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来源: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3-09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提出的聚焦“六新”突破、打造“九大基地”、建设“五个吕梁”的总要求,坚持新区建设与主城提档并举,全域推进“五城联创”,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大县城”建设,着力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改造提升补短板,大幅改善市政设施功能面貌

(一)道路提升改造。推动吕梁大道二期工程尽快开工建设,开工建设马茂庄大桥和市区两座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呈祥路南延三期今年9月底前竣工投用,完成龙凤南北大街、北川河东路提升改造任务以及凤山路、滨河北东路人行道维修改造任务;李家沟大桥和东川河桥加固维修工作尽快实施,分批打通主城区11条断头路,打通城市微循环。

(二)园林绿地建设。重点实施吕梁市植物园暨如意湖公园提质增绿项目、新区湖面生态治理工程(7号8号公园)项目,年内竣工投用。启动实施莲花池公园提质改造、北川河沿河生态治理二期、霜雾都公园等项目,推动城南传统工业主题公园二期、北川河小游园、青银高速离石高架桥下绿化硬化等项目,6月底前完工。继续推动中心城区城市风貌综合整治,开工建设吉祥路、八一街、火车站、晋绥路4个小游园建设,拓展城市绿量。充分利用城市拆违腾退地和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进行绿化美化,建设特色“口袋公园”,通过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破硬植绿等多种方式,让居民身边大幅“增绿”,打造生态亲民城市绿化新景观。

(三)生活污水处理。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孝义市阳泉曲万人镇和汾阳市三泉镇、肖家庄镇,交城庞泉沟镇等10个汾河流域10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吕梁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100%、负荷率不高于80%,其他县(市)达95%以上、负荷率不高于85%。启动实施方山县大武镇、马坊镇,离石区吴城镇等29个黄河流域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兴县污水处理厂扩容、临县三交镇提标改造等污水治理项目,全市优良水体比例达50%以上。推进污水处理厂转企改制工作,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管理运营水平。

(四)生活垃圾治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重点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面,逐步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对已填埋的生活垃圾有序回挖焚烧,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推动有害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建成投运市区、汾阳、孝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加快推进临县、岚县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推进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前期手续办理。

(五)排水管网建设。完成《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雨污分流改造四年行动攻坚方案》2021年确定任务。统筹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督促各县(市)加快改造进度,年内完成改造156公里。开工建设新安大道雨污分流工程,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增强道路绿化雨水消纳功能。

(六)提升城市品质。老旧小区改造。谋划凤山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手续办理进度,6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12月底前竣工。

二、加快发展保供应,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七)做好城市供水服务。推进新区供水三厂二期项目建设,启动建设东城供水项目,争取5月底前开工。对市区部分道路及小街小巷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加快前期可研编制进度。加快推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鼓励二次供水设施委托城市供水企业统建统管,形成统一高效的管理体系,提高城市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

(八)确保供气安全平稳。进一步完善燃气输配系统,完善市区燃气管网系统,加强管网覆盖,提升供气能力;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加强农村“煤改气”运营安全监管;在全市范围扎实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燃气经营、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安全有序。

(九)保障供热稳定运行。启动城北、城南热源厂建设,加快土地摸底、前期论证进度,年内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对市区换热站及管网系统进行提升改造,10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

(十)优化公用事业服务水平。落实供水、供气、供热等窗口行业服务标准,全面推行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公开,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设置政务公开栏和监督台,加强信息化、服务热线平台建设,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温馨、有序的办事环境。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优化城镇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服务,减少用水用气报装环节和时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贴心服务。

三、疏堵结合治乱象,高标推进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十一)严管占道经营。制定出台流动摊贩管理办法,持续加强主次干道、学校、商场、车站等重点部位管控,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文明劝导力度。结合集贸市场等便民购物服务场所建设,逐步引导经营者进市场、便利店、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巩固露天烧烤和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整治成果,加强监督管理,保持高压态势,严管重罚,防止反弹。

(十二)整治户外广告。启动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出台《吕梁市中心城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吕梁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开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示范道路和示范区建设,结合道路历史传承、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立面色彩等,按照“一街一景观、一路一特色”的理念,对沿街建筑户外广告和招牌进行规范整治,年内推进建成2-3条示范道路,1-2个示范区(县)。开展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严查严治私自悬挂、乱拉横幅、破损广告、墙面广告等各类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户外广告整改清单,确保违规广告整改到位。配合“五城联创”、扫黑除恶等各类大型活动,协调设置户外公益广告。

(十三)改造架空线缆。加大架空线缆入地改造力度,完成城市主干道入地任务。对暂不具备入地条件的使用桥架、穿管、绑扎、清理等形式进行规范整治,逐步实施入地改造,着力解决架空线缆散、乱、垂、断等乱象。

(十四)更新背街小巷。对背街小巷实施地面、立面、空中“三位一体”改造提升,通过加强环卫治理、提档增绿、美化立面、强化设施管护、规范标识招牌、营造文化氛围等方式,促使街道景观、文化、特色有机融合,打造一批整洁靓丽、畅通有序、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精品街巷。

(十五)强化执法力度。制定出台《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实施细则,强化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深化“两下两进两拆”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拆违治乱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建,逐步消化存量违建。依法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卖、乱拉乱挂等影响市容市貌问题,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执法工作。扎实做好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两年行动及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相关工作落实,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法行为。根据行政执法发现和住建主管部门移送线索,及时依法办结案件,案件办结率达100%。

(十六)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启动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项目建设,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监管,推广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车辆,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重拳打击未办理运输核准手续的“黑渣土车”以及渣土车不密闭运输、沿途遗撒、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

(十七)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深入推进“五堆治理”,全面清理城市建成区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营造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采取分时段、分路段、分重点和定点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建筑工地的硬质围挡、裸土覆盖、路面硬化、车辆冲洗、道路洒水等情况逐一开展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安全生产,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扬尘污染问题。同时,启动雾炮车进行高空喷雾作业,进一步强化抑尘、降尘、净化空气,提高空气质量。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对检查中发现和住建局推送扬尘治理问题的处理率达100%。

(十八)加强道路掘动审批。严格落实《吕梁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加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严格落实道路掘动统一审批、联审联批、计划管理制度,杜绝城市道路重复挖掘现象。

四、强化管理促提升,全面提高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十九)建设数字化城管平台。推动吕梁市市区和各县区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功能拓展,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整合现有的热线平台,建立包括无线数据采集、监督受理、协同工作、数据交换、地理编码、监督指挥、视频监控等系统,逐步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数据库,城市管理信息化体系初步形成,县级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覆盖率达到100%,初步实现与国家、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不断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

(二十)加强公用事业行业监管。完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行业特许经营授权,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特许经营项目定期评估机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市政公用行业服务质量标准的规定,采取考核、监督、抽查等方式,监测公用事业单位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运营情况,确保企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二十一)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修订完善城市防汛排涝、清除冰雪和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急人员培训,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及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整合优化信息渠道,不断提升12319城管服务热线运行效率,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二十二)确保信访稳定。落实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三零”单位创建和信访“控新治旧”专项行动,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加大信访事项化解力度,积极完成国家、省交办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信访,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非正常上访、不发生较大规模集访、不发生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二十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加强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水防涝、有限空间作业、垃圾处理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整治安全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十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完善队伍管理相关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执法用车和装备配备标准,全面实现城市管理执法服装、执法记录仪、手持电台、执法车辆和标志标识等统一。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五、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强力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能

(二十五)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和全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整合,推进综合执法,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政府城市管理职责,建立责权统一、高效运转、无缝衔接城市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实践“城管进社区”试点工作,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扫除管理盲区,使城市管理融入社区、植根社区、服务社区。

(二十六)加快城市管理立法。加快推进《吕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吕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立项、调研、制定工作。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十七)建立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研究起草《吕梁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意见》,对市政设施、公用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执法等管理标准和管理规范进行重新梳理明确,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标准依据和监督依据,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六、抓好党建促发展,不断汇聚事业发展强大动力

(二十八)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强化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能力。把党章、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党内法规制度列入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和对照检查,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要求向市委报告工作。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统一,强化执行落实。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十九)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为主要形式,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和辅导讲座。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实际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动员全局上下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持续以党建高质量推动发展高质量,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城市管理新使命不懈奋斗。

(三十)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选树一批党组织建设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高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升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创新活动方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三十一)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民主集中制落实,搞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坚持领导班子集体领导,营造团结协作、勇于担当、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能力关。以“五大培训工程”为抓手,落实好各类专业培训,提高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城市管理事业要求的能力。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积极开展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

(三十二)严肃党风廉政建设。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抓好以案促改标本兼治,用好反面典型,持续警示教育。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严肃查处行政审批、城管执法、人事管理、财务采购、工程建设等高风险领域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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