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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5-04-08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申请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范利小
卫志琴
(被继承人)
(合同继承)
离石区交口街道办高家沟村丽华苑小区4幢1单元22层2204室
面积:94.85㎡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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