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11-17
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吕梁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为永宁中路9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 系 人:武瑢
联系电话:8227519
通信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吕梁市政府办公室,邮政编码:033000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规定》第十一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吕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吕梁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吕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交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吕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lvliang.gov.cn/zfxxgk/ysqgk/)填写电子版的《申请表》。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
4、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检索费
政府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元。
(2)复制费
1)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0.5元;A3纸每页1.0元。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2.00元;A3纸每页4.00元。
2)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每页A4纸为1.00元,彩色打印的每页A4纸为1.60元。
3)U盘每个50元。
4)光盘每张5元。
(3)邮寄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4)递送费
按照市场价格计收。
政府机关通过其他形式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并需收费的,需报市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递送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一
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法人或 其他组织 | 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联系人电话 | 传真 |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
申请信息部门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 □ 纸质文本 □数据电文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 寄 □ 电子邮件 □ 传 真 □ 自行领取 |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选 填 部 分 | ||||||||
所需信息编号 | 所需信息用途 | |||||||
本单位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
填表须知:
1.申请人(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为了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机关。
3.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
联系人电话 | 传真 |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
申请信息部门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 □ 纸质文本 □数据电文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 寄 □ 电子邮件 □ 传 真 □ 自行领取 |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选 填 部 分 | ||||||||||
所需信息编号 | 所需信息用途 | |||||||||
本单位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
填表须知:
1.申请人(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为了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机关。
3.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二
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