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44892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11日 |
标 题: |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关于做好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和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发改价管发〔2025〕200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11日 |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关于做好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和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市直各部门,吕梁市经开区:
现将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05〕148号)和《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05〕14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涉企收费项目建立涵盖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要在2025年7月底前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发布。
二、各县(市、区)要在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认证基础上,建立目录清单。参照省、市层面做法,分部门建立综合性目录清单。综合性目录清单要在2025年12月15日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
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严格按照统一的编制要求、清单格式和公开时限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新增、取消或调整收费项目时,及时动态化更新目录清单内容,提高准确性和时效性。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局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调度和不定期抽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吕梁市财政局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