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5-6840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吕梁市推进营商环境改进提升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25〕19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推进营商环境改进

提升方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25〕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推进营商环境改进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推进营商环境改进提升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目标,聚焦市场、法治、外资外贸、政务、人文、要素保障等关键领域,攻坚克难、改进提升,全力推动吕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严格落实市场准入机制。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认真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制度,深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发挥好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效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进入能源、交通、文旅康养、民政民生事业和制造业等领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经营主体退出流程。完善简易注销登记,强化企业破产与企业变更、注销登记有机衔接,便利中小微企业退出。推行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引导企业合规退出市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在制发纸质营业执照的同时制发电子营业执照。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纳税、社保、金融、招投标等涉企高频服务领域应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人行吕梁市分行)

(四)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健全会同审查、举报处理等制度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评估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工作,依法纠正超越职权和违反上位法的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专利产业化促进专项行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程,全力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建立健全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为各类企业创新主体提供更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优化招投标市场环境。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政策要求,在交易平台中添加相应评标办法,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自行选择。积极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和评标专家库共享。(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优化政府采购环境。探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远程参与采购活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规范执法流程,及时公开处罚结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八)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级平台主动接入移动CA全国互认“山西节点”,融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时推送各类交易数据。(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事前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探索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及拓展信用报告应用。推动信用信息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互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建设稳定公正的法治环境

(十)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依法公布并动态调整。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探索出台全市“企业安静期”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检查“综合一次查”协作机制,推行“扫码入企”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十一)创新监管方式。梳理并动态管理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在电梯扶梯、药品、网约车、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先行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差异化监管,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交城县做好“综合监管一件事”省级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

(十二)提高涉企案件执行质效。支持法院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建立常态化法院、公安、检察院执行联动机制,高效查人找物,依法打击抗拒执行行为。全面提升速裁、快执案件的办理标准化水平。建立护企涉诈冻结账户“白名单”。(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

(十三)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完善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优化吕梁智慧破产审判管理系统,推动实现全流程公开,全流程网上办案,全流程网上履职协同,确保破产案件公正高效。(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四)加强涉企司法保障。坚持从严惩处涉企营商环境犯罪,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组织犯罪。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措施,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五)建立合规营商服务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专人负责,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针对企业反馈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机关发现的合规性风险点,为企业编制合规指引清单。(责任单位:各涉企政策制定部门、各行政执法机关)

(十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提质扩容行动。打造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织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全面进驻山西法网,信息发布建立健全,满足人民群众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开放融通的外资外贸环境

(十七)加强外贸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稳外贸政策,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重点境内涉外展会和境外展会,引导企业利用展会平台稳市场、增订单;同时加强企业调研、指导、帮扶,充分挖掘外贸潜力,帮助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八)优化涉外服务。推动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两证联办”。可通过护照、永久居住证等资料办理社会保障卡,支持享受本地“一卡通”应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十九)强化外资服务。落实各项稳外资政策措施,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沟通机制,精准向外资企业宣传优惠政策和惠企服务,加强外资服务部门协作,提升外资企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直相关部门)

(二十)提升招商引资质效。深化“政府+链主+园区”招商改革,聚焦“985”重点产业链,坚持量质并重、挑商选资,大力招引创新能力强、产业层次高、带动潜力足的重大产业转型项目。(责任单位: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四、建设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十一)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动国家、省规定事项任务落地,健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2027年底前基本形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推动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在市县政务服务大厅打造线下集成式企业服务专区,聚焦项目、政策、科创、金融、法治等重点领域,梳理涉企专区服务事项,拓展增值服务。推广应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三)拓展推广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审批-财政”协同联动机制,实行惠企政策“一张清单”管理,推动各类惠企政策“应上尽上”、奖补资金“应兑尽兑”、优惠待遇“直达快享”、简易政策“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各涉企政策制定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四)扩展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改革。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进一步压缩受理时间、派件时间。汾阳市做好省级“无差别受理综窗”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五)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功能。完善“接、答、派、办、督、评”全链条工作体系,优化“接诉即办”机制和诉求化解督办反馈机制,确保“打得进、答得准、办得好”,探索推广智能热线工作场景。(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六)深化纠治审批服务“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按照省级部署,持续开展专项纠治工作,建立监督电话专线、12345热线投诉、办不成事窗口反映、大厅举报箱等多渠道问题收集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整改纠治。(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七)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推进办税服务厅和12366服务一体化转型升级,引导和辅导纳税人线上办理各类税费业务事项。构建“精准推送、智能交互、问办协同、全程互动”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建立导办预检机制,引导自助办税缴费,推进简事快办服务。(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八)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与山西中部城市群、京津冀、中部地区城市的“跨域通办”服务,推动更多事项实现跨域通办。探索推行“跨域通办”事项的远程帮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九)加大人工智能服务应用。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政务服务场景中的应用,推进政务服务与大数据、大模型深度融合,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五、建设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

(三十)积极营造亲商重商氛围。发挥好民营企业座谈会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包联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制度,常态化收集民营企业困难诉求,并推动解决。构建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完善优质服务机构库,持续推介公共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信息,强化民营经济公共服务机构人员和人才建设。(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一)创优文旅发展环境。推出“旅游菜品 吕梁味道”旅游美食,开发“吕梁好礼”文创产品。加强服务质量评价和市场监管,改善游客体验。实施黄河一号旅游公路提质增效行动,建设特色乡村驿站,完善旅游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二)加强就业扶持。对符合一次性吸纳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扩岗补贴等就业创业政策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补贴。实施青年群体困难帮扶专项行动。加大实施公益性岗位扩容、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行动。依托山西公共招聘网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等,推动高校学生充分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十三)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加强舆情监测,依法打击网络空间各类伤企侵企行为。对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从事虚假不实测评、诋毁产品服务质量、以处置负面信息为由要挟企业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建设优质精准的要素保障环境

(三十四)强化用地保障。优化土地供应,推行“多测合一”,最大限度实现“交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推动全市各工业类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部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开展低效闲置工业用地专项清理处置行动,盘活存量土地资源。(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十五)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提升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水平。推动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十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优化环评分级分类管理,环评报告表类型应放尽放,赋予省级开发区同市级相同审批权限。按照省级试点工作部署,逐步推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入河排污口审批等事项“多评合一”。拓展企业正面清单范围,对信用良好、环保规范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

(三十七)提升融资便利度。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权利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推动金融机构与全国“信易贷”平台对接,主动发布金融产品。推出银担“总对总”批量化担保产品,实行“见贷即保”。(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吕梁金融监管分局、人行吕梁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

(三十八)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拓展市级科技计划和校地合作产业科技引导专项范围,对获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及载体、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十九)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高“三零”服务质效。低压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无电力外线工程不超5个工作日,有电力外线工程不超15个工作日。进一步精简办电申请资料,优化办电服务流程,全力满足企业用电需求。(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国网吕梁供电公司、地电吕梁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十)拓宽公共数据开发应用。加快构建数据领域制度与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涵盖数据流通各环节的基础性制度框架,重点构建数据权属界定、安全保护、合规使用等关键领域的管理规则。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规范授权主体、运营机构权责,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向生产力转化。(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

组建吕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专班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兼任。专班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聚焦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清单化项目化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不断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


解读链接:【图解】市审批局关于《吕梁市推进营商环境改进提升方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政务改革和政策法规科 848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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