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8-24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 

    

  2019年6月11日,住建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知要求,到2020年, 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根据《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75号令)、《吕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吕政发〔2019〕9号)等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中,增设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地方政府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为此我们做了大量相关工作: 

  一、通过了《吕梁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范围。多次与滨河街道办、丽景社区、昌宁社区有关负责人对接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等事宜;充分发挥街办、社区、居委等基层组织作用。 

  二、起草《吕梁市中心城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滨河街道办、莲花街道办、凤山街道办中确定6个社区为试点,并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整体对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监督指导,正在上报市政府审批。同北京爱分类环境有限公司、北京中源创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E20、太原泽森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专业机构座谈沟通,实地调研,摸索确定一种政府可承担、模式可推广、群众易实施的运营模式;建立市、区、街道办、社区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多次召开垃圾分类工作会议,与区环卫中心、社区负责人、网格员、志愿者协商探讨共同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事宜。 

  三、正在起草《吕梁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和《吕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制作吕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职责分工图和吕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流程图。 

  四、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待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垃圾处理场投入试运行后,垃圾开始进场,届时可处理离石、柳林、方山、中阳的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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