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5-10-17
编号:〔2025〕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八十一条依职权更正登记等相关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吕梁市政务大厅二层不动产登记中心220室
联系电话:8487135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不动产所有权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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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伟奇 薛金芳 | 房屋所有权 | 141102008005GB0015F00020419 | 离石世纪广场(原吕梁市离石区永宁西路)1幢1层6室 | 权利人:薛伟奇、薛金芳 更正为权利人:薛伟奇 |
公告单位: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