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1-10187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26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分工落实《吕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城发〔2021〕38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5月26日 |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分工落实《吕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分工落实市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成立市城市管理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海文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雒永霆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闫继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兴唐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刘志勇 办公室主任
张金娥 园林管理科科长
程光义 计划财务科科长
袁金元 人事教育科科长
薛宏伟 市政管理科科长
任丽丽环境管理科负责人
冯 璇 局工会联合会主席(垃圾分类办)
郝艳龙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刘振安 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军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威伟 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主任
赵光锋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杨海兵 市供水服务中心主任
李文耀 市花卉管理中心主任
雒彦彬 市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杨明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项目推进等日常工作。
主任:闫继平
副主任:刘志勇张金娥 郝艳龙 李文耀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申报组3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方案制定、工作统筹、总结汇报、迎检验收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张金娥
副组长:薛国梁
(二)宣传组
具体负责音像申报资料的制作,拍摄制作12分钟的“创园技术报告音像片”;负责创园的发动宣传、媒体监督、舆论引导、新闻报道等有关工作;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刘志勇
副组长:贾小花
(三)申报组
具体负责申报资料的制作(包括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材料、申报纸质材料),有关考核指标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把关、归档;负责创园涉及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的督促、协调等工作;负责与住建部、省住建厅、专家及咨询单位对接创园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郝艳龙
副组长:王社平郭 恩吴志平
二、任务分解
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7大类57项指标及考核要求,各科室(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国家园林城市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树立城市品牌形象、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过问,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把握节点,及早安排。《国家园林城市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对各项指标提出了时间节点安排和完成时限,各科室、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要求,摸清现状,寻找差距,制定计划,及早安排部署有关工作。针对各自承担的指标任务,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照附表要求于6月14日前报送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印证材料。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要求进行定期督查通报。要全面掌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有关工作进度,对市直单位不配合、不及时提供有关指标数据和资料的,应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反馈,由领导小组申请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和督促。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杨 乐 电话:13835845952
郭瑞芬 电话:1313338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