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3-3983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标      题: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市春节期间供热和城镇燃气行业 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城发〔2023〕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市春节期间供热和城镇燃气行业

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孝义市城市管理局、交口县公用事业和城乡环境服务中心、石楼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兴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确保春节期间我市供热、供气的安全稳定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一次全市供热、供气经营企业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供热和供气企业包括供热企业、燃气企业含农村煤改气经营企业)、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

供应站等

二、检查步骤

此次安全大检查分为两个阶段,即县(市、区)自查整改阶段和级督查检查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1月15日)

县(市、区)按照安全大检查作的要求,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燃气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开展检查。辖区自查整改结束后,要将自查整改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包括安排部署、采取措施、整改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等),以及《企业安全检查隐患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并于115日前报我局

(二)市级督导检查时间及分组安排(2023年1月16日-3月31日)

我局对各县(市、区)自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重点对各县(市、区)安排部署开展情况、隐患整改消除情况进行检查,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交城、文水、汾阳)

长:赵林泉 市城市管理局 局长

员:李志军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主任

张建宇 集团公司工会 主席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干事

司机一名

第二组(孝义、交口、石楼)

长:李兴唐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队长

员:车辉辉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干事

薛兵兵 供热集团公司便民中心 主任

司机一名

第三组(离石、中阳、柳林、方山)

长:李耀星 市城市管理局 副局长

员:张永强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干事

王卫红 供热集团城北公司 总工

司机一名

第四组(岚县、兴县、临县)

长:薛青翔 市城市管理局 副局长

员:刘更强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副主任

姚世平 供热集团西南公司 总工

司机一名

三、检查内容

(一)供热方面

1.企业制定双重预防机制开展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健全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预警干预、评价改进等防范和消除风险的科学管理方法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2.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备案情况,应急演练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包括应急抢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物料的配备情况等。企业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应急队伍值守情况

3.企业安全体系建设情况,包括企业经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执行情况和安全标识设置以及视频监控情况等。

4.确保供热安全稳定运营制定的工作方案及采取的保障措施。

5.供热企业供热能力、供煤(气)合同、采购资金落实情况,或与热电联产企业签订的热源购买合同,热源厂煤量储备情况。

6.对供热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检查,供热管网运行情况。

7.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与现场处置。

8.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9.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0.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1.各类压力容器和生产锅炉、仪表、阀门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情况。

(二)燃气方面

主管部门

1.城镇燃气行业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主体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

2.老旧管道更新改造、违章占压、三项强制措施改造、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农村“煤改气”各类手续办理、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建立、“三项强制措施”改造、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五个统一”等任务推进情况。

3.燃气经营手续完备情况,包括是否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及取得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及动态考核情况等。

共同部分

1.企业制定双重预防机制开展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健全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预警干预、评价改进等防范和消除风险的科学管理方法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2.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备案情况,应急演练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包括应急抢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物料的配备情况等。城镇燃气企业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应急队伍值守情况

3.企业安全体系建设情况,包括企业经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执行情况和安全标识设置以及视频监控情况等。

4.城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人证分离情况,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包括对企业职工开展的安全培训教育,及燃气安全知识的社会宣传、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等。

管道企业

1.燃气设施设备巡检方面,主要包括天然气门站、储配站以及燃气管线、调压站等设施设备巡查维护保养情况等。

2.燃气管线隐患排查方面,主要包括农村“煤改气”用户设施设备巡查巡检及入户安全检查及用气安全宣传、违章压占燃气管线治理、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实施情况,燃气管线与市政公用及其他地下管线的安全距离等。

3.使用管道燃气餐饮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安装燃气报警器、切断阀、使用场所不得有第二气源(火源)、软管上游与硬管连接处单独设置阀门等。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1.场站周边安全方面,主要包括站内燃气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等。

2.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方面,主要包括储罐、泵、压缩机、站内管道、气瓶及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情况等。

3.销售管理方面,主要包括瓶装液化石油气流向实行实名制登记台账、入户安全检查台账等。

4.气瓶充装作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汽车加气站经营企业(CNG站、LNG加气站等)

1.场站周边安全方面,主要包括站内燃气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等。

2.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方面,主要包括压缩机、加气机、储气瓶(储气井)、站内管线、电气设备及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情况等。

3.加(卸)气作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和问题反馈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的集中供热企业和城镇燃气(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和汽车加气站,查阅各县(市、区)集中供热和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档案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供热、燃气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供热、燃气安全监管责任,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把春节期间的供热、燃气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层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县(市、区)要确定专人负责对接,请将联络人名单于1月13日下班前之前报市城市管理局。

(二)强化安全监管措施。要认真结合当地实际,着力强化用气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切实保障用气安全。要加强春节期间餐饮企业、企事业食堂的用气安全,特别是餐饮企业不符合送气条件给予送气、用气安全宣传不到位、居民用户还未落实“三项强制措施”给予送气、入户安检、宣传等,场站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检修,全方位落实春节期间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各县(市、区)要按照“供热零故障”要求,完成换热站大检查及大维护,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设备设施以优良状态在春节期间正常运行。各县(市、区)供热企业、热源厂等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极寒天气供热保障,供热主管部门提前部署,积极应对,坚决守护好居民的温暖。

三)科学推进安全检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着力强化责任,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认真组织,科学实施,务求实效。

(四)严格值班报送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供热、供气值班、信息报送制度,通过实行24小时值班、开通服务热线、建立政风行风平台、填报供热信息系统等方式,建立畅通反映供热、供气情况的专门渠道,掌握供热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用户的用热情况,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应的供热、供气问题。

  人:刘更强

联系方式:13593414004

电子邮箱:llsgqgrbgs@163.com

附件:企业安全检查隐患统计表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附件

企业安全检查隐患统计表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

隐患内容

隐患类型

(一般/重大)

整改期限

整改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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