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1-1021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标      题: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吕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标志性牵引性重大改革和重点改革任务》目标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城发〔2021〕4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吕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标志性牵引性重大改革和重点改革任务》目标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吕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标志性牵引性重大改革和重点改革任务》文件精神,确保我局牵头负责、配合完成的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我局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具体任务

1.推动现代化市域中心城市一体化发展改革。加快以吕梁新区为核心的市域中心城市建设。稳妥推进行政区划优化调整,积

极构建“一市多区”城市带,推动柳林、中阳、方山与市区一体化发展,推动高铁、高速公路、快速路连接线配套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建设。推进产城融合,提升吕梁经开区承载能力,打造创新高地、产业高地、开放高地。推进“五城联创”,市区启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明办,相关县区)

责任领导:雒永霆

责任科室:市政管理科、园林管理科、环境管理科、城市发展研究科

配合单位: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绿化和公园服务中心、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维护中心、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服务中心、花卉管理中心、基础设施工程公司、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公司

2.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城市“双修”工程,统筹推进新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市体育中心等一批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建成投运,提升改造老旧供水、供热管网。加强城市管理,实施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启动建设市区智慧停车项目,建成投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县级数据城管平台全覆盖。实施城市安全环境和防灾减灾工程。(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应急管理局、是水利局)

责任领导:雒永霆、闫继平

责任科室(单位):市政管理科、安全应急科、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供水服务中心、供热集团、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公司 

3.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水权确权登记、交易管理、有偿出让等办法。制定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流域生态修复投建运管等办法。统筹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持续推进磁窑河、文峪河、三川河等重点流域水生态治理,实施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吕梁段水利生态综合保护修复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环境卫生中心、市金融办、文峪河水利服务中心、横泉水库管理中心、柏叶口水库供水中心)

责任领导:雒永霆

责任科室(单位):环境管理科、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4.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制定我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行动方案。大力开发新产品和供给适配性产品,着力培育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康养等消费热点,满足市内外消费需求。完善主要工业品产销对接机制。积极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大力发展线上经济、夜间经济和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挖掘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柳林明清街、离石交口商业街、汾阳贾街等特色商业街区改造提升,打造中高端消费载体。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研究制定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环境卫生中心)

责任领导:雒永霆、闫继平

 任 人:李志军、郝艳龙

5.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大县城建设,提升县城公共服务水平,引导县域人口向县城集中。支持孝义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打造杏花村、信义等一批特色小镇。建设100个左右美丽宜居示范村。(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责任领导:雒永霆

责任科室:市政管理科、环境管理科、园林管理科、城市发展研究科

6.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大气污染协同减排,确保市区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和汾渭平原重点城市前列,推动平川四县(市)稳定退出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后列。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严格落实河长制,开展“清河”行动,保护饮用水水源,深化面源污染治理,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确保国省考核断面稳定达标。分类防治土壤环境污染,实施农用地科学管理防控,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保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责任领导:雒永霆

责任科室:环境管理科、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工程公司

7.完善促进绿色生产生活制度机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实施全面禁塑,杜绝白色污染。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深化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发挥党政机关在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引导群众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深化殡葬综合改革,推进生态公墓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责任领导:雒永霆

责任科室:办公室(党务办)、垃圾分类办

二、相关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承办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强化办理责任,按照责任具体、分工明确、进度清晰的原则把任务逐个分解、逐项细化,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充分收集资料,属于我局牵头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负责,与配合单位加强协调联系;属于我局配合的,立足工作实际,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

(二)推进任务落实。要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定要求,科学统筹,抓好落实。同时,加强涉改工作的跟踪督办,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局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改革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三)定期总结报送。各有关科室(单位)要树立一盘棋工作思想,强化联动协作,齐抓共推改革工作,按要求扎实完成任务。要及时总结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总结经验亮点,做到每月一汇报、每季一总结、年终总交账,每月28日前将改革任务进展情况报局办公室。

邮箱:llscsglj@163.com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2021528

(联系人:凌嘉   电话:184351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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