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3-03-15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2012D-000200 | 霍香玲 | 霍香玲(李恒昌) 被继承人 | 离石区昌明路(原离石区莲花新区中二路南侧,中二街东侧月牙绿城)月牙小区2幢负1-1层5号 | 面积: 223.01㎡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