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6-02-11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房权证2006E字第003727号 | 崔爱平 | 王安平(被继承人) 崔爱平 | 离石区建设街122号政府家属院5幢3单元6层西室 | 面积:107.49㎡ 另有地下室壹间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9日