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4-10-28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2006A-010020 | 柳红义 | 柳长富 钟斌英 (被继承人) | 离石区城内二巷以西(原城内东巷7号)吕梁市房屋经营公司3幢1层3室 | 面积:96㎡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