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5-09-26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吴小丽 马锦玉 马锦轩 | 马智荣 (被继承人) 吴小丽 | 吕梁市区新安大道以东、北川河以西、纬三十三路以北新城壹号13幢1单元32层3203室 | 面积: 87.85㎡ (合同继承)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