目。实施汾酒股份综合活动中心、新晋商蔓兰酒店和储酒文化示范基地等一批配套服务工程,提升游客接待能力。实施汾酒大道、酒都大道、杏花大道等6条道路风貌改造,启动汾阳市冯郝沟村、东堡、西堡风貌改造工程等一批重点工程,加快建设完善酒文化旅游基础设施。(责任单位: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汾阳市政府,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16.大力发展名酒文化产业。挖掘与吕梁白酒有关的遗址遗存、人文轶事、历史传说,保护、传承和发展汾酒酿酒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酒类衍生体验产品、纪念品、酒类健康养生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汾阳市政府)

  17.高标准建设黄河一号旅游公路主线和支线项目。全面完成黄河一号旅游公路主线一期201公里、支线95公里项目,开工建设主线二期95公里项目,实现碛口古镇、晋绥革命纪念馆、贾家庄、苍儿会、北武当山、庞泉沟等42个景区景点与杏花村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18.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积极推进杏花村镇到平遥古城轻轨项目,开发杏花村—碛口、杏花村—北武当山、杏花村—庞泉沟、杏花村—苍耳会、杏花村—晋绥革命纪念馆等精品旅游线路,推动形成“白酒文化+绿色生态、红色文化、乡村文化、晋商文化”旅游经济带。(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改委)

  三、强化政策扶持,健全保障体系

  (一)强化财政和金融扶持。

  19.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酒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酒类企业新建和技改项目、市场拓展、品牌培育、“一把抓”红高粱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区)政府)

  20.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依托吕梁市绿色发展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储酒子基金,扶持储酒产业发展。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各金融结构进一步加大对白酒行业和文化旅游产业的信贷支持,力争每年新增授信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吕梁银保监分局)

  21.加大上市融资补助力度。鼓励白酒企业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实施股份制改造,对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奖励500万元;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市级财政奖励100万元;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的,市级财政奖励20万元;对当年入库中小酒类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市级财政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

  (二)降低企业用地用电用气成本。

  22.降低企业用地成。优先保障土地指标,白酒产业且用地集约的项目,特别是进入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土地计划指标,优先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白酒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3.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进入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酒类企业,在省对一般工业用电价格降低10%以上的基础上,促成参与“风火打捆”等电力市场直接交易,降低用电到户价格。(责任单位:国网吕梁供电公司、地电吕梁分公司)

  24.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对全市白酒企业天然气用户,支持改“转供”为“直供”,减少中间环节,并根据用气量大小,通过减免燃气工程安装费、季节差价或阶梯价格等优惠方式,降低企业用气价格。(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四、加强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吕梁酒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在市工信局设立白酒产业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白酒产业发展协调服务工作;在市文化旅游局设立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协调服务工作;在市农业农村局设立白酒原料基地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原料基地建设工作。建立领导包联重点酒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制度,定期深入企业和项目一线,推进具体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健全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要结合承担的任务,将相关工作列入“十四五”规划和分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安排好时间节点,落实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责任人员,及时反馈工作成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各牵头单位要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查考核。坚持结果导向、目标导向、任务导向,将加快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列入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增强责任单位攻坚克难、勇争一流的责任担当和激情动力。加强目标过程管理,突出重点任务、关键目标,强化督促检查,健全工作台账,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层层传导压力。对白酒产业推进情况适时开展调度,定期通报情况,对落实工作滞后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解读链接:【图解】市工信局关于《关于加快吕梁酒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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