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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1-22347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21〕65号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0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20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十四五”新基建规划

22个市级专项规划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吕梁市“十四五”新基建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业态规划》《吕梁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高品质生活建设规划》《吕梁市“十四五”非常规天然气利用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吕梁市“十四五”能源革命及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装备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材料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产品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转型综改试验重大改革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吕梁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2021-2025年)》《吕梁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吕梁市农业现代化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吕梁市“十四五”“一带一路”开放型经济发展及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文化旅游会展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等22个“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十四五”

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规划


前言

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政府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要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完善行政体制,优化职责体系,优化组织结构,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关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正确履行好政府职能,切实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助力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聚焦“三大目标”,实施“十大举措”,全市经济发展保持了总体平稳、稳定向好态势,社会各项事业取得较好成绩,积极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面履行政府职责职能,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前进。2019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512.1亿元,增长5.7%,总量再创历史新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963.2亿元,增长4.6%,总量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2.6亿元,增长10.2%,总量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23.3亿元,增长11.2%,增幅全省第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8%、10.3%。市区优良天数达280天,全省排名第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市区PM2.5平均浓度最低、改善幅度最大、优良天数最多,再次排名汾渭平原11个城市第一。省政府“八件民生实事”圆满完成。2019年,我市聚焦深度贫困持续发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经济加快发展。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城乡面貌大幅改观。更加重视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政府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三统一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查,组织专项集中清理,不断提高审查效能和质量,保障政令合法、统一、有效。稳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市、县政府和部门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培养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完善审计制度体系,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实行审计全覆盖。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三是有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分别比国家规定时限提前1年、8个月公布运行。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严格管控,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四是持续提升政府效能。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政府部门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贯彻“基层减负年”工作要求,文件数量、会议和督查次数大幅减少。“13710”督办制度深化拓展,政府效能不断提升。启动“一枚印章管审批”,首批划转事项集中度80.9%,超省定任务3.9个百分点。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100%。五是全面启动数字政府建设。“吕梁通”APP上线运行。

(二)面临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我国发展面临环境日趋复杂,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加快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变得更加迫切。

从国际看,世界将呈现经济增速放缓、经贸规则重建、科技革命突破、竞争位势重塑、力量格局重构的叠加态势,中美战略博弈常态化增加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将导致世界经济面临衰退风险。美国等部分西方国家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经贸规则深度重构,国际地缘政治格局加快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将前所未有地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颠覆式变革,深刻改变国家间比较优势和竞争格局。对各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

从国内看,我国将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和条件发生深刻变化。工业化向数字化、智能化迈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制造产业链、价值链带来革命性影响。城市化进入后期,城市群和都市圈已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更深层次的改革、更高水平的开放,将加快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格局,进一步激活经济社会活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从省内看,确保实现转型“出雏形”将成为山西省的战略任务,“十四五”期间,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历史使命下,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围绕“六新”突破加快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在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国家战略的关键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在“一主三副六市域中心”的区域空间布局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打造“有为政府”,建设“有效市场”,是实现我省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从我市发展来看,挑战与机遇并存。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矛盾尚未根本解决;水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防治任务仍然艰巨;城市功能还不够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够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应急管理能力还有待加强;少数干部担当意识不强,政府治理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对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市场秩序形成较大影响。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期间,我市迎来了战略发展良机。转型综改处于攻坚期。省委赋予我市建设省市域中心的历史使命,加快吕梁市域中心城市建设,用好自身资源禀赋的优势条件,主动向核心引擎看齐,在与省际城市群的融合发展中,重点打造出属于自己鲜明特色的磁铁效应。区域发展处于塑型期。“一带一路”、中部崛起、京津冀一体化发展、黄河金三角、关中平原城市群等重大战略推动实施,为我市提供了合作发展的广阔平台,也为我市加强与兄弟市的交流合作提供了广泛空间。绿色崛起处于机遇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重大战略,为我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突破发展瓶颈、构建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明了方向和路径。现代化治理处于发展期。进入新发展阶段,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的转化、新时代新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要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步伐;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的动能;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广阔的实践领域。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市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省市域中心城市建设和高质量转型发展前景广阔、任务艰巨,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必须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使命担当,认清发展形势,准确把握机遇,有效应对挑战,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建设省市域中心城市和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征程中创造新的辉煌。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扣“十四五”期间转型出雏型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贯彻市委“1234”发展思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和数字政府建设共同推进,坚持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与深化政府治理实践相结合,坚持前瞻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统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安排部署“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和举措,确保做到“可操作、能落实、真管用”,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助力转型“出雏型”,开启吕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严格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等重大原则,把握好以下基本要求。

转型为纲。始终把推动转型综改摆在核心位置,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服务保障。

依法行政。保证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切实有效保障人民权益,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府治理各项工作。

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高质量跨越发展的突出问题,立足吕梁实际,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

改革创新。始终把创新作为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核动力,结合吕梁实际,创新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方式,创新治理方式。

统筹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坚持市县乡协调,坚持紧密对接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措施、平台、系统,统筹推进全市政务系统、数字政务、治理体系一体化发展。

(三)总体目标

2025年,我市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各级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建设取得重要成效,政府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程度大幅提高,科学治理、民主治理、依法治理能力实现跃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为实现“十四五”期间转型出雏型,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提供坚强保障。

打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城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快形成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

数字政府建设进入全省第一梯队。数字政府管理和运行体系全面理顺,信息化基础设施全面满足数字政府建设要求,一批数字政府特色应用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宏观决策、区域治理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市域社会治理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以“三零”单位创建为重要抓手,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既加强社会治理,又激发社会活力,通过每一个社会单元的有效治理,汇聚起“吕梁之治”的强大合力。

展望2035年,基本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吕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政府治理制度机制更加完备完善,打造推进和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吕梁样板”。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

1.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法治吕梁。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建立实施法治吕梁制度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吕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全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人大执法监督,实现良法善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履职评议制度,不断加大全面普法力度。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提升行政立法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价值取向,坚持服务先行先试、保障转型发展、推动社会治理的功能定位,着力通过高质量立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普遍性问题。加强党对政府立法的领导,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完善重要立法项目“双组长”制度,协调解决政府立法中重要问题和重大分歧。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加强配套立法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着眼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和民生领域“小切口”立法。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2021年建立地方立法多元化起草机制,发挥政府立法基地、立法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拓宽参与渠道,增强参与实效性。2022年前,完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机制,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完善立法评估制度,制定类项目开展立法前评估,探索预备立法项目孵化机制;修改类项目开展立法后评估,采取以政府为主导、委托第三方为补充的方式,及时修改、废止同转型发展不相适应、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政府立法。

3.加强备案审查管理,保证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贯彻落实《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优化工作机制,强化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管理,强化政府备案审查职责,落实“三统一制度”,保障政令畅通,维护法制统一。2022年,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2023年,全市实现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依法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阻碍要素流动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效”改革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核。禁止将会议纪要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

4.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2021年底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七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动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结合人口小县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厘清市、县执法管辖权限。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整合加强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两法”衔接平台,2023年底前实现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5.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2021年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权责清单并及时动态调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分级、分行业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同时保证个案公正。塑造多元、立体的行政管理模式,综合运用“威慑式”和“合作式”执法模式,切实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协议、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级政府执法部门应当定期发布行政指导案例。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大力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金融欺诈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开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执法监督专项行动。2021年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推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和互联网监管信息系统协同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指引,2022年实现指南统一化、文书格式化、用语标准化、指导常态化、执法规范化;2024年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管、执法决定适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或通报,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以任何形式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任务或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保障执法人员待遇,改善执法条件,健全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保护机制,保障秉公执法。

6.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现人员管理、办案流程、办案场所规范化。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整合和调配编制资源,确保人员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加强培训、考核和管理,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2022年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2025年基本实现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目标。建立运用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情况的监督,将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7.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宣传解读。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为契机,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在青少年入团、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推动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强化普法效果评估。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提升普法内容,拓展普法平台,丰富普法方式,讲好法治故事。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省、市、县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2年底,力争全市所有建制村(社区)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到农户(居民户)总数50%以上。积极推动“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2024年前,市内所有沿黄河县(市、区)利用黄河工程设施、水利风景区、滨河公园、沿黄生态长廊等,建设1个以上黄河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加大法治课师资培养,实施法治课教师培训计划,2025年底前对所有德育教师普遍进行1次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普法志愿者服务工作指引,建立健全评价激励制度及手段,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8.大力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诫勉,严肃批评、严肃问责。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将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有机结合,制定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健全法治政府培训、考核机制制度,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习惯,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全面依法治督察,对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工作不力的加大督察问责力度,从示范引领和鞭策落后两个方面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打造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引领性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

(二)强化制约监督,打造廉洁政府

9.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有效制约。

围绕提升政府治理效能,聚焦决策权、用人权、监督权、审批权、资源配置权,通过厘权、制权、晒权、行权、控权、评价权,做到科学分解、配置、运行和评价权力,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2025年底前,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实行管审分离、管采分离、管办分离、管监分离,建立内部既制约又协调一致的权力配置体系,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努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明晰权力边界,完善行政程序,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健全权力反馈、评价、跟踪机制,完善防范、矫正、追究、担当机制,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

1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底前,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2025年底前,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公开。

11.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贯通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管监督合力,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和行使受监督、有约束。抓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用好“13710”政务督查督办手段,确保政策落地、政令畅通,切实解决不敬畏、不在乎、不履职、不负责等“八个不”问题,推进政治生态持久风清气正。2025年底前,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协调,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各方面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突出针对性监督和差异化监督,因地、因人、因事、因时设置相应的监督模式和重点,特别是强化对重点对象、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12.健全重点行政领域监督机制,织密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深化标本兼治,通过制度“立改废”和深化改革,推动“一把手”权力运行、审批监管、行政执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支出、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行政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堵漏洞、补短板、填盲区,努力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破除权钱交易网,从制度机制上遏制引发和滋生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规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权力配置和权力行使,建立用权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2025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范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

1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强化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四风”,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查处各领域腐败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打造服务政府

14.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布局结构,健全治理机制,促进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加大力度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腾笼换鸟”。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2023年底前编制完成我市各级政府权责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清单、行政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等,按年度动态发布。

15.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增强效能“四管齐下”,既要解决“越权、越位”的问题,又要解决“缺位、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花大力气实现权力“瘦身”、职能“健身”,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巩固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入推进“多规合一”“一照多址”改革,打破区域部门限制,方便企业生产经营。到2023年,全面推广企业项目承诺制改革,探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类)试行承诺。推行核准类项目承诺制改革,力争到2021年全部实现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全覆盖。到2025年,将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推进“简证便民”行动,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证明事项清理。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贯彻执行《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夯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确保放而不乱、管而有序。加快完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建立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健全以“互联网+监管”为核心、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大数据监管、智能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和理念。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打破“信息孤岛”,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政府各部门信息联通共用,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做到既提高监管效能,又切实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力争到2022年底,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企业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显著增强,政府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坚持“三对”要求,构建“六最”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推进地方信用立法,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等方面制度,进一步规范失信行为认定、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工作,到2022年,建立类型全覆盖、生命全周期、分类全自动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促进政务服务规范运作,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布局和服务,制定出台一批规范政务大厅管理、服务、考核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超时问责、“好差评”等制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继续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点等线下服务功能。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2021年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全覆盖;到2024年,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1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2021年起并行实施标准适度、能兜住底、可承受、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养制度。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持续推动医保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力争2021年前启动。积极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加快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工伤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基本民生保障兜底机制,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简化优化社会化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积极稳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加快推进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适应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相应救助帮扶,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健全儿童福利体系,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环境、安全等领域的诉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及化。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逐步实现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均等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城乡公共文化事业,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适时调整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受益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建立履行政府办医责任的保障清单、监管清单。力争到2022年实现县域常住人口范围内65%的患者在基层就诊,90%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25年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服务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能够有效满足城乡居民法律服务需求。

17.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造绿色生态屏障。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完善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反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力争到2025年,空气质量稳步提升,严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本消除国控劣Ⅴ断面和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升,为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净美丽吕梁奠定生态环境基础。打造绿色发展促进平台,加快先进绿色产业技术推广应用。

18.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统筹安全与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增强监管执法实效,建立健全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密筑牢安全生产防护网,强化安全排查和整改落实,全力推进“零事故”,全面提升本质安全能力,坚决杜绝特重大事故。全面提高自然灾害防御水平,强化源头管控,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个人信息。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到2022年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军队和武警部队为突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谋划建设不少于3个应急物资储备库。强化生物安全保护,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构建重大经济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金融监管和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建立风险早期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 

19.完善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坚持“防、控、治、研、学、产”六位一体推进,不断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推进公共卫生和防疫领域制度建设,加快补齐公共卫生体系方面的短板弱项,建立协同高效的卫生应急救治体系,不断提升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的防控能力、检验检测能力、救治能力、物资储备能力,切实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水平。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统筹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指挥体系,完善多部门协同联动,大数据、信息化支撑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先期处置和疫情防控的快速反应能力。完善平战结合机制,加强指挥能力建设。建立协同高效的卫生应急救助体系,推进感染性疾病和发热门诊建设,到2025年,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按标准设置发热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开展感染性疾病科室建设。 

20.多元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拓宽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制度化渠道,到2025年全面建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调有序、高效便民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参与信访调处的工作机制。建立信访问题“控新治旧”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健全初次信访事项高效规范办理机制,探索“最多访一次”“就近访一地”做法,大力发展网上信访。健全“访法、访调、访心”三对接和诉访分离工作机制,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推广个人“品牌调解室”做法,探索基层信访义务代理制度。推行信访调处、人民调解、诉讼服务、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心理疏导“六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并不断向乡镇(街办)、农村(社区)延伸,到2022年底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调处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创新在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解阀”作用。

21.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三零”单位创建。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三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零”单位创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制,全面推进全科网格服务管理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体制,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深化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严防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件发生,提升“三零”单位创建常态化、常效化水平,夯实安全稳定基础。到2022年实现80%村、社区和90%其他创建主体“三零”单位创建目标任务。树立源头治理意识,强化预测预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首问负责制,实行台账管理。坚持以防为主,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智能安防建设。深化“平安社区(村)”“零发案小区”创建活动,构筑全覆盖、无缝隙巡逻防控网络。推广城区“一区一警两辅”和农村“一村一辅警”模式,打造专群结合的社区警务团队。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网络,依靠网格员、调解员、信访代办员等,以网格为单位,定期排查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强化预测预警、联动处置,严防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件发生。推进市域、县域依法治理,推进法治示范城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健全基层群众组织制度,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实现途径,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形成具有吕梁特色、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全面推广“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机制试点做法,启动社区“万能章”整治工作,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不断创新社区治理服务模式,提高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推动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修订实现全覆盖。不断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维护、运行机制,提升社区服务设施使用效能。2020年新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0%。继续加大社区工作者培训力度,提升社区工作者服务能力。建设模范守法家庭,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打造效能政府

22.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提高市域中心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实行城市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创新城市管理体制。积极探索人口小县机构改革,推进县域行政运行体系改革,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主要任务。优化乡级行政区划设置,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推进市政府有关部门重塑性改革试点,持续深化部门职能转变,改革相关领域体制机制和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推进政府部门间优化协同高效,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政策效应相互抵消,下决心破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探索打破部门和地区壁垒,统筹用好各类机构编制资源。

23.改进人事管理机制,提升干部治理能力。

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改进人事管理机制,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打造创新实干、担当作为的新时代行政干部队伍。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好我市《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实施办法》,健全完善精准识别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激励措施,对标一流、争先创优。更加注重对转型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一线干部的激励,在政治上关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待遇上保障,最大限度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坚持以结果论英雄,在政治过硬的前提下,更加注重按实绩选干部,真正把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把转型发展一线作为考察、识别、使用干部的主阵地,引导干部在转型发展一线上建功立业。聚焦打赢“六新”攻坚战、争夺战的要求,加大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培养力度,每年选拔一批年轻干部开展“六新”专题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加快打造一支适应高质量转型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2021年底前,完善形成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全面落实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大力营造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24.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落实到位,加强决策咨询工作和新型智库建设,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规范,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增强决策的正当性与可接受性,降低执行成本。2023年前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健全决策执行机制,加强决策后评估,完善决策跟踪反馈和调整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督查在行政决策贯彻落实中的作用。构建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保持涉企法律和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于公共利益需要确需调整的,要严格调整程序,同时合理设立过渡期或者给予合理补偿。

25.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

把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2021年底前,集中治理“新官不理旧事”等问题,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从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入手建设政务诚信,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强化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2023年底前,建立并形成政务失信记录制度。

26.科学评估政府绩效,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培育政府绩效管理理念,研究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多重评估机制,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方式,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奖惩制度,用制度化的手段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绩效管理要引进服务对象评估,通过运用网络舆情、社会调查、民意测验、行政效能投诉专线电话等方式,定期征求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程度,形成人民监督和上级监督相结合的绩效评估机制。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问责等制度,大力推行政府机关、窗口单位行政效能第三方评估。强化“13710”刚性约束提升重大事项督办效能。

27.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

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文风会风,切实减少面向基层的文件,严格根据内容合理确定文件密级。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和时长,提高会议实效,确保2021年底之前取得明显成效。从严控制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注重减量提质增效。2021年底前,全面清理“责任状”和涉及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规范执法检查事项。严肃查处和纠正困扰基层的各类形式主义问题,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畅通举报渠道,通过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干实事的先进典型等措施,让基层干部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28.坚持因事定财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提高政府财力与支出责任的匹配度,加大统筹力度,优化转移支付制度,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体系。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全力做好“六保”工作,加大对产业转型、重大改革、民生转型、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优化财力分配格局。2025年底前,在保持各级财力格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促进新增财力在级次之间、地区之间合理配置,推动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合理划分和逐步规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生态保护、基层民生以及专项财政转移支付进行科学管理。

(五)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打造数字政府

29.以“一朵云”为统领,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

建设完善全市政务云平台。按照全省“一朵云”,即“1个省级政务云,N个行业及市级政务云的“1+N”全省域云基础架构,建设市级政务云管理平台,将吕梁市云计算中心、华为山西(吕梁)大数据中心政务数据对接,实现全市政务数据互联互通,由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统一管理,面向全市各部门提供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的专业化系统托管、业务协同、容灾备份服务,并实现与省级政务云平台对接。强化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务数据采集、提供、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政务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加强政务大数据汇聚管理和应用,配合省完成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6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为实现数字政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健全“一数一源”的数据更新维护机制,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按照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标准规范,优化提升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加快实现省市两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共用。落实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共享责任,市直各部门业务系统依托共享平台开展数据共享应用,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按统一规范接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30.以“一张网”为支撑,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务网络环境。

建设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完善全市“一张网”,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向市县各部门、街道(乡镇)、人员密集的社区全覆盖。推进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提升网络带宽和运行保障水平,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全市“一张网”服务支撑能力。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完成全市电子政务外网IPv6(互联网通信协议第六版)改造;完成市、县互联网出口整合,实现互联网出口统一管控,强化安全保障,提升服务质量。2024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一网通办”。推行以“视频帮办”为基础的“网上咨询、视频答疑、在线初审”办理模式,推广“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和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加大“吕梁通”APP推广应用力度,实现更多公共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立科学、客观、实用的网上政务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相应评价考核办法并抓好落实。

31.以“一平台”为载体,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

建设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按照省“一平台”整体架构的要求,统筹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该平台是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领导驾驶舱、数字城管、社会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环保等各类专业系统的总平台,负责统一提供视频资源、物联网资源、大数据资源、调度指挥、地理信息等资源的调用接口,统一提供人口库、法人库、公共信用库、宏观经济库、空间地理库和电子证照库等资源库的共享接口,避免不同数字化应用在相同基础资源建设上的重复投入,避免新增信息孤岛。加快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和审管衔接功能,由市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整合市级各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实现应接必接,并将数据推送至省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办件数据应传必传。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的优势,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优化网上办事流程,实现系统性审批流程再造。加快推动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90%网上办。推动“好差评”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一事一评。

32.以“一系统”为基础,提升政务运行规范化水平。

构建功能完备、贯通协作的“一系统”。推动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多终端数据对接,打破条块分割、单部门内循环模式,以业务协同为主线,以数据共享交换为核心,开发运用具有超强运行能力、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统一政务信息系统。各类应用系统在统一应用框架下,按照公共组件集成和统一标准接口开发,逐步实现行业内“一个软件”业务全覆盖、流程全贯通。推广各类电子政务服务应用。各级各类政务信息系统,推广统一身份认证应用,实现全市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按照省的部署,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问题。推动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政务服务+物流快递”服务应用,实现“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办成事”。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按照全省一个系统管监管的要求,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重点监管,以及移动监管、非现场监管等,实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加快市县各监管部门监管事项的录入,实行统一的清单化管理。强化监管行为信息录入,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风险可发现、监管数据可共享。为各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支撑,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对各级各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和效能评估,实现对监管的监管。

33.以“一城墙”为抓手,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体系。

建立多维联动、立体防护的网络安全体系,确保设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构建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致性防护体系,打造数字政府安全防护的“一城墙”,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之间的安全责任。保障电子政务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务领域云、网、平台、数据、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提高系统访问、技术应用、运维服务、数据流动等方面安全管理能力。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保障机制。严厉打击网络和数据领域的不法行为。

34.建设“领导驾驶舱”,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

加快建设市级“领导驾驶舱”系统。依托省级领导驾驶舱智慧应用系统,开发市级“领导驾驶舱”,对市县两级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数据进行汇聚和统计分析;对火灾、地质灾害、疫情等突发情况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快速响应和指挥调度;展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精准扶贫“一码清”等重点领域的进展和成效;实现市领导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视频调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决策科学化水平。

四、重点工程

(一)党建引领铸魂工程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和完善各层级学习制度、集中轮训制度、理论宣传研究制度等,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贯通落实“两个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持久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蹚出转型发展新路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健全完善政治督察、巡视巡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更好地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政府治理效能。

推进智慧党建。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VR/AR等前沿技术,打造集技术平台、内容平台、媒体平台、智库平台为一体的“智慧党建”体系,通过手机党校、智慧党建系统、智慧党群服务中心、党建智能硬件等形态,解决广泛性党员学习交流“开展难、管理难、展示难、沟通难”问题,提供集教育培训、党员管理、资讯阅览、交流互动等一体化服务,满足各级部门对党建管理和党员教育的信息化需求。

大力弘扬吕梁精神。全方位、多角度挖掘吕梁精神的时代价值,持续推进吕梁精神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六进”行动,不断在全市人民中用吕梁精神培根铸魂,凝聚起吕梁转型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系统梳理奋进新时代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英雄事迹,积极讴歌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推动各级干部切实把吕梁精神内化到思想灵魂里、展现到精神风貌上、体现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发展成效上,让吕梁精神成为吕梁干部、吕梁人民建设美好家园的时代标识和不竭动力。

(二)数字政府建设工程

按照“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总体要求,完善市级“一局一公司一中心”管理运营架构,上线一批“数字政府”重点应用项目

加强宏观经济决策支撑体系建设。建设覆盖投资、消费、就业、财税、金融、物价、统计、电力、进出口等领域数据资源的全市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建设全市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宏观经济分析、工业经济预测、营商环境评价等大数据应用,形成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宏观经济决策支撑体系。在政府规划、政策法规制定等工作中充分合理利用决策支撑体系,建立“数据驱动”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加强政府决策咨询大数据智库支撑。建设完善大数据智库平台,推动各部门经济社会数据和研究咨询机构经济社会研究数据共享融合,开展跨学科、数据密集型科学研究。鼓励高校等研究机构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支持采购民间智库提供的大数据应用与服务,拓宽政府大数据宏观决策服务渠道。

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依托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数据、统一管理的要求,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以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库为基础,以万米单元网格为管理基本单位,以城市管理部(事)件为管理对象,以城市管理采集员、移动视频监控车、固定视频探头、12319城市服务热线等为信息来源,实现集中接警、及时研判、快速响应、统一指挥和联合行动, 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

加快建设水质环境综合信息化监管系统。依托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构建智能、开放的环境保护信息化体系,建设全市水质环境综合信息化监管系统,完善水环境监测手段,识别水环境污染源及其污染类型,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实现源头治理。

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一部热线管便民”的目标要求,整合贯通全市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实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热线处置体系,实现“一号对外、多线联动”,全天候受理、处置、转办群众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并对群众诉求进行核查回访,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

建设基层治理系统。依托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打破数据壁垒,整合视频、网格、物联网、政务信息等资源,形成统一的基层治理系统。依托政法系统全科网格,网格员采用统一的手机APP来采集各类信息并上报系统,实现“一网多能”和“一员多职”,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托“雪亮工程”,整合交通、消防及社会视频监控资源,形成视频监控全覆盖。引入AI人工智能技术,对环卫、交通等进行智能巡查;依托综治中心,建设市、县、乡(街道)指挥中心,形成多级联动、功能集成、信息共享、功能完善的城乡社会智慧治理体系,破解县和基层的断层,解决“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难题。以离石区、汾阳市为试点,依托市基层智慧治理系统和人口、法人等六大基础信息库,完善基层治理信息库,接入“雪亮工程”视频资源、基层综治、信访维稳、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便民服务等部门信息,为基层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取得经验后,全市推广。

加快完善全市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原则,完善“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规范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提升省市县三级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

完善全市应急资源保障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社会生产能力、应急物流资源、应急专业服务等保障信息,以空间地理信息为基础,逐步归集人口、行政区域界线、地名、地貌、植被、水利、气象、风险点、地质灾害、地震监测、危险源信息等数据,形成应急指挥资源库。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协同保障和信息共享,并向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供需衔接、调度指挥、决策参考、科学评估等服务,提高各类应急资源的综合协调、科学调配和有效利用水平。

推进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在国家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产生的传染病监测数据基础上,依托全民健康大数据平台,整合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库,借助数据挖掘技术对医疗数据、病原监测数据、地理信息、互联网信息等进行关联分析,建立动态预警模型,分析患者到过的场所,确定其时空轨迹。利用关联算法、神经网络等大数据技术分析患者的时空轨迹,查找传播源、传播途径等关键信息,实现对传染病和新型传染病暴发的早期监测预警分析。

加强生态环境感知体系建设。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站点布局,提高对大气、水、土壤、生态、核与辐射等各类环境要素及重点污染源的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提升地上、地下自然资源管理的一体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及污染排放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增强预报预警能力。加快建设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对工业、农业、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能源消费数据进行实时动态监测。

加快建设数字乡村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农业产业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探索推广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的创新应用。构建全省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采集体系,完善提升市级农业大数据管理平台功能。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推动农村各类产权交易公开规范运行。整合全市农业生产信 息、乡村空间地理信息、休闲观光、农产品质量、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市场信息等数据,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为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和广大农民等提供全面、准确的决策、管理、服务数据支撑。

推动民生领域数据集中和应用开发。加快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文旅、智慧交通等建设,推动民生领域数据集中和应用开发,形成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监管统筹的移动化、整体化服务能力。

(三)营商环境优化工程

按照“三对”“六最”要求,开展营商环境升级专项行动,继续做好全省域营商环境评价,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迈入全省前列。

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加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向产品认证转变。

不动产登记方面。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开展水电气数字电视过(立)户与不动产登记联动办理试点。

项目审批改革方面深化企业投资承诺制改革,大力推行联合评审,探索开展区域评估,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深化打击恶意阻工扰工专项行动。

政务服务方面。规范行政权力事项,梳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优化网上办事流程,大力推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对接建设电子签章管理系统,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推广移动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筑牢政务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防线,继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公证服务改革,依法向开发区授权赋权,建立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推进工作机制,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开展营商环境评估评价。

电力服务方面。优化电力报装工作,提高供电可靠性,继续推进电力直接交易。

公用服务方面。规范水、电、气、热等政府定价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公用服务监管。

金融服务方面。实施更加灵活的投融资优惠政策,深化银行服务改革,建立多元化信贷服务平台,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指导力度,加大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宣传力度。

税费改革方面。完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及各类中介机构改革,落实好减免费政策,落实普惠性与结构性并举减税政策,优化税收环境,加强依法治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和整治。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建立立案登记“绿色通道”,完善涉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缩短涉产权民商事案件审理周期,推广运用仲裁和公证,严肃企业申请财产保全,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做好企业救治和退出,强化胜诉权益的兑现,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完善产权制度和各类市场交易规则,加强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保障。

企业用工保障方面。畅通人才供需对接方式,搭建各类专业招聘平台,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深化专利申请改革,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信用监管方面。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十监管”,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强化重点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加强信用政府建设。

城市品质方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优化对创业创新型企业的服务,放开竞争性业务,加快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审核,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创新医疗服务新模式,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

(四)政府效能提升工程

全面推进政府服务效能提升。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府管理方式转变。完善政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便 民、强企、优政、慧治”为目标,加快“吕梁通”城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扩展应用场景,完善产品服务功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着力打造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新品牌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主动公开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优化解读内容和形式,拓宽解读发布渠道,加强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优化政务舆情回应方式,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回应。

持续强化政府服务保障。坚持入企服务常态化,做到一产二产三产企业全覆盖,规上、中小微企业、双创团队、个体工商户等所有市场主体全覆盖,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强化要素保障,推动签约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标。各部门都要主动作为,合力服务和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五)社会治理创新工程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社会治理职能。将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市域社会治理规划,明确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每年推进落实一批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市级公共财政有效保障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明确政府各部门平安建设职能。各部门各负其责,履行源头预防本领域内矛盾风险、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依托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景区”“平安市场”等行业、系统平安建设活动。

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用好市域地方事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建立和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一证通办”。全市90%以上的村(社区)可直接办理或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 90%。健全广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评价机制。建设并打通市域各级政务服务APP、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构建微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更为精准及时地提供公共服务。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健全市域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在市级层面培育建立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县、乡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不低于50%。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调动企事业单位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推动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城乡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

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群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低于全市户籍人口的1‰。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健全市域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汇集至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城市建成区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 比例≥13%,农村地区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8%。每个乡镇(街道)设有志愿服务站,至少有1个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搭建平行、 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吕梁市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完善规划体系,统筹推动全市政府自身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打造数字政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相应设领导机制,制定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监督

强化考核评价,改进考核评价机制,抓好约束性指标考核,根据主体功能划分,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加强民主监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定期向社会发布规划实施情况和重大变动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接受民主监督。加强监测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预警、协调,及时发现问题和进行修订。

(三)加大资金支持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统筹力度,发挥资金效益,大力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支持数字政府建设,大力支持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完善多元投资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建立完善政企合作、政银合作机制,引入各类金融资本,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优势,优先培育和支持一批党建引领工程、数字政府应用、智慧党建、智慧社区等重点项目。

(四)提高队伍能力

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对于特殊岗位和急需人才,进一步畅通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开展面向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的高级管理培训和普通公务、技术人员的轮训。注重培养复合型人才。市云计算运营公司要加快人才引进,加强专业力量,做好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支撑。


解读链接:【图解】市发改委关于《吕梁市“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的解读

政策咨询:市司法局  83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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