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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106576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22〕56号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3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吕梁市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主题分类建设规划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23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吕梁市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专业镇是以县(市、区)为基本地理单元,主导产业相对集中、经济规模较大、专业化配套协作程度较高的经济形态,是集群经济的基本形式。为推动全市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带动就业富民,走出一条具有吕梁特色的集群经济发展新路子,根据《山西省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晋政办发〔2022〕81号),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培育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产业名镇。推动吕梁专业镇形成梯次培育、多元发展格局,重点打造杏花村汾酒省级专业镇,培育孝义氢能、交城硝基复合肥、岚县铸造、兴县铝镁新材料、文水肉牛、交口食用菌、中阳木耳等7个市级专业镇,培育文水沙棘、汾阳核桃、石楼养殖+旅游、方山酒+旅游、临县青塘粽、兴县小杂粮、岚县土豆等县级专业镇。逐步推动县级专业镇向市级专业镇迈进、市级专业镇向省级专业镇迈进。每年统筹各类扶持资金2亿元,作为全市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资金。鼓励各县(市、区)政府设立专业镇专项发展资金。(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专业镇企业领军人才支撑保障。大力引进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经营管理、高技能、科技创新等人才。组建科技专家服务团,对专业镇进行一对一帮扶。对在专业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相关人才政策给予支持。对专业镇推荐的为主导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成效特别突出的管理、技术、营销等方面人才,按程序提请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并向省委、省政府推荐表彰。推荐思想政治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专业镇主导产业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列席参加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和各类重大活动。(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落实标准引领提升产品质量。鼓励专业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制定一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团体标准,提升先进标准支撑产业发展能力。对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在省级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经费补助基础上,市级再配套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元经费补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全力支持专业公用品牌做优做强。积极鼓励专业镇优势和特色产业积极争创“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到2025年每个专业镇至少积极申报1-2个“山西精品”公用品牌认证。鼓励专业镇政府利用央视等国家级媒体、省级媒体以及市级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展主导产业公用品牌宣传,支持吕梁广播电视台利用黄金时段对首次评为省级、市级重点专业镇的公用品牌开展为期一年的公益广告宣传。(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吕梁广播电视台、吕梁日报社、各县市区政府)

五、做好专业镇用地用能和环境容量需求保障。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用地,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对省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应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实行能耗标杆性审批。探索专业镇园区内统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工作。(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完善专业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专业镇打造产业园区建设升级版,强化经济产出,提高亩产水平,鼓励企业进园入区,提高产业集聚水平和土地集约利用效能。将符合条件的专业镇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保障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开展。鼓励专业镇企业针对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需要,全面实施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围绕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新招聘技术技能人才,并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等,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定向式培训,培训后就业率(以签订就业协议或提供就业证明为准)达到80%。(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奖励达到预期发展目标的专业镇。全力推进市级专业镇向省级重点产业镇迈进,对省级专业镇主导产业骨干企业营收规模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10亿元的,在省级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专业镇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首次进入全国前5名、前10名的企业,在省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市级再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九、支持潜力专业镇升级壮大。鼓励各专业镇企业参加省级每两年组织一次的专业镇集群竞赛评选行动,在省级对评选为全省特色专业镇规模化领军企业给予5000万元资金奖励基础上,市级再奖励10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推进专业镇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聚焦同步推进产业转型、数字转型“两个转型”,积极鼓励专业镇加快布局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开展“5G+”融合创新应用,打造若干5G建设和应用先行示范区。对专业镇企业信息化改造、5G融合应用等项目,按项目软硬件投资予以奖励,在省级奖励比例不高于30%、最高奖励50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再配套不超省级奖励额度15%的奖金,最高奖励100万元。(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着力推动专业镇企业技术改造。对专业镇企业产业基础再造、智能制造示范、绿色制造推广、产业链锻长补短等领域重点项目,在省级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5%的贴息、补助支持的基础上,市级按照不超省级支持资金10%的额度给予贴息、补助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集中优势打造拳头产品。持续扩大专业镇优势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和国际市场出口份额,打响吕梁品牌。在省级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基础上,市级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加大老字号保护力度,重点将省级杏花白酒专业镇优势企业纳入老字号企业。在省级对新入选“中华老字号”、“山西老字号”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基础上,市级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三、培优壮大专业镇市场主体。支持专业镇主导产业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领域进行强强联合、兼并收购。支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对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首次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按规定给予奖励。通过科技创新券的方式,支持专业镇主导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促进专业镇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中小企业以商招商、以企招商,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在专业镇投资兴业,落实市场主体倍增行动。(牵头单位:市审批局、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四、强化合作形成合力发展。支持专业镇围绕主导产业举办全省性、行业性的产品推介、互采互购、上下游协作配套、项目供需对接、抱团营销等各种“手拉手”活动。支持专业镇推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模式,被评为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在省级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市级再一次性奖励10万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五、多举措拓宽国内外市场。鼓励专业镇围绕主导产业引进国际性、全国性、行业性市场化运作的展览和国际性会议、全国性会议,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奖励。鼓励专业镇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在第三方平台开设店铺,扩大产品销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六、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聚焦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实施“五有套餐”,深化“多规合一”。推动专业镇开展涉企简易审批事项“秒报秒批”智慧审批服务,落实好“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推行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建立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线上、线下“全代办”制度。(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七、其他事项。以上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政策与我市其他同类优惠政策,由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奖补。

该文件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解读链接:【图解】市工信局关于《吕梁市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解读

 政策咨询:市工信局 投资与规划科  8222328  822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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