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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88859 | |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22〕40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7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成文日期:2022年07月07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离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
按照住建部新修订的《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申报评选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围绕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条件、评选指标、遥感测评、示范项目、城市体检等创建任务及考核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确定完成时限,实施重点突破。2022年完成国家园林城市申报,2023年通过住建部组织的评选验收。
二、任务分解
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办法》规定的创建任务及考核要求,根据各单位管理职能及职责,分解细化任务,具体任务分解详见《吕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材料任务分解表》(附件3)。
三、重点任务及推进措施
(一)需提升指标任务。
1.城市绿地率≥40%
推进措施:全面梳理统计现有公园、广场、游园、道路、单位、小区、防护等各类绿地,扎实推进公园绿地、道路绿地、生态修复和河道景观整治等工程建设,大幅增加城市绿地总量,补充遥感影像资料中缺失部分。完成新区纬十八路路侧广场绿化、新区8号公园、青银高速高架桥底拆违治乱提升整治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霜雾都公园、三川河王家塔至王家会段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力争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新区建设管理中心、离石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
2.公园绿地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
推进措施:在马茂庄以南区域选定富昌路北侧(烟草公司东侧)、兴南路南侧(段家坪一巷与二巷之间)、呈祥路与青银高速交叉口、高速西口收费站旁等4块闲置地建设公园,建设资金由市财政保障,离石区政府组织实施,保证遥感测评通过。
责任单位:离石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3.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50%
推进措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在丽景街社区、久安社区、生态园社区等20个社区内,提升现有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绿地建设管护水平,并各推荐1个基础条件较好的未命名小区、单位进行提升改造,实行房前屋后见缝插绿,屋面墙体宜绿则绿,创建并命名园林式小区10个、园林式单位5个。
责任单位:离石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4.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的保护率100%
推进措施:严格保护城市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制定并实施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措施,对濒危古树名木及时抢救复壮。按照“一树一档”的原则,完成规划区古树名木及树龄超过50年以上古树后备资源普查、鉴定和建档挂牌工作,编制保护方案和保护措施,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
5.防灾避险绿地设施达标率100%
推进措施:根据《吕梁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全面梳理纳入我市城市防灾避险体系中的防灾避险绿地,在如意湖公园、新区7号公园、城南公园等公园规划建设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增加设施设备、标识标牌,完善防灾避险绿地功能。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二)新增指标任务。
6.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60%;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0公里
推进措施:根据《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充分利用三山、三水、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重要历史人文节点等现有资源,合理规划绿道步行区域和自行车骑行区域,并在公园体系规划中编制城市绿道系统专章;结合百姓游憩和健身需求,完善驿站、标识等绿道配套设施,建立完善的城市慢行系统。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7.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100%
推进措施:在新编制的《吕梁市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和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8.立体绿化实施率10%
推进措施:强力推动立体绿化建设,在2022年建成区内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项目方案审批时,加强规划设计阶段的引导和把关,按照应绿尽绿的原则,增加“立体绿化”设计内容,全年审批率100%,并监督实施,确保近3年实施立体绿化项目占比不小于10%。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起推行
9.建成区蓝绿空间≥43%
推进措施:加强城市建成区内水域和绿地管理,结合城市相关规划,统计建成区内东川河、北川河河道景观和公园绿地等区域的水域面积,以及城市各类绿地面积。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
10.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100%
推进措施:开展城市湿地资源调查,收集整理已建设的湿地公园和规划建设的城市湿地有关资料,编制城市湿地资源调查报告,制定湿地保护方案和保护措施。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
完整后的成时限:2022年5月底
11.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率100%
推进措施:组织现有园林绿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颁发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证书;组织一线园林绿化养护人员进行培训,颁发园林绿化技术工培训证书。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
(三)其他创建任务。
12.编制《吕梁市公园体系规划》
推进措施:立即启动公园体系规划编制,规划中补充城市绿道、生态廊道、防灾避险绿地规划等内容;同时启动需要实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
13.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工作
推进措施:立即启动吕梁市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形成城市体检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评选各项指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14.申报园林绿化示范项目
推进措施:拟对如意湖公园、莲花池公园、市民广场、北川河公园、城南公园、凤山公园等6个公园适当改造,作为我市园林绿化特色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完成设计,8月底完成改造。
15.打造现场考评线路
推进措施:启动专家组现场考评线路的景观设计,通过添彩叶、增花卉、巧补绿、丰层次等手段,增设桥梁、建筑物立体绿化和立体花架,提升沿线(点缀)公园、游园、道路绿化品质,形成一条景观节点连续、体现风貌特色的景观线路。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完成设计,本年度完成施工。
16.启动智慧园林建设
推进措施:在新区吉祥湖公园内先行建设智慧园林养护与管理系统,作为我市智慧园林的一个试验亮点。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打造国家园林城市名片对提升我市整体形象、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创建工作,特别是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照创建目标、细化工作措施、亲自安排部署,确保顺利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需要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组建由分管领导带队,规划、测绘等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配合市创园办完成申报资料的整理、标识等工作;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涉及创园项目要采取容缺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跑出项目落地“加速度”;市财政局要做好涉及创园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将创园资金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经费中解决;各责任单位要指定一位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配合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电子屏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全面展示近年来我市园林绿化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荣誉感和幸福感,引导社会团体、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通过开展义务植树和保护绿地志愿者活动,形成全民爱绿、护绿、建绿的意识。
(四)加强督查督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要求,指挥部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进展情况,通报创园进展,检点督促和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创建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以及拒不配合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盖章后报回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指标逐项汇总研判,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附件:1.吕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人员名单
2.吕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3.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材料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吕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人员名单
为加强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创园工作深入开展,高标准落实创园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决定对吕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挥长:油晓峰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张小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林泉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海文 离石区人民政府区长
成 员:薛有宁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郭月秀 市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闫斌胜 市发改委主任
樊小明 市财政局局长
刘智平 市人社局局长
曲晓东 市住建局局长
卫海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蔡玉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哲群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孙尚平 市水利局局长
吕文平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林强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再强 市统计局局长
高艳龙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郭 力 市卫健委主任
刘小栋 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彭 斌 吕梁日报社社长
杨志明 吕梁广播电视台台长
李海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瑞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主持行政工作)
闫继平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创园办),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承办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日常工作。
主 任:赵林泉(兼)
副主任:闫继平(兼)
解读链接:【图解】市城管局关于《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市城管局 园林科 3398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