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公安局通告

来源:市公安局 更新时间:2021-05-24

有效缓解公路通行供需矛盾,全力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权益,全面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吕梁市公安局决定:2021年5月312021年11月30日,继续对G209、G337(原S313)、S218的四轴(含)以上货运车辆实行大循环交通组织,具体绕行方式为:

(一)从神木方向驶入我市G337(原S313)四轴(含)以上货运车辆,在兴县胡家沟实施分流;驶往忻州、太原方向的,须驶入S218经岢临高速(G59)兴县南口上高速至兴县东口下,沿G337(原S313)通行;去往离石、汾阳方向的,沿S218经岢临高速G59)白文口上高速通行。

(二)从佳县方向驶入我市G339(原S104)四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须驶往忻州、太原、临汾方向的,在太佳高速(S50)兔坂口或太佳高速(S50)临县东口实施分流。

(三)S218临县白文至方山大武方向禁止四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通行。沿途企业车辆可就近从太佳高速(S50)临县东、临离高速(G59)临县南、三交绕行。

)从岚县驶往神木、佳县方向四轴以上(含四轴)的货运机动车禁止从岚县沿G337(原S313)通行,必须沿G209 (方山马坊)经太佳高速(S50)G339(原S104)(临县)或S218驶入G337(原S313)(兴县)行驶。

(五)小型机动车、客运车、旅游车、三轴以下(含三轴)货运机动车、工程抢险车和载运农副鲜活产品救灾物资车辆等民生领域车辆不受此管制措施限制。

对不按大循环路线行驶,违反本通告。违反禁令指示标志;逆向行驶;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通

吕梁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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