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1-1022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17日 |
标 题: |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调整市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城发〔2021〕57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17日 |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调整市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科室、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五个全覆盖”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人事变动情况,现将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安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张海文局长
副 主 任:雒永霆 副局长
闫继平 副局长
李兴唐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刘志勇 办公室主任
左刚林 安全应急科科长
薛宏伟 市政管理科科长
张金娥 园林管理科科长
任丽丽环境管理科负责人
刘振安 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军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郝艳龙 市城市绿化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杨森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主任
张威伟 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主任
雒彦斌 供热集团总经理
杨海兵 市供水服务中心主任
李文耀 花卉管理中心主任
赵光锋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应急科,办公室主任由雒永霆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左刚林科长担任。
二、 职责分工
张海文主任:主持安委会全面工作。
雒永霆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分管市政管理科、环境管理科、安全应急科、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供气供热)、市供热集团、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市政工程公司)、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闫继平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分管办公室(党务办)、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城市发展研究科、园林管理科、市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道路照明)、供水服务中心、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花卉管理中心、基础设施工程公司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三、 各成员单位的安全职责
(一)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保卫、交通安全、消防工作、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机关文书档案的安全工作。
(二)市政管理科
指导全市城市供水、节水、排水、城市照明、城市桥梁、道路以及行政审批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三)园林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公园广场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四)环境管理科
指导全市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市广告,市容环境卫生治理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五) 安全应急科
指导城市防洪减灾的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城市管理系统城市防洪、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的应急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和应急工作,负责城市应急工作的指挥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执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系统的生产运营、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本系统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市市政公用设施事故的预防、应对、调查处理工作。
(六)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负责市区公共管沟、管线、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市政公用设施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指导和督促全市各类燃气、采暖供热、燃气管网和燃气安全;承担市规划区内照明及亮化设施等公共场所照明设施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市区内所管辖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公园、广场、公园广场内的树木、花草、公园内水域及水上游乐设施以及人行道、干道、隧道的绿化带、古树木、北川河蓄水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负责市规划区内市政设施的运行维护、市区排水、泵站及其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市区公共管沟、管线的运行维护;市区管网探测、破道勘验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
负责市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职责范围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供热集团
负责辖区内供热、所属供热设施及管网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市供水服务中心
负责市区内供水及供水设施、供水管网、水厂、水源地、本部门使用危险化学品等职责范围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花卉管理中心
负责所管辖公园、苗圃、温室大棚、街道花卉、立体花坛的栽植、管护等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科室(单位)按照有关职能职责,做好本科室(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