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4488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09日 |
标 题: |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完善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发改价管发〔2025〕199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09日 |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关于转发《关于完善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政策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卫健局、教育局、财政局:
现将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05〕16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由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立即对辖区内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分类建档,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吕梁市教育局
吕梁市财政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