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刘小军 刘晓燕 刘晓峰)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4-10-28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申请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离石县私房产权证第26号

刘小军

刘晓燕

刘晓峰

崔如英

刘世华

(被继承人)

离石区永宁东路(原东关新村新建东路)电缆厂家属院北3幢14号

面积:139.93㎡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0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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