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申领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0

居住证申领

1、受理部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2、办理条件: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半年是指在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3、办理流程:申报人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可携带材料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现场办理居住证(包括实体居住证和电子居住证)纸质居住证和电子居住证当场办理,卡式居住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偏远地区的可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 

4、所需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申领居住证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办理。 

①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主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主要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②投靠在亲属家的,需提供亲属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以及亲属出具的寄宿证明;

③自有房屋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主要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2)合法稳定就业申领居住证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就业证明材料办理。(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连续就读申领居住证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时限:申报人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可携带材料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现场办理居住证(包括实体居住证和电子居住证)纸质居住证和电子居住证当场办理,卡式居住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偏远地区的可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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