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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30651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22〕11号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6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2022年吕梁市开发区提质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设规划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06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吕梁市开发区提质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省级开发区(示范区):

《2022年吕梁市开发区提质升级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吕梁市开发区提质升级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打造我市开发区建设升级版,决胜高质量发展新战场,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落实省委林武书记在全省开发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2022年全省开发区工作要点》(晋开办〔2022〕5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吕发〔2021〕22号)、《吕梁市集成化推进开发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行动方案》(吕政办发〔2021〕55号)文件精神,聚焦“三个一批”活动、市场主体倍增、“三项改革”、招商引资、优化空间布局、体制机制改革、要素保障等8方面,实施“二十六大行动”、完善“三项工作机制”,推动开发区实现由拓展面积向提高效益、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发展、由注重硬环境向创优软环境三个转变,规划引领、经济产出、全面赋权、激励约束四个强化,以开发区提质升级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力争全市9个开发区(示范区)发展水平考核全部进入优秀行列,工业类开发区实现工业投资增长2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方山示范区新建产业项目完成投资4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保持20%以上。

二、开展系列专项行动,打造开发区强劲发展动能

(一)聚焦“三个一批”活动,推动开发区项目建设。坚持每季度与全省同步开展一次“三个一批”活动,依次在文水开发区、岚县开发区、方山示范区、交口开发区举办我市“三个一批”活动。

1.开展“三个一批”活动项目质量提升行动。将“三个一批”项目建设作为全市开发区经济工作主抓手,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注重签约项目质量,以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牵引支撑开发区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市开发区要完成“三个一批”签约项目150个以上,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亿元。其中:吕梁开发区要完成签约项目25个以上,总投资额不低于150亿元;孝义开发区完成签约项目20个以上,总投资额不低于200亿元;文水、交城、汾阳杏花村、兴县、岚县、交口开发区各完成签约项目15个以上,总投资额分别不低于100亿元;方山示范区完成签约项目15个以上,总投资额不低于50亿元。

2.开展“签约一批”项目落地速度提升行动。集成化推进“三项改革”,着力提升全过程推行“三项改革”项目占比,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开工。强化土地、能耗、排污等要素指标保障,全力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全年“签约一批”项目原则上要全部开工。2022年新建重大转型项目吕梁开发区新开工投资额5亿元以上产业项目的总投资不低于50亿元;县管工业类开发区新开工投资额2亿元以上产业项目的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方山示范区新开工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特别是每次承办“三个一批”活动的开发区,要保证一批重点转型项目如期作为代表项目集中开工。

3.开展“开工一批”项目投产规模壮大行动。把推动投产、强化产出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对接、跟进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早投产达效。全年“开工一批”项目投产率要达到80%以上。

4.开展“投产一批”项目高水平达效行动。大力推动项目产值全面达到预计产值,对于实际产值与预计产值差距过大的项目,各开发区要加强分析研究,摸清问题原因,切实帮助解决,推动投产项目提升达效水平。全年“投产一批”项目达效率要达到90%以上。

5.开展“三个一批”项目观摩评比行动。每季度由市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组牵头,组织一次开发区“三个一批”项目建设现场观摩活动,通过现场观摩、查看资料、座谈讨论、交流汇报等方式,检验评比各开发区项目建设成果,一条龙排队并进行通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聚焦增量提质,推动实现市场主体倍增。全面实施开发区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力争到2022年底,8个工业类开发区“四上”企业增长20%以上,方山示范区文化旅游产业市场主体增长20%以上。

6.开展主导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深入实施百千亿产业培育工程,培育引进一批百亿级龙头企业,全市8个工业类开发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挖掘潜力、转型升级、延链强链,实现产业规模化、精深化、高端化发展,推动形成产业集群。方山示范区要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基底,高标准打造“北武当山道医养生、于成龙故里、左国城故都”三大文化品牌,拓展生态游憩、文化体验、朝圣旅游、乡村休闲、康养度假版块。

7.开展“规上”工业企业提升行动。聚焦传统优势产业内涵集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集群发展,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等,加快延链补链强链,提升“规上”工业企业竞争力。2022年,全市开发区“规上”企业增长20%以上。

8.开展双创平台建设行动。各开发区要设立专项资金打造市级双创基地,孝义开发区争取成功打造省级双创基地。依托重点企业建设特色中试基地,加快开发区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特色优势产业中试熟化基地全覆盖。支持开发区建设一批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加大力度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9.开展服务模式创新行动。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制定一批企业落户优惠政策,严格实施收费清单管理;集成化推进“三项改革”,全面实施“全承诺”+“全代办”服务,进一步简化涉企审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聚焦营商环境优化,集成化推进“三项改革”。按照《吕梁市集成化推进开发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行动方案》(吕政办发〔2021〕55号)要求,集成化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将承诺理念、标准意识、代办服务贯穿改革全过程,彻底打通项目的堵点痛点,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0.开展土地“标准化”出让行动。设开发区(示范区)的县市要全部建立开发区土地收储机制,为开发区收储一批土地。各开发区要按照土地标准化要求,在土地出让前,全部完成区域评估报告编制、控制性指标设置和“三通一平”等工作,有条件的开发区可完成“五通一平”“九通一平”等。全年各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本开发区工业用地比重要达到80%以上。鼓励开发区进一步将“标准地”提升为“标准化厂房”,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化厂房,推动更多企业“拎包入驻”。10月底前,各工业类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面积累计要达到10万平米以上。

11.开展全面赋权承接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加快推进向开发区赋权实施方案》,对照省、市赋权事项基本目录,推动向开发区依法授权到位。市、县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对所赋权力运行的指导服务,通过建立业务系统、强化指导培训等措施,帮助开发区做好权力的承接、运行。各开发区要在10月底前设立综合服务平台,根据发展需要承接下放权限,做到赋权事项领得到、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实现“区内事、区内办”。

12.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服务行动。逐步扩大承诺事项范围,一般工业项目要实现“全承诺、无审批、拿地就可开工”,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实行承诺制占比达到50%以上,投资项目涉及的承诺事项按承诺方式办理率达到100%。

13.开展投资项目“全代办”服务行动。全面推广吕梁开发区“项目管家”、交城开发区“123”全代办模式,按照服务标准化要求,推动代办服务事项从项目建设“全周期”向服务企业“全周期”延伸,保障项目签约落地、无障碍施工、按期建成、达产达效。除房地产项目外,所有企业投资项目要全部实现“全代办”服务。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聚焦考核任务,全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今年我市将开发区作为招商引资主体,与县市区一并进行考核评价。全市9个开发区(示范区)全年招商引资签约项目不低于108个、总投资额不低于450亿元。各开发区每月要至少完成1个签约项目、全年签约项目投资总量不低于50亿元。

14.开展招商引资模式创新行动。开展长板招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原材料优势,深入分析研究我市煤、焦、铁、铝、电五大传统产业现状,狠抓补链延链强链,在产业链关键环节引进一批基础性、战略性、牵引性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开展产业链招商。推行产业链链长招商模式,各开发区结合自身主导产业明确一名链长,鼓励链主企业荐引上中下游合作企业来开发区投资。积极举办系列招商引资活动。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活跃区域和城市,各开发区每季度至少要举办1次综合性或专题性招商推介活动。要依托国家级、省级举办的中博会、厦洽会、进博会、能博会等重点展会以及我市举办的中国杏花村国际酒业博览会等展会,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等多元招商活动。

15.开展招商引资成果推进行动。实行招商引资成果月通报、季排队机制,每月通报各开发区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召开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会,排名靠前的1个开发区作经验交流,排名靠后的1个开发区作表态发言。连续两季排名靠后的,对开发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责任单位: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聚焦质量提升,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以完善产业链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动开发区设立和调区、扩区。

16.开展高质量规划体系构建行动。孝义、汾阳杏花村、岚县、交口开发区、方山示范区要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吕梁、文水、交城、兴县开发区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吕梁、文水、兴县、岚县、交口开发区、方山示范区完成环评规划编制。10月底前完成。

17.开展开发区空间布局优化行动。依托临县碛口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资源,大力推进临县碛口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设立,6月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争取年内批复设立。加快交城、兴县开发区扩区,吕梁、汾阳杏花村开发区调区工作,科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6月底前报省争取批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聚焦创优发展环境,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激励约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切实为开发区提质升级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18.开展“三制”改革成效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开发区领导班子建设,市县两级组织、编制、人社部门要及时制定政策措施,明确操作流程,指导推动开发区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自主聘用和任免工作。各开发区4月上旬要制定2022年岗位职责与绩效工资挂钩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报市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要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内部考核,依据绩效工资系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4月中旬前兑现到人。

19.开展市场化运营水平提升行动。各开发区(示范区)要将已成立的平台公司高质量运营,力争将开发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管理运营、项目服务等事项全部通过平台公司实施。

20.开展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行动。从市、县相关部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开发区“墩苗”锻炼,时间不少于1年。市级要统筹组织好开发区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市级将组织举办全市开发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招商引资专项能力水平提升班、统计业务能力提升班等提升培训活动。各开发区(示范区)也要积极举办各类线上线下培训班。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聚焦考核指标,全力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紧盯省经济考核指标和党建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力争全市9个开发区(示范区)发展水平考核全部进入优秀行列。

21.开展开发区党建提升行动。围绕开发区整园建强,实施“五个一批”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一批党内议事决策制度,抓好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加强阵地建设,规范一批党群服务中心,各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要全覆盖,依托“四上”企业推动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组织建设,理顺一批两新组织隶属关系,推动抓党建与抓发展相统一;开展作风纪律整顿,解决一批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服务发展的营商环境;加强示范引领,培育一批“双强六好”示范党组织,夯实高质量党建引领的组织基础。

22.开展考核指标量化落实行动。各开发区要将2022年省考核的主要指标分解落到具体实施项目上,明确每个项目或市场主体承担的工业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等指标,细化量化为半年度、季度、每月目标任务,制定清晰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实行挂图式作战、清单式推进,确保每个项目各项指标按序时进度完成。

23.开展指标定期督导调度行动。市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商务局要加强对各开发区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研判、跟踪调度,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办,指导督促各开发区按时序进度完成目标任务。各开发区每月主要经济指标未达序时进度的,排名后两位的表态发言,连续两次排名后两位的由分管副市长对单位分管同志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后两位的由市长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连续四次排名后两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组织调整。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市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商务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聚焦要素保障,全面支持开发区提质升级。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吕发〔2021〕22号)文件精神,强化要素保障,打造全省一流政策高地。

24.开展财税支持政策落实行动。未设立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县市今年要抓紧设立,其他相关县市要适度增加专项资金规模。对开发区税收单独核算,及早将5种税收奖励资金下达至各开发区(示范区);市县两级新增政府债券、政策性贷款、PPP等优先用于开发区项目建设。各相关县市要相应制定本级财政奖补政策。

25.开展金融支持政策落实行动。加快设立吕梁市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列为绿色发展基金的子基金运行。依托吕梁经开区吕梁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打造市级开发区投融资平台。

26.开展土地保障政策落实行动。优先保障开发区用地,确保市县两级年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80%以上用于所管理的开发区;优先协助开发区解决新增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指标。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完善“三项机制”,推动形成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合力

(一)强化统筹协调。市政府将每季度召开一次开发区领导组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相关县市党委政府每季度要至少研究一次开发区工作,大力推动“工作力量向开发区集中、资源要素往开发区倾斜”。市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聚焦开发区系列行动推进情况,深入分析、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各成员

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相互配合,切实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督导调度。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动的督导调研,及时调度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激励相关县市、各开发区创先争优,高质量推进全市开发区提质升级工作。实行各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市直责任单位季报制度,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填报工作进展情况表,于每月(每季)末前将本月(季)情况及时报市商务局。

(三)强化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开发区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开展“政企不分、亦官亦商,土地等重点领域腐败,乱设机构、违规招人,监管力度不够”等方面专项整治,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完善制度规定,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推动全市开发区规范健康发展。


解读链接:【图解】市商务局关于《2022年吕梁市开发区提质升级行动方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市商务局 开发区服务中心 823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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