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3-3985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20日
标      题: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城发〔202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0日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吕梁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吕营商办20227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局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刻把握三无”“三可要求,以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为出发点,以营造公正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主线,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为抓手,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加快全领域推进深层次转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任务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切实杜绝随意性、选择性执法现象,统筹做好执法监管和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责任领导李兴唐

责任单位:法规科、执法队

(二)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

任务内容:持续精简用水用气报装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全面推进线上办,拓展掌上办,畅通客户投诉渠道;积极推进用水用气报装联审平台,强化并联审批,将供水、供气报装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审批系统办理,实现“一网通办”;进一步完善全程帮办、代办水气外线工程施工报建事项。

责任领导:李兴唐、李耀星、薛青翔

责任单位:市政科、供水服务中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三)加大引摊入市力度

任务内容:对城市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特色独立商业街区等,经街道、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在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压占市政管网设施、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不影响市容整体秩序的区域,定时定点适度允许开展店外促销、消费市集、创意体验等经营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活力。

责任领导:李兴唐

责任单位:执法队

(四)规范便民经营点管理

任务内容:认真落实城市便民经营点五年专项规划,细化实施步骤,列出行动清单和管理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对经营区域要做到统一公示公告、统一划线定点、统一规范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维护秩序,满足流动商贩和市民群众需求。鼓励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和简化准入、积分奖励、失信惩罚等机制,强化商贩自治约束和激励作用。

责任领导:李兴唐

责任单位:执法队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商促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优商促增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担当感,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将工作目标化、目标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全力以赴做好优商促增工作。

(二)定期报送进展。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进展工作,及时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城市发展研究科报送,城市发展研究科及时将全局工作汇总报送吕梁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及时组织政策宣传解读,做好送政策上门服务,充分利用“吕梁城管”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报纸等渠道全方位宣传市场主体倍增政策及成效,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讲好吕梁城管故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