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12-21

中共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7月15日,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于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了政治巡察,2021年8月18日,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情况予以公布。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办结33个,占比94.3%;积极推进2项,占比5.7%。

一、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没有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到应有的重要位置

1.从未专题研究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也未对自身承担的优化营商环境职能进行过系统梳理,未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过认真排查,未对“吃拿卡要”等廉政风险点进行深入研判

整改落实情况:8月27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就我局承载的优化营商环境职能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厘清了工作职责,建立了工作台账。同时,还就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吃拿卡要”等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分析研判,有关职能科室、单位负责人对廉政风险点进行了细致剖析,提出了防范风险措施。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2.牵头部门整体上存在的认识不到位,对自身职责定位不准,协调、指导、考核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讨学习中央、省、市有关营商环境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要求在全系统内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对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依托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从申请、受理、报装、回访等一揽子制度体系,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协调指导。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局党组要求逐项进行再整改、再提升,在全系统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整体提升的强大合力。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3.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队伍的配备不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安排7名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进驻行政审批大厅,其中供水中心3名、市政服务中心2名、供热中心2名。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4.目前驻市政务大厅共有39个单位、235名工作人员,其中临时工作人员104名,占比44.3%,39名首席代表中临时工作人员12人,占比30.8%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我局驻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共7名,均为正式职工,占比100%。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5.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审批局的政务改革和政策法规科、市场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等配备的工作人员与科室承载的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职能不适应

整改落实情况:进驻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与我局承载的优化营商环境职能匹配一致。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6.重表面工作,缺乏有效实际行动。巡察进驻前,市直单位在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过程中付出了较高的学习成本,外出学习考察多,但考察成果转化应用极少

整改落实情况:9月14日—15日,我局市政管理科会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供水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赴太原就用水、用气营商环境制度建立、智慧水务、二次供水等的相关工作和经验进行了考察学习。在借鉴太原市的先进经验基础上,修编了我市的供水应急预案,提升了应急管理水平。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7.“窗口期”整改深度不够,与中长期整改衔接不到位,没有把市场主体的获得感、群众的体验感放在首位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着力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群众市民体验感为出发点,制定了《中共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梳理制定整改措施71条,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重点突出加强与用户沟通对接,了解用户在用水用气报装中存在问题,直面解决问题。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并长期坚持

8.工作偏重于出台文件、完善书面材料(“窗口期”各部门密集出台文件163份),没有有效利用“窗口期”难得的机遇,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深化完善各项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用水用气报装工作流程、“三零”制度实施办法、投诉反馈机制、公示投诉热线,在社区、小区等公共场所公示用水用气缴费、报装等流程及咨询电话,优化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办理制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发生。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并期坚持

9.部分单位的考核指标在“窗口期”不可能实现,如获得用电方面实现“一户一表”、通过电网改造增强供电稳定性,建设金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智慧水务平台、劳动者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等耗资大、时间长的工作,在近期内很难达到整改目标,需要与中长期整改措施相结合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所属供水服务中心积极推进智慧水务平台建设,2021年6月16日—9月15日先后与上海汇尼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负责人等3家企业进行了磋商,听取各家企业平台建设思路和系统搭建框架,为吕梁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提供有益借鉴,下一步将按照项目建设程序,积极推动吕梁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工作。

整改办理状态:积极推进

二、贯彻落实不力,没有把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实落地落细

10.多项中央、省、市明确提出的有关营商环境的具体安排部署没有落到实处

整改落实情况:8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压实整改责任,8月20日、8月27日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市政、公用、供水等单位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制定《获得用水用气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第一要务,将中央、省、市有关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全部纳入监管办法,确保用水、用气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上良性运作。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11.城管局没有按照国务院要求,推动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水价定期校核、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以及建立天然气储备等工作,也没有协调解决供水供气公司存在的市场垄断、收费不公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用气报装方面,市区现有管道燃气企业2家,严格执行发改委定价机制,不存在市场垄断、收费不公等问题。同时,按照国务院要求,燃气企业需具备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2021年10月12日,东义天然气公司与榆林市威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已签订储气合同,保障用气;2021年11月1日,国兴能源离石分公司已于与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平液化分公司签订5%的储气协议。在用水报装方面,积极向市发改委提供了供水定价成本及定期校核等相关资料,市发改委于2021年7月21日审定了市供水服务中心供水定价,并将《吕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调查表》在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积极推动市发改委于2021年7月22日出台了《吕梁市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方案》,我局负责对城市生活污水排放进行差别化收费。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12.2020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要求,燃气报装时间压缩在16个工作日以内,吕梁东义燃气公司报装办理时限仍执行20个工作日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指导东义天然气公司于7月12日制定出台吕梁东义天然气公司“三一”服务模式,并于2021年7月30日建成投运燃气在线报装平台。目前,东义天然气公司获得用气报装时间已经简化为2个流程、5个工作日,力争在2023年缩短到4个工作日。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13.近年来,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文件,本应在2020年底前就落实到位,有部分部门未按上级要求及时落实建立对应的体制机制,在“窗口期”除了提升工作质效以外,需耗费大量精力进行补课

整改落实情况:为加强供水供气单位服务监管意识,我局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用水用气服务监管实施办法》,对用水用气报装时限、服务内容、监管方式等进行了明确。同时指导供水供气单位制定办事指南、服务流程、投诉反馈等机制,及时回访用户报装体验;制定工程验收规范,严格规范工程实施步骤等。目前已基本建立服务、监管、督导全流程服务机制。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并长期坚持

三、政治担当不强,政务服务能力、为民服务意识和行业监管水平仍相对滞后

14.落实“一网通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所属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划转市行政审批局,同时,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置城市管理领域公共服务专区,将所承载水、暖、气、排水报装等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窗口管理,实现一站式服务;用水用气与市行政审批局“一网通办”成功对接。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并长期坚持

15.审批局本应在2019年6月底前就实现的“一网通办”,仍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5项无法并联审批落实“一网通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同第14项问题。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并长期坚持

16.审批监管衔接不畅。部分单位沿袭旧有行政管理思维,信息化平台利用率不高,导致审管衔接效率低下。审批权集中划转改革以来,市审批局通过建立“审管联动”系统与有关职能部门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的及时联动,但实际上审批局审批的4.6万件事项中,有9409件未推送给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也对审批局推送的3.6万余件审批事项没有及时认领,在工作中却要求获得许可的市场主体另外履行备案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安排我局相关科室、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审管联动”工作,及时认领市行政审批局推送办结审批事项。鉴于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的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审管联动”模块未完善,我局暂无法认领“审管联动”事项,我局将加强与市审批局对接,推动其模块尽快完善,以便顺利开展“审管联动”工作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17.落实减环节减费用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在减环节方面。东义天然气公司获得用气报装时间简化为2个流程、5个工作日,力争在2023年缩短到4各工作日。市供水服务中心已将获得用水报装时间简化为1个环节、3个工作日。在减免费用方面。我局出台《吕梁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供水供热供气排水报装实行“三零”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并指导市供水服务中心、东义天然气公司配套制定政策。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18.部门协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加强与审批、发改、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发函市审批局协调设立“一窗办理”窗口、建立联合审批平台,缩短报装时限,让用户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协调发改部门印发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水价定期校核、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等机制;协调财政部门加强对在线报装平台资金支持,实现报装“智能化”。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19.“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出以来,全市33个市直监管部门主动录入监管数据的积极性较差,市审批局多次要求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但截至2021年1月,“互联网+监管”检查实施清单覆盖率为40.3%,目录清单覆盖率为31.7%,全省排名靠后,无法为执法监管、风险预警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法规科为牵头科室,督促指导相关科室、单位注册“互联网+监管”管理账号,积极认领监管事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目前,我局监管事项总数为37项,已做到应领尽领,目录清单覆盖率为100%;行政检查总数为82项,检查实施清单应编制数为81项,已编制81项,完成率100%。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20.根据《吕梁市深化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我市2020年底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要达到90%以上,但市审批局去年通知市直有关单位配合此项工作(录入本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后,基本无人响应,直至今年6月再次发文通知并经巡察组督促市直有关部门边巡边改后,才梳理并发布97项公共服务事项,但个别单位仍未提供部分事项的平台流程和办理流程内容,目前无法实现网上办理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共涉及14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录入系统。

整改办理状态:积极推进

21.主动服务意识差

整改落实情况:在获得用气报装方面,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指导东义天然气公司建立了《“最多跑一次”制度》《公司问责制度》《吕梁东义天然气公司“三一”服务模式》等服务机制并进行宣传,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尽力满足群众需求。在获得用水报装方面,市供水服务中心坚持边巡边改,6月29日出台《供水报装服务容缺受理、限时补齐制度》,7月2日出台《最多跑一次制度》,7月11日召开干部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主动服务意识,8月1日在吕梁供水微信公众号开通了用水线上报装、缴费、电子发票开具以及投诉反馈等功能,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22.供水公司没有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协调机制,无法主动提前介入,接入工程中接口管径不匹配的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9月,市供水服务中心与市行政审批局工程科对接会商,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在社会资本项目向市行政审批局提出项目建设意向时,市行政审批局主动协调市供水服务中心提前介入,对项目红线内管线设施设计进行论证,确保项目在设计阶段主动匹配市政管网。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23.公用事业收费监管缺失,个别部门转嫁成本,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整改落实情况:在获得用气报装方面,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指导东义天然气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做到立行立改,目前,已将2021年3月1日之后收费不合理部分退还。在获得用水报装方面,市供水服务中心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退还收费不合理部分。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24.吕梁东义燃气公司和市供水公司均存在违规将建筑区划红线内业主专有部分外燃气、用水工程安装费用转嫁用户承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同第23项问题。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25.市区83%以上的用水户中没有在供水公司直接开户,均由物业等机构提高费用、强制代收

整改落实情况:多年来,由于市区多数小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以其名义在市供水服务中心开设集体户,强制代收用户水费,并与物业管理费、电费等费用相互捆绑。在此情况下,由于没有强制的分户政策和法律依据推进“分户改造”工程,不能有效解决物业代收水费、违规加价等问题。在实践工作中,部分小区地形狭小、未独立设置楼栋管道井,特别是实施分户改造需破坏用户室内装修,导致分户改造费用高、业主户改意见难统一等问题,分户改造工作推动困难。

2021年7月28日,市供水服务中心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设立“户改办公室”,按照“老旧小区优先、具备条件优先、自觉自愿优先”的原则,推动市区住宅小区开展“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目前,已经启动摸底排查工作,待摸底完成后,制定改造计划,分期分批推动用户实施分户改造,指导用户在供水服务中心直接开设个人用水专户,实现分户管理、直接缴费。同时,针对新供水报装,供水服务中心要求开发商为每户居民安装远传水表,方便居民在市供水服务中心开设个人用水专户。通过以上举措,破解物业代收水费、加收水费和费用捆绑等问题。

2021年10月26日,市供水服务中心参加了市住建局组织的“关于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会议,将供水分户改造工作列入议题进行研究讨论,议定在楼宇门前铺设供水支管,就地砌筑水表井,安装水表计量装置,用户水管出户直接连通水表井内的计量装置,实现供水分户改造。

整改办理状态:积极推进

26.行业主管部门普遍存在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部分领域无序竞争、乱象丛生

整改落实情况:市供水服务中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每周周一、周三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以及供水专业知识技能,并于2021年7月8日—10日针对供水一线操作人员举办了为期3天的“人人持证、技能社会”专题学习培训,10月27—28日举办了以“弘扬工匠精神 勇担供水重任”为主题的吕梁市城市供水行业职工技能竞赛,推动我市供水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集中学习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管理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综合能力。同时,加强管理,积极引导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责任,保证燃气行业安全有序运行。9月26日—28日,分管副局长带领市政管理科对各县(市)城市公共供水规范化管理和二次供水进行了抽查检查,提出了整改落实意见;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坚持落实主体责任,4月下旬、6月下旬先后两次对各县(市、区)进行燃气督导检查;10月份对市区供热进行了督导调研。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四)在维护法治化运营环境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27.“双随机、一公开”涉及17个市直单位和13县市区,2019年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多数单位需以应付、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时间等内容,本年度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检查等4项检查已全部完成。各相关单位已经及时将检查信息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抽查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4%的比例随机抽取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的7家施工企业作为检查对象。经实地检查,7家施工企业中有2家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未发现问题,2家企业无法通过注册地址和电话联系到法人,3家从未从事过园林绿化施工,根据有关规定列入异常名单,并录入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中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二是坚持边巡边改,认真组织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检查。6月20日,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双随机检查抽取,按比例抽取为柳林、交口、孝义二厂三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分别于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进行了检查。三是开展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6月18日,配合吕梁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城燃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抽签共抽中2家城燃企业。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76日—7日孝义市新际加油站、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进行了联合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现已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要求所涉燃气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长期坚持

28.在2020年5月之前,有6个市直单位和13县市区存在抽查事项清单未建立,执法库、监管对象库未建立,执法检查事项清单不全的问题,严重制约工作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于2020年建立了包含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监督检查、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等3个事项的“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监管对象库”。2021年1月我局又主动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检查纳入“两库一清单”,并及时将督查检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

29.2020年全年共发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任务23次,联合抽查工作仅完成省局要求的80%,且存在未按计划严格实施、发起任务后未进行及时检查、检查完成后未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公示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同第27项问题。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长期坚持

(五)政商关系不纯,清而不为、亲而不清等问题并存

30—33.招投标领域暗箱操作问题禁而未绝;围标串标,存在同一项目不同企业通过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问题,且有部分企业的投标次数与中标次数差距过大;个别招投标代理公司存在垄断区域业务的问题;暗箱操作内定中标单位的问题,通过分析某投标企业参与某招标单位项目次数及中标次数,发现500余户企业有指定中标嫌疑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提出对上述4个问题举一反三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所承载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一是我局承载市重点项目自己以及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年度维护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规定,履行招标采购手续,不存在暗箱操作问题。二是印发了《贯彻落实市监委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工作的监察建议实施方案》,要求各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强化项目全流程监管;三是召开专题会议,召集各科室(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集中学习《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四是印发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将工程建设领域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工程建设领域持续风清气正、健康发展。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并长期坚持

34.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深入,也未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参加市直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胡俊斐和市政府副市长油晓峰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利用市园林绿化中心副主任吕海江严重违纪案件及《警钟》等警示教育片,用身边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二是组织召开主题为“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牢为民宗旨,改进工作作风。三是选取同行业同领域违法违纪案例和单位内部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形式,进一步正风肃纪,在全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并长期坚持

35.针对管理服务对象被迫“免单”等隐形变异的“吃拿卡要”违法乱纪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边巡边改,于2021年7月16日以局党组名义制定印发《强化政治(内部)监督制度(试行)》,明确政治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具体职责、重点内容,特别是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巡察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权力运行情况,全部纳入政治监督范畴,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整改办理状态:已办结,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8-3374021;

电子邮箱llscsgljdw@163.com。

特此通报。

中共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1年1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