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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1-01976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21〕58号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4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吕梁市应对洪涝灾害防止返贫致贫十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主题分类扶贫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14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应对洪涝灾害防止返贫致贫十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应对洪涝灾害防止返贫致贫十六条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应对洪涝灾害防止返贫致贫

十六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应对洪涝灾害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影响,全力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对因灾返贫致贫的动态监测和帮扶

  1.摸清受灾底数。坚持部门信息比对与日常排查相结合,县乡两级要切实摸清脱贫户和“三类户”受灾底数,建立因灾返贫致贫台账,有针对性开展帮扶。

  2.强化动态监测。对因灾需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3.精准实施帮扶。针对因灾返贫致贫的脱贫户和“三类户”受灾情况,县乡相关部门要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制定帮扶举措,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

  二、强化“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

  4.确保住房安全保障。对住房严重受损的返贫致贫脱贫户和“三类户”由所在乡镇为其提供临时安全住房,并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受损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对鉴定为C级或D级且其他条件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应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范围,及时组织农户对受损房屋进行修缮、重建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农户住房安全。

  5.做好义务教育保障。做好受灾学校校舍安全鉴定、水毁设施恢复等工作,同时加大控辍保学排查力度,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各项资助政策,确保不发生因灾失学辍学现象。

  6.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迅速恢复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及时落实受灾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待遇,确保脱贫户和“三类户”不发生因灾返贫致贫现象。

  7.确保饮水安全保障。加快因灾损毁的安全饮水工程恢复重建,对于一时难以修复的,采取临时应急供水送水、提供净化设备、铺设临时管网等措施,并加大水质监测力度,确保受灾群众饮水安全有保障。

  三、加快恢复受损产业项目

  8.加大对受损产业项目支持力度。统筹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对受损的特色种养业项目、产业园区、资产收益项目等加大奖补支持力度,及时予以修复,重点向受灾严重的平川四县,特别是孝义市倾斜。优先修复带贫效果好的特色种养、特色农产品加工、扶贫车间、光伏电站等产业设施。根据受灾情况,对受灾的省级、市级、县级扶贫龙头企业、扶贫专业合作社,每家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生产补贴,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

  四、加大因灾返贫致贫就业支持力度

  9.支持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拓展务工就业增收渠道,及时开展就业指导,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召开就业招聘会。对吸纳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中的劳动力等重点帮扶对象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为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提供就业服务成功就业且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市场主体,按每人300元-8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强化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劳动力的技能、创业培训,尽快促成上岗就业,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围绕防汛值守、灾后重建、疫情防控、道路维护、排涝清淤等积极开发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因灾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户和“三类户”。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扶贫车间、产业园区要优先安排受灾脱贫户和“三类户”中的劳动力就业,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原则不得低于项目资金的15%。鼓励和引导受灾县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尽可能吸纳受灾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增加劳务性收入。对受灾扶贫企业和脱贫户、“三类户”帮助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提供应急续贷帮扶。

  五、强化因灾返贫致贫保障力度

  10.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及时追加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将应对灾情新增的项目调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允许受灾县市区将尚未安排到项目的资金优先用于因灾防返贫项目,已安排但未开工的调整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优化小额信贷政策,精简程序,强化服务,对有贷款意愿、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三类户”应贷尽贷;对因灾无法按时偿还小额信贷的及时办理续贷或展期手续。

  11.做好防返贫保险项目。增加保险类别,扩大保险范围,对受灾严重的脱贫户和“三类户”,保险费市级财政负担20%的补贴,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补齐。对受灾的脱贫户和“三类户”已经投保的及时进行理赔。

  12.压实帮扶责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统筹抓好防汛救灾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全面摸清受灾底数,逐户逐人排查走访,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扎实开展救灾帮扶,乡村两级党员干部要及时指导受灾地区自救恢复生产生活,帮助抢收腾茬、改种补种、补栏增养,享受相关补助政策,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防止次生灾害发生。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3.强化兜底保障。将因灾返贫致贫中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分别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加大临时救助使用力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简化救助程序。

  14.恢复基础设施。加快摸排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房屋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受损情况,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做好修缮加固建设,确保搬迁群众安居乐业。将因灾损毁的农村道路、电力、通讯、卫生室、党群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场所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行业部门要加大排查力度,应急救灾资金予以倾斜支持。

  六、动员多方力量开展救灾帮扶

  15.开展消费帮扶。拓展受灾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强化产销对接,及时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电商平台等帮助销售受灾地区产品,积极开展“五进九销”活动,防止出现农产品“卖难”问题。

  16.开展社会帮扶。积极引导各帮扶单位、社会组织和团体、企业和个人等力量,在产业帮扶、稳岗就业、爱心捐赠等方面进行帮扶,支援受灾脱贫地区和受灾群众灾后重建。

   

    解读链接:【图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吕梁市应对洪涝灾害防止返贫致贫十六条政策措施》的解读

    政策咨询:市乡村振兴局 综合科   2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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