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3-11-17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B字第66号 | 薛卫国 | 薛世娥 薛炳升 (被继承人) | 离石区滨河南中路132号(原离石城区永宁东路93号)钢铁厂家属院2幢1单元2层东室 | 面积:79.67㎡ 另有地下室壹间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