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5-11-14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97字第E203号 | 赵艳红 张麒坤 | 张建峰 (被继承人) | 离石区文化路89号(原离石市文化路6号9幢)聋哑学校家属院北幢中单元4层7室 | 面积:83.07㎡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