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严重威胁并侵害广大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可仍有小部分人不惜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在个人安全和公共安全上铤而走险。近日,吕梁交警支队曝光4起酒驾醉驾违法案例,警示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案例1:民警在双池镇开发街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在对一辆车牌号为冀T6***1的小型汽车驾驶人用快速酒精检测仪检测时,显示有酒精,民警立即将该驾驶人带离车辆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为135mg/100ml。经查:驾驶人李某某,准驾车型C1,随后带领驾驶员李某某在宏康医院抽血并委托司法鉴定,经司法鉴定中心对其抽取的血样进行鉴定,结果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2.1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案例2:6月9日,民警在双池镇开发街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J5***2的小型汽车驾驶人用快速酒精检测仪检测时,显示有酒精,民警立即将该驾驶人带离车辆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07mg/100ml。经查:驾驶人贺某某,准驾车型C1,随后带领驾驶员贺某某在宏康医院抽血并委托司法鉴定,经司法鉴定中心对其抽取的血样进行鉴定,结果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9.3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目前,上述两起驾驶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检察机关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他们面临着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案例3:民警在开发街对一辆晋A***6小型轿车进行酒驾初检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有饮酒嫌疑,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含量为77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后经公安系统查询驾驶员王某,交口县桃红坡人,持有C1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某做出相应的处罚。 案例4:晋K9****号小型轿车驾驶人姚某某见民警检查车辆,就地掉头将该车拐进一条胡同,执勤民警立即跑步追上去,该驾驶人发现该胡同见是一条小巷车辆无法通过,随即下车奔跑欲逃避检查。执勤民警合力将其抓获,经呼气式测试确定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34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该驾驶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吕梁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当前,酒驾醉驾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亲朋好友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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