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09-20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孝义市城市管理局、石楼县交通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兴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局属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等10厅局《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通知》(晋建管字〔2021〕84号)和我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城发〔2021〕50号)要求,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城市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建立联动协调和日常管理机制,窨井盖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为扎实推进2023年城市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完成普查建档
未完成全面普查建档的交城、石楼、交口、中阳、临县5县要尽快明确现有窨井盖总数,要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已完成普查建档的要做好“回头看”工作,确保底数准确、全面、无重复、遗漏。同时,要厘清各类窨井盖权属关系和责任主体,对于无法
确定管理单位的,要统一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明确兜底负责部门和单位,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
二、逐步加装防坠装置
各县(市)要在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低洼、易涝地区窨井盖防坠装置的加装。已加装防坠装置的窨井盖,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达到防护要求,坚决防范窨井盖安全事故发生、全市2023年需完成加装7655个,其中,吕梁市区3000个,孝义市30个,交城县373个,文水县100个,石楼县200个,中阳县18个,柳林县300个,方山县621个,岚县5个,兴县500个,临县2508个。
三、实现窨井盖问题动态清零
各县(市)要建立完善窨井盖问题及时处置动态清零机制,对破损、缺失、变形等问题窨井盖要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对已确认为废弃的窨井,要限期完成填埋,对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窨井盖,要逐步更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是极端天气等非常情况下,要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城市窨井盖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窨井盖问题治理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我局将对进展缓慢的县(市)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
(二)每月30日前报送本月进展情况月报表(附件1),5月26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进展、统计表(附件2),10月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统计表(附件2)。要确保数据全面、真实、有效、准确,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城市管理局市政管理科。
联系人:南极
电话:0358-3398024
附件:1.2023年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月报表(+月).xlsx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