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6-03-16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检查起始时间 | 检查范围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备注 |
| 1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行政检查 | 吕梁市发改委 | 辖区内粮食经 营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 2月—12月 | 粮食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安全生产和谷物磨制安全生产情况;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情况;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 行情况等 | 不超过20次;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2次。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
| 2 | 对市级储备粮的行政检查 | 吕梁市发改委 | 市级储备粮承储单位 | 《吕梁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 2月—12月 | 市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安全生产和管理状况:市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及动用 命令的执行情况等 | 不超过5次: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2次。 | 现场检查、非现 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