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13190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14日 |
标 题: |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城发〔2022〕4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14日 |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孝义市城市管理局、交口县公用事业和城乡环境服务中心、石楼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兴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
为充分发挥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市水环境质量提升,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晋环函〔2022〕3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山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