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薛伟奇 薛金芳)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5-11-14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晋(2025)吕梁市不动产权第0000352号

薛伟奇

薛金芳

不动产权

世纪广场(原吕梁市离石区永宁西路)1幢1层6室

建筑面积:48.60m2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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