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5-12-30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晋(2023)吕梁市不动产权第0002889号 | 刘殿江 李改连 | 刘小珍 (被继承人) | 离石区田家会街道办高崖湾村(滨河北东路龙湾府邸小区)D5幢3单元16层1602室 | 面积: 89.18㎡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