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4-08-13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晋(2023)吕梁市不动产权第0003128号 | 高永顺 | 王秀梅 (被继承人) | 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东路869号(龙居轩商住小区)3幢1单元1层101室 | 面积:178.16㎡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