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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43818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22〕18号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7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吕梁市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
主题分类工商;旅游;税务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7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扶持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扶持措施


为了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减轻负担、稳定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3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财税政策扶持

1.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六税两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类企业留抵税额,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存量一次集中退还,增量从2022年4月份起按月全额退还。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2.2022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3.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2022年3月3日已缴纳的增值税予以退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4.市级筹集财政专项资金1.5亿元,助力氢能新兴产业和中小企业技术提升改造、股改挂牌上市、升规上限入统以及“专精特新”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商务局)

5.充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对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以下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可给予货物服务类6%-10%、工程类3%-5%的价格折扣;减免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推行“政采智贷”线上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相关采购单位)

6.市财政筹措5000万元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对2022年按规定申请使用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的中小企业,免收资金占用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7.设立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市级财政对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补助500元,县级财政配套补助1500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审批局)

二、强化金融信贷支持

8.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用活用足知识产权转化政策,鼓励众多市场创新主体,通过专利和商标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强化“线上+线下”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对已履行相应义务,作出信用承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实施信用修复,恢复正常经营状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9.将中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主体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财政予以保费补贴。免除对小微和“三农”企业的反担保措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10.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比例可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同时,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吕梁银保监分局)

三、推动消费提质增效

11.在餐饮住宿、零售百货、家居家电等领域发放政府消费券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在市区试点开放呈祥路、丽景街、学院路等10余个便民市场,提供摊位600余个。延长特色商业街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提升城市“烟火气”。各县(市、区)也根据实际设立相应的便民市场。(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对2022年新增限额以上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的新增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4.每个乡村e镇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补贴,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一次性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15.全市国有A级景区头道门票一律免费。(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财政局)

16.吕梁市城区范围内城市公交全部免费乘坐。(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7.授权乡镇、街道为市场主体代办注册手续,实现全代办、半日结。免费为市场主体制首套公章。(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

18.各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办公用房、商铺、门店的,免收6个月租金。(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

19.对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每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超过50人的每人1500元;超过100人的每人2000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快行业纾困补短

20.2022年—2024年,对农村地区除县政府驻地镇和乡镇政府驻地村以外的行政村的下行快件,财政资金予以差异化补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吕梁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涉及的即期性政策期限为1年。对国家、省近期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不折不扣全面贯彻落实。对各项扶持措施,由责任单位负责检点督促,推动落实。


 解读链接:【图解】市发改委关于《吕梁市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扶持措施》的解读

 政策咨询:市发改委 财金科 823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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