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3-01-21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晋(2021)吕梁市不动产权第0002632号 | 杨林曈 | 杨建明 (被继承人) | 离石区临安路以东学院南路以南(恒大华府)13-15幢15单元11层1101室 | 面积: 215.44㎡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