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清理部分文件的决定

来源: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3-10-13


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经2023年第9次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我委的《关于印发〈吕梁市市级储备猪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吕发改物储发2020525)、《关于印发〈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兴粮示范单位遴选暂行办法〉的通知》(吕发改安全发〔2019459号)、关于呈报《贯彻落实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的请示(吕发改产业字〔201868号)和《关于印发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意见实施方案〉的请示》(吕发改产业字〔2017513号)等4份文件予以废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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